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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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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私下裡跟小桃說以後她幫忙處理些紙坊的事兒,私下給她另發一份工錢。小桃表示自己錢夠花就成,不用再加錢,李想恨鐵不成鋼“你準備再過幾年只揹著幾件換洗衣服去湯陰找小嶽哥麼?”這話一出,小桃的眼圈立刻紅了。上個月她阿孃竟把李清照給她裁冬衣的布給拿走了,說是弟弟的衣服小了,該做新的了。可小桃何嘗不是在抽條兒?春天做的裙子如今連腳面子都蓋不住了。從李想來到這裡,小桃的娘這大半年間來看了她兩次,除了把她攢的一點零錢拿走之外從沒給她帶過什麼東西。

小桃私下裡提起她爹孃,最常說的是前兩年她阿孃來的時候給她帶過果子,給她做過鞋……李想明白她的感受,她珍惜與爹孃的感情,畢竟她只有一個阿爹一個阿孃。可她的父母卻還有其他的孩子,一開始還勉強湊活,可時間總能衝散許多東西,她的爹孃,現在似乎只把她當做給弟弟賺錢的工具了。

這個時代雖然相對開明,可重男輕女的思想是根深蒂固的。男孩子,無論在誰家,都是寶貝;而女孩子在很多時候只是資產,而且是負資產。女性地位的低下使得她們只要一出嫁就幾乎完全成為婆家的成員,辛辛苦苦養大,賠上一堆嫁妝送給別人家,這是許多人從經濟上就無法不討厭女兒的實際想法。小桃的父母顯然也是這麼看的,反正以後不是自己家的,那就得賺回本兒,養到十幾歲,送給別人當女使,給家裡賺點錢回回本兒。至於小桃的未來,比起他們的兒子,算什麼呢?

李想會想這麼多,倒不只是因為小桃的事情。他現在正在青州辦理開紙坊需要的一些手續,順便來拜見一下吳知州。在知州這裡,李想聽說了一件讓他挺難受的事兒:十九個被拐的女孩子,除去李小娘子跟錢寡婦的閨女,剩下十七個,都是臨近州縣的姑娘,最遠的不過四百里,最近的家就在臨縣,才五十里。可是,兩個月過去了,只有九位姑娘家裡來人把她們接回去了,這九個姑娘顯然是比較被爹孃愛惜的。而其他幾家,明明官府傳信的時候甚至通知他們來回的路費有政府報銷,可他們還是沒有來。

就在李想進城的前一天,有個明白自己被家人拋棄的姑娘在房樑上栓了根繩子,自殺了。她們被拐賣,被人販子打罵恐嚇,明知道前途可能一路坎坷,可卻沒一個人想過放棄生命。可面對家人的拋棄,完全沒有了希望的女孩子,除了死,似乎已經沒有其他路可以選擇了。

吳知州被氣的夠嗆,原本滅了一個拐騙團伙,這是非常好的一件事情。而他因為怕這些女孩子的爹孃不領她們回去,連路費都給報銷了,居然還是會有這麼多家沒有來接閨女,這算什麼事兒!

再不想辦法怕是事情要越發糟糕了,有一就有二,第一個姑娘自殺後,又有一個姑娘想自殺,只是派去照顧她們的女使有了提防,及時給救下了。可這種事情哪裡是能防得住的,不趕緊想辦法,早晚還得出事兒!

吳知州愁得要死,鬍子都給拽斷了幾根,通常遇到這種事情,換了別的地方的父母官,辦法多得是!最簡單的就是官府隨便出點嫁妝,就地把這些姑娘嫁了。可吳知州不想這麼草率啊,這種情況下這些姑娘根本沒什麼選擇權,而來求娶被拐的姑娘的往往都是因為各種問題娶不上媳婦的人……這樣匆匆處理掉,其實就是讓這些女孩子換個地方受罪,搞不好比被拐賣過的還慘,這麼做,不過就是官員推卸責任的方法罷了。

湯主簿的意思是官府出面作保,給她們找工作,做女使什麼的。吳知州嘆道“滿城的窮人家的小娘子,想僱來幾個做女使容易得很,誰樂意為僱個洗衣服掃地的女使專門跟官府打交道?這不是給自己添麻煩麼。”

兩人正愁著,李想正好過來,看他們全都一臉的不高興,就順口問了一句。兩人把情況一說,李想也難受了,他從小是母親一個人撫養大的,而母親工作十分辛苦,他很小的時候,那會兒鄰里關係比後來的年頭兒親密多了,李媽媽就常把他託付給鄰居家的阿姨或者奶奶,他幾乎把他們家那趟兒平房兒的七八家鄰居的飯吃了個遍兒,也習慣了被各種女性照顧的日子。

可能就是因為從小几乎都是在純女性的環境里長大的,李想的性子格外柔和,對女性的態度也十分的尊重。李想對李清照的感覺遠比對趙明誠親近,不只是因為他是被李清照帶回家的,而更因為比起男性,他更習慣跟年長的女性親近。

這會兒聽說這些姑娘所處的困境,李想心裡很不好受,他喃喃道“怎麼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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