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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空。”他說,“歐卡先生和我得幫幾臺個人電腦除‘蟲’,你說個人電腦是不是叫人痛恨?又難搞又脆弱又容易中毒,簡直就像遭遇鼠疫侵襲的法國人。”
哇,誰說我是怪人?
“我比較喜歡麥金塔,你也是吧?”他問,“它們很有詩意。”
這傢伙竟然愛上電腦,我懷疑他是不是正在私下寫著一部有關一個高瘦小白人天才和一個半人半機械的蘋果電腦*的羅曼史。
“電腦就是電腦。”我說,“管它是這臺或那臺,那臺或這臺,都一樣。”
高弟嘆了口氣。
“好吧,祖靈先生。”高弟說,“你是打算用那些狗屁同義反復詞來煩我,還是真的有什麼事?”
同義反復詞?同義反復詞是什麼?我不敢問高弟,因為那樣的話,他就會知道我是個無知的印第安笨蛋。
“你不知道同義反復詞是什麼,對嗎?”他問。
“我知道。”我說,“我知道,我當然知道。”
“你騙人。”
“不,我沒有。”
“有,你有。”
“你怎麼知道我在騙人?”
“因為你的瞳孔擴大,你的呼吸有點加快,還有你開始冒汗。” 。 想看書來
第十二章 漫步向感恩節(4)
不錯,看來高弟也是一部人體測謊器。
“好吧,我在騙人。”我說,“那,什麼是同義反復詞?”
高弟又嘆了一口氣。
我恨那聲嘆氣!真想揍那嘆氣一拳!
“一個同義反復詞是用不同的字眼,來重複同樣的意思。”他說。
“哦。”我說。
他究竟在說此什麼鬼話啊?
“就是重複。”
“噢,你是說重複,像是同樣的事情一說再說,只是說的方式不一樣。”
“是的。”
“歐,所以如果我說一句,比如說,‘高弟有*沒有耳朵,有耳朵沒有*,’那就是一個同義反復詞。”
高弟笑了笑。
“那不算是同義反復詞,不過很好笑,你有講冷笑話的智慧。”
我笑了。
高弟也笑。但他很快就察覺我不是跟他一起笑,而是在取笑他。
“有什麼好笑的?”他問。
“我不敢相信你竟然說出‘冷笑話的智慧’這種詞,聽起來像是恐怖的英國式英語之流。”
“嗯,我是有點親英派。”
“親英派?親英派又是什麼?”
“就是喜歡英國祖國的人。”
天啊,這個小子簡直就是一個八十歲的文學教授,被困在一個十五歲的農家子弟軀體之中。
“聽好,高弟,”我說,“我知道你是個天才,但你也是怪物一個。”
“我很清楚自己的與眾不同,但我不認為自己是怪物。”
“不要誤會,我認為怪很棒,我是說,如果你想想歷史上的偉人——愛因斯坦、米開朗琪羅、梵高、狄更斯……他們全都是怪人。”
“我上課快遲到了。”高弟說,“你也快遲到了,何不,像人家說的,廢話少說,言歸正傳。”
我看著高弟,他是個大男孩。事實上,捆草、開卡車等工作讓他體格強壯,他可能是世上長得最強壯的怪胎。
“我要跟你做朋友。”我說。
“對不起,你說什麼?”他問。
“我希望我們能當朋友。”我說。
高弟倒退了一步。
“我跟你保證。”他說,“我不是同志。”
“哦,不是。”我說,“我不是說那種朋友,我是指普通朋友。我的意思是,你跟我,我們有很多共通的地方。”
高弟研究著我。
我是一個保留區來的印第安人。我寂寞悲慘孤立又恐懼。
就跟高弟一樣。
結果我們真的變成朋友——不是死黨,不像羅迪和我那樣,我和高弟沒有互訴秘密或夢想。
我們只是:一起唸書。
高弟教我如何讀書。
“聽好,”某天下午在圖書館裡,他告訴我說,“一本書你必須讀三遍才知道它究竟在說些什麼。第一通讀故事,讀它的情節,讀從這個場景轉換到下個場景時帶給一本書張力的律動,也就是它的節奏;就好像在河上泛舟,這時你要注意的只是水的流動。我這樣說你聽得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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