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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丹佛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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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科看著這群馬,有一匹白色的,他站在旁邊量了量,馬背剛好到他胸口。

從旁邊拿了兩根胡蘿蔔餵給白馬,他取來了早就備好了的馬具,往馬身上穿戴。

當然不會發生大家期待的被馬踢之類的事情,買來放牧的馬都是被馴化過得溫順馬。

雖然李斯科前世沒騎過馬,記憶融合後,這個身體可以沒少騎,身為農場主的兒子,如果不會這個,會被人恥笑的。

起身上馬,李斯科開始夾腹抖繩,白馬也開始慢慢動了起來,往前慢慢走了一段距離後,他感覺自己的身體記憶恢復了,就加大了抖繩的力度,馬也跟著跑了起來。

“噠噠噠,”

馬蹄踏在牧場的小路上,李斯科望著忽然變低的視線驚喜不已。

白馬越來越快,李斯科拉住韁繩,上身跟著馬背起伏。

跑了幾圈,他開始放鬆力道,馬也跟著慢了下來。

“呼~”

李斯科下了馬,順手用手捋了下頭髮,額頭上都是興奮過度出的汗。

公雞從他手上接過韁繩,“很久沒騎過了吧,哪天我們比賽一下?”

“呵,我會怕你,你是不是忘了以前跟我比賽,輸掉了褲子,光著腚從鎮上回家的時候了?”

李斯科有些輕蔑的嘲笑公雞,公雞雖然對於牧場所有事情都打理的很好,但由於他小時候從馬上摔下來過,騎馬再也不敢跑快了。

李斯科跟公雞打鬧了一陣,就回別墅裡去了,他洗漱完運動出的汗,收拾了下東西。

今天他要出門去參加州里舉辦的募捐晚會,這是花旗銀行邀請他的,本來他覺得是不用去的,他也不耐煩跟那些政客打交道,他的經紀人勸他,以後就生活在這裡,去認識一下大家,混個臉熟,等有事需要人脈的時候可以聯絡。

李斯科從車庫裡開出他的唯一一輛跑車,這輛是蘭登書屋在他第二本書銷售過百萬冊慶功會送他的。

這輛跑車是帕加尼風之子,車身是黑紅相間,這輛車買來的價格是一百萬美元,這款fc12s7.3是650馬力的。

李斯科穿了一身蔚藍色西裝,這是他定製用來參加各種宴會的。

一腳油門,“翁嗡嗡~”

跑車的引擎開始工作,一下就激射而出。

從牧場跑到丹佛,需要兩個小時,李斯科在音樂的陪伴下,倒也不覺得無聊。

進入丹佛後,李斯科先駛入唐人街,把車停在街邊,他下了車。

四周都是中式建築,到處都是中文招牌,黃種人在這裡熙熙攘攘的走動,真的有種回到國家的感覺。

他走走停停,聽著合個地方的鄉音,在糧油鋪停了下來。

推開門,是一個五十多歲的大爺,在門口坐著看電視。

“要點啥?”

大爺也沒抬頭。

“我要買些調料。”

“呦,美國人啊。”

大爺有些驚訝,他這個小小的糧油鋪日常來的都是本國人,或者生活在唐人街附近的鄰居老鄉,猛然見到一個外國人來買東西,還有些驚訝,而且還說著一口流利的中國話。

“我在中國留過學。”

李斯科看出了大爺的意思,“我祖父是中國人。”

“那是自己人,你看看買點什麼。”

李斯科在貨架上翻著,各種調料,榨菜,紫菜,還有各種火鍋底料,滿滿的找了一大堆。

大爺幫忙用袋子裝好,整整兩個特大號塑膠袋。

“大爺,我叫李斯科,吃完了還來買。”

“得嘞,啥時候來啥時候有。”

大爺有些對李斯科特別有好感,在外多年,見多了長著中國臉不會說中國話的人,外國臉滿口普通話的可沒見過,更何況一聽說李斯科祖父是國人,更是有種老鄉的感覺。

李斯科告別大爺,把行李放入副駕駛,就往預定好的酒店趕。

到了酒店,李斯科順便吃了點簡餐,他上學時經常陪導師參加這些活動,好似這些活動不請幾個文人作家就不太正規一樣,在紐約,幾乎每個宴會都有作家參加。他深知這些宴會的流程,現在不吃點東西墊一下,到宴會上肯定會餓的。

收拾完後,夜色也漸深,李斯科打理完自己,也驅車來到了希爾頓酒店大廳,這裡已經停滿了各種豪車。

李斯科遞過請柬,在背景牆上寫上簽名,也沒多做停留,快速的進入了宴會。

李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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