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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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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元華聽了趙志的話,抓了抓腦袋,怎麼他感覺這一來一回,繞來繞去還是有些回來了?

趙志繼續道:“我估算了一下,這二十萬兩銀子,以後每人每年都能分個幾萬兩銀子!我就存著娶媳婦,你就存著養兒子。怎麼樣?”

“幾萬兩?一年?”蒲元華抓抓腦袋:“我什麼都不會幹,就分這麼多錢?那不大好吧。”

趙志搖頭道:“你自然要做事。只要你能瞞住你大哥,那就你就是做了最大的事了。”

“瞞大哥?”蒲元華抓著腦袋,有些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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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蜜桃成熟時(六)

趙志搖頭道:“你自然要做事。只要你能瞞住你大哥,那就你就是做了最大的事了。”

“瞞大哥?”蒲元華抓著腦袋,有些猶豫。

“蒲大,我就是叫你暫時瞞住了,兩年後,你大哥還不是什麼都知道了?到時候,我成了他女婿,他的我的還不都是一家人的?”

蒲大一咬牙,點點頭道:“就這麼定了。”

接下來的日子,趙志過的順心無比,蒲元庸和李幀走了之後,趙志召集了下面二十二位縣令開會,那腳丫兄的職位已經被人頂替了,而且對於一名離奇失蹤的縣令,上面居然一句疑問沒有,直接發了個公文下來,換了個人,對此,地下縣令議論紛紛,再加之幾人秘密遞上去的奏摺石沉大海,一時間對趙志的背景更是懷疑的厲害,甚至說趙志其實就是某某皇子的傳言都被說的有模有樣。

“開會了開會了!搞衛生的,你又不打蚊子?扣你一月獎金!”趙志樂呵呵的咋呼著,招呼二十二位縣令大人進了屋子。

趙志開會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發了二十二架打穀機下去。眼下正是第一季水稻收割地時節,正能起到個示範作用,下季稻收割的時候就正式推廣。

第二件事情就是徵集農場的興建地點。此刻雖然在興建農場已經無法在年內種稻了,不不過趙志正想嘗試一下明年的三季稻呢。在趙志的淫威之下,眾多縣令也認識到了大方向,紛紛提供地點。趙志聽了詳細的描述之後,暫時確定了三個地點。

第三件事情也是有關與農場地,趙志吩咐下去,今年第二季稻穀收割之後,全面徵工!自然是義務工了。反正貪官的名聲已經傳了出去,趙志也就不做好人了,趙志下達的任務是,十一月十五之後,除去麥德正和周無謂所在的縣。其他的二十個縣每個縣要出一千人,從十一月十五到臘月十五,每個縣出工十二天,保證兩個農場基地上每天都有八千人在工地上幹活。這樣大工作量下來,一個月基本就能搞定部分基礎工程了。而這一千個人員配置必須保持在木匠五十人,泥水匠一百人。

“這個是上面下達公文,”趙志舉起一張紙迅速地一晃就收回去:“你們可以不完成任務。不過到時候。那就是抗旨,要株連九族的話,可別怪我沒事先通知。另外,上次有幾個人不規矩,往上面遞了奏章要參我,結果呢?看起初自己腳下的路才是正經!別想著辭官啊,辭官的後果更嚴重。”

吃果果的威脅!地下地二十位縣令噤若寒蟬,趙志擺手示意他們可以離開之後,個個跑的比兔子還快。

幾處提供的地點分別是東方縣的江邊鄉。東山嶺邊的小海以及亞龍灣。聽幾個縣令都吹的天花亂墜。想來也都是好地方,不過趙志眼下可沒時間去轉。因為眼下已經到了下秧的時節,而秧盤裡地秧苗已經長地差不多了。

下秧是農忙的第一步,也是比較關鍵的一步。為了走好這第一步,趙志不得不又搬回了農場,現場指導。

“大家看好了啊!”趙志站在田埂上,衝圍在一邊的一百名士兵道:“左手提盤,右手抓起秧苗810蔸,輕輕抖散,泥團向上,用力向上拋一丈讓其自由落下。根據田塊面積和密度確定用秧盤數,先粗拋大概,餘下的再補稀。拋後每隔一丈撿出一人行道,寬一尺。再用竹竿梳密補稀,做到全田大致均勻。”

趙志邊說邊做,不大功夫一十畝的小田就拋了個七七八八。拋秧技術的確是很容易掌握,趙志今天選的日子也好,不光陽光充足,而且一點風都沒,雖然熱的多,可是拋秧成功率也高了許多。

一百名士兵沒片刻就全部學會了,趙志一揮手,一百名兵士一人帶了十個徒弟,繼續傳授下去,結果兩天時間過去,五千畝地就被拋光了,還餘下了三畝地地秧盤。趙志十分滿意,那餘下地三畝地秧盤整好可以用來補苗。

農場裡熱火朝天的同時,十名灰衣人也押送著二十萬兩銀子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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