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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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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個殺千刀的死賊驢!”滿懷期望化為滔天怒火的李佑勃然發作起來,一腳踹的範五滿地葫蘆般打滾,還要上前毆打。

陳知縣狠狠連拍驚堂木:“肅靜!原告不得咆哮公堂!”旁邊兩個皂隸趕緊上前抱住了李佑。

看李佑安靜下來後陳知縣繼續判案。兩個同夥受範五教哄,不明內情,又沒參與誣告,都以從犯論,處以脊杖四十的刑罰。當判到私娼苗春桃時,陳知縣斟酌了一下,判道:“犯婦苗春桃,與範五同為主犯,發入官府為奴。”

李佑已經沒什麼興趣在這裡呆下去了,正胡思亂想間,突然聽到陳知縣下一句:“賠與被告。”

李佑無語。

這陳知縣畢竟也只是二十幾歲,臉皮修煉的不是那麼厚,覺得不追查嚴家,還是有點虧待李佑,想要給予些補償。範五沒有家產,斟酌一下,就將苗春桃發為官奴,判給李佑算了。

李佑領了官契,再帶著苗春桃出了縣衙,一時間不知去何處為好。已經有小竹了,這點俸祿再養第二個婢女也太辛苦。再說這樣的浪蕩無廉恥女子也不敢往住所裡帶啊,自己白日時常不在家,出點是是非非的……

苗春桃倒是滿不在乎,本來就是私娼,給別人當奴婢就是少了些自在。在她眼裡,只要有幾分姿色,到哪不是衣裙一脫,兩腿一張的事兒,還混不上口飯吃?

大老爺又給了一個頭痛,李佑苦惱的想,還不如把她官賣了,再把銀子賠給自己來的實惠。想到這裡,忽然冒出了念頭,既然是賣,何不把自己她轉賣了,換些銀子?越想越投入,倒想起一個好主顧——謝老鴇,書迷們還喜歡看:。

李佑領得苗春桃往謝老鴇這裡來,路上頗引人注目,一個英俊小生領著一個鼻青臉腫衣衫凌亂的美貌小婦人,誰不拿眼看看。

到了謝老鴇家(其實也就是姚興兒家),往門口一立,便有人飛快的進去傳報。片刻功夫都沒有,只見謝老鴇樂顛顛小跑迎過來,臉上肉粉亂顫,“啊喲,稀客稀客,李大先生快請進。”又發現跟著李佑來的苗春桃,“喲,這是哪家姑娘,誰如此不憐香惜玉,把好姑娘打成這模樣。”

李佑擺手道:“不進去了,就在這裡敘話,我與你做一樁買賣。”說著一指苗春桃:“三十兩賣給你,這貨色不差吧,定是生意興隆的。”

謝老鴇陪笑道:“不是我不相信李先生……”

李佑把官契展開在她眼前晃了晃。

“腳有點大,十五兩!”謝老鴇立刻改口道。

這你都看得見?李佑還價道:“二十五兩。”

“手有點粗了,十七兩。”

“比我細多了,二十三兩。”

“臉上有些肥胖,十八兩。”

“那是我打腫的,二十二兩”

“一口價,二十兩。”

“成交。”

五兩一個的官鑄小元寶,謝老鴇回屋取出四個遞給李佑,省的再秤了。

李佑將官契和人都交給謝老鴇,頓感一身輕鬆。看著手裡的銀元寶,忽然想起另一個元寶,記起晚上還有個約定,與孫及說得是今晚去魚鱗巷元寶兒那裡,書迷們還喜歡看:。

要不要先去找趙捕快談談心呢?李佑想道。若他這時候還看不出昨天引他去北關吃飯的趙捕快可疑,那就真成腦殘了。

話說這頭,趙捕快聽了案子結果,立刻破口大罵方管事,這都找的什麼蠢人!範五這個蠢貨如果行動失敗了,應該立刻遠走高飛離開縣城,回頭李佑也抓不到他,只能吃個悶虧。偏偏範五也不知道迷了什麼心竅,居然跑過來告官,不知道官衙裡是最不講理的地方嗎,弄得自投羅網一般可笑。

原來那方管事嘴裡要收買的同鄉就是趙捕快。前些日子方管事找到趙捕快很大方的開了三十兩銀子的價格,使得趙捕快左右不定,又想從嚴家撈好處又不想擔責任,想來想去要在兩邊之間騎牆。

最後他給方管事出了主意,道是李佑這廝年少好色,找個面生的美貌娘子勾引一下,很容易上鉤被捉姦,即便李佑不動心,也可造一個強姦場面。只要拿住證據,告官也好私了也好,怎麼處理都是好牌。

在這個圈套裡,趙捕快自己一點都不出面,只管找藉口請李佑吃飯把他引出來。抱著李佑只當是偶然事件,懷疑不到自己頭上的心思。這趙捕快想得都是美事,事實卻大出意料,計劃失敗倒無所謂,但誰能想到那範五竟然蠢得跑公堂上招認是蓄意算計李佑。如果不是偶然巧合,隨便一個人都能聯想到趙捕快請李佑去北關吃飯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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