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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真的有狐仙?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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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不成我們在這小地方還遇到高手了?”我道。

“山野之地藏龍臥虎,真有本領的人大多離群獨居,和我們根本不是一個路子,如果趙垠村真有一個能殺死山魈的高人也不奇怪。”

“那他會對我們怎樣?”我不無擔心的道。

“不知道,但願別找我們的麻煩。”說罷羅天金從口袋裡取出一根金條,這根金條約有拇指大小,估計得有一斤左右的份量,金條頂部位置刻著“龍華村”三字,下端是一方印跡,估計也是龍華村的“專用章”。

這根金條我認識,名為“贖錢”,能帶“贖錢”的都是龍華村可獨當一面的人物,這種金條的作用大致相當於“送禮賠罪”的意思,最早是給盜墓賊的,因為修墓的和盜墓的雖然不是天生的冤家對頭,但經常相遇,所以兩者心照不宣,如果一座墳先入的是土工匠人盜墓賊會立刻離開,如果先入的是盜墓賊,土工匠人就會放一根金條在盜洞,意思就是請你收下後立刻走人。

後來這個規矩就適用在很多情況下,只要是進了有主之地,土工都會在地下襬放印有自己家族印跡的金條,然後退出去。

羅天金放下金條後就帶著我們離開了,但我們並沒有離開,上車後羅天金道:“休息吧,明天早上去看情況。”說罷閉眼睡覺。

我不明白他為何如此託大,萬一這名巫師心裡不忿跑來報復我們該怎麼辦?但他似乎並不擔心,很快就發出了呼聲,已經睡著了。

這一夜我睡得都不踏實,一是擔心尋仇,二是坐著睡也實在不舒服,等到天稍微有些亮了,我正準備開車門下車就聽不斷打呼的羅天金道:“現在不是時候,等七點以後再去

。”

我又關上車門繼續待在車子裡,好不容易耗到七點鐘,羅天金睜眼就坐了起來道:“走,去看看情況。”說罷帶著我們三個去了山洞裡,出乎意料的是裸露出臘屍的洞口已經重新被修補了,外表還是以石膏板冒充石壁,做的是唯妙唯俏,絲毫看不出破綻,而金條是不見了。

羅天金沒說話轉身出了洞,上車後他道:“走吧。”

“這裡的事情……”

“如果他不想輕易了結這件事就不會收金條了,既然收了金條就不會再糾纏這件事,他也知道我們是龍華村的人,這筆賬怎麼算划得來他心裡也有數。”

“大哥,我們真不是想多管閒事,就是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過去看了一眼,誰想到惹這一身麻煩。”羅天寶頗為無奈的道。

“不說了,丟臉丟到姥姥家,回去誰都別提這件事,四個人居然拿一個人沒轍,唉,看來這小子運氣是真不差。”羅天金無奈的道。

隨後我們驅車返回了龍華村,進村子就見到了高林,他正在逗狗玩,看見我們就像個沒事人一樣打招呼,我“性格比較隨和”,回應了一聲,楚森和羅天金根本就沒用正眼看他。

他也不覺得難看,繼續玩他的狗。

回去後羅天金將這趟生意所有開銷報備後我們三人都去簽字確認,而這是我所經歷過的第一次虧本生意,不但虧而且是虧到了姥姥家,接了一場活兒總共只有兩萬五千塊,人工這塊就去了五千,路費一千多,這些天吃喝用度八千,加上人員工資一萬塊,接了一場活兒毛利只有一千塊,再算上用掉的“贖錢”至少有一斤的金條,真是虧得一塌糊塗。

這在羅天金的“職業生涯”裡是無法想象的,當然他最初的設想是哪怕白忙活一場,只要能把高林趕走就成,可高林還好好的在龍華村裡逗狗。

可以用一敗塗地來形容羅天金主導的這場白事,估計我們三人在他心目中就是“豬一樣的隊友”。

不過我沒覺得有什麼可自責的,因為高林當時出的狀況確實太過於突然,不管是誰下意識的反應都是要過去看看原因,至於說洞裡遇到的臘屍那只是一次背運的過程,這就更加怪不到我們了。

只能說是高林運氣比我們好太多,所以拿他沒轍。

但氣人的是吃過中午飯後他特意找到我道:“於哥,有個事情我想和你商量。”

我們是在新房區的一條通道上,只有我和他,我想都沒想就回絕道:“咱兩根本就不是一路人,你別找我了,受不了你的坑。”

“我知道你心裡肯定不舒服,這事兒擱誰心裡都不會痛快,但我這麼做是由我的道理。”

我忍不住笑了道:“你都卑鄙成這樣了還能為自己找理由開脫呢?真把我當白痴嗎?”

“我知道你心裡肯定不痛快,但我既然來找你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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