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愕的樣子,他就知道只有自己一個人看到了兩個人在車上發生的事。或許閔玧琪不是去檢視情況的最佳人選,但是自己去安慰更不妥。
閔玧琪也沒說什麼,馬上起身跟了上去。
姜莎朗把喝過的酒都吐了出來,除了喉嚨被灼燒的刺癢之外一切都好,用手在水龍頭裡接了點水漱漱口,剛要回去就碰到了閔玧琪。
“大哥,你幹嘛,這是女衛生間,還是說我進錯了?”
“其實也不必這樣,意思意思就行。”閔玧琪往旁邊挪了一步,等著姜莎朗走出來。
“你被誇你也喝,我就是喝太飽了,不吐出來一會吃不下。”桌子上的菜她幾乎一口沒動,一直在喝,之前吃過的小餅乾都消化沒了,不吃可不行。
之前餐桌上都是殘羹冷炙了,讓姜莎朗回去繼續吃任誰也不好意思。“想吃什麼?”
“隨便說?”
“別說太貴。”他還是個窮小子,請不起高檔飯店,但是讓姜莎朗請客也說不過去。
“那就路邊那家炒年糕吧,你說呢?”
“哥,晚上放假唄,出道舞臺肯定穩了,光賢剛才給我發簡訊說他爸挺開心的。”姜莎朗又強調了一遍她的這個學弟,金製片人和學弟是父子關係,學弟又跟姜莎朗站在一線,讓方時赫在觀感上認為姜莎朗是決定因素,他就更容易同意自己。
方時赫思慮再三,同意了姜莎朗的觀點,孩子們一直處於高壓的狀態,進步的速度越來越慢,好像學習系統飽和了一樣,或許休息一段時間會好一些,公司想過讓他們稍微休息一段時間,但是一直沒有理由,只能拖到現在。
“明天不要遲到。”方時赫這麼說自然就是同意放假了,深感睡眠不足的人馬上一起打車回宿舍睡覺,還有精力的人跟一起回了公司,總之就是原地解散,自由活動了。
那種隱藏在街巷之間窩棚裡的小店總是離高檔飯店距離很遠,但是也只有那種地方才最好吃,閔玧琪恰好知道一家店,想帶著姜莎朗去吃,但姜莎朗在後面越走越慢。
“怎麼了?”
“走不動了,高跟鞋走路太累。”姜莎朗直言,走路走累了又不是什麼丟人的事,她也不會像某些女生那樣嬌滴滴的要男生揹她走。
“你以前從來沒穿過高跟鞋嗎?”
“高跟鞋這個東西對我來說就是可以但沒必要,我穿個七厘米的高跟鞋都一米八了,高中以後天天被我媽說,長這麼高,沒有用,找不著物件。”
“那……”
“不用背!我怕把你壓壞了。”相比閔玧琪本人,姜莎朗更擔心閔玧琪會主動要求,他已經在網上露過臉了,一起出來吃飯被看到還能解釋說是朋友,再親密一點就不行了,真解釋不了。
“我沒有這個意思,我的意思是說,前面有一家匡威,你可以去買一雙鞋。”
“我不去,匡威是磨腳和開膠界的典範,我第一次穿的時候把我腳後跟磨倆大水泡。”如果一定要在匡威和高跟鞋之中做出選擇,姜莎朗選擇死。“還不如讓我光腳。”
當然,這種天氣是不可能真的光腳的,姜莎朗角不過是口嗨,她最後還是勉為其難的買了一雙匡威,而且還是,大了一號的那種。
還是不要跟水泡見面了,沒必要。
穿上平底鞋的姜莎朗彷彿重獲新生,像一隻在草原上歡樂奔跑的小綿羊,全然不顧旁人的目光,拎著高跟鞋又怎麼樣?匡威和雪紡上衣不搭又怎麼樣?穿的像個職場女性,最後一頭扎進炒年糕的棚子又能怎麼樣?
千金難買她樂意。
姜莎朗是今天的功臣,所以不管她要做什麼閔玧琪都會同意,不管是路邊攤還是超市購物閔玧琪都一直跟在身後。
閔玧琪甚至有一瞬間覺得自己是一個毫無感情的機器人。
他只是覺得這姑娘實在是太辛苦了:在酒桌上裝著成熟,裝得好像很老練的樣子,一點也不像是剛成年的小女孩,怎麼說呢,挺心疼的。
當然也不止他一個人這麼想,他隊友們也都是這麼想的,姜莎朗總幫他們,給他們自己也不太好意思,可是現在還沒有能力回報她,只能默默心疼。他們真的沒有辦法把姜莎朗當做是公司的員工,公司的員工,其他員工就算跟他們再熟也只是從其他部門的員工變成了關係比較好的員工,朋友就算變成了工作人員還是朋友。
路邊小攤的店主婆婆跟閔玧琪是認識的,看到閔玧琪來了之後非常熱情,今天剛剛開業,也不是吃飯時間,他們是今天的第一波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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