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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孩子忽然低下頭,纖瘦的脖子卻梗得筆直,倔強道:“我娘不會回來了,我爹說我娘成天想著跟人跑,如今我爹死了,我娘就更不會回來了。”果然是一個飽經風霜和命運多舛的孩子啊!趙綵鳳心裡默默的感嘆了一句,只揉了揉他的腦門道:“只要你說出你娘平常愛跟什麼人在一起,她就跑不遠,怎麼,難道你要做沒爹沒孃的孩子嗎?”“我跟沒爹沒孃的孩子,本來也就沒什麼區別,我爹每天都罵我是小雜種,說我是我娘和外面野男人生的。”小孩子說話並沒有多少怨氣,但是這不冷不淡的態度反倒讓趙綵鳳倒吸了一口冷氣。趙綵鳳只嘆了一口氣道:“算了,你是乖孩子,這麼懂事,如今你爹沒了,他以後也不會罵你了,你上去給他磕個頭吧。”楊國強走上去,跪在楊振興的屍體前磕了一個響頭,臉上帶著幾分負氣的表情。另外一邊,宋明軒早已經拿出了筆墨紙硯,就著院子裡一處堆放雜物的平臺,將那毛邊紙攤平了,開始寫起的狀書。趙綵鳳走過去瞧了一眼,宋明軒寫著一手蠅頭小楷,竟是非常之秀氣。她以前看史書的時候就聽說,書法對於考科舉的人很重要,很多考官相當看重書法,反而對文章本身的要求會放寬,宋明軒的這一手書法,只怕會給自己加分不少。趙綵鳳想起他每日裡捻著毛筆在窗臺下用白水寫字的模樣,這時候想來,卻也覺得很是生動的。寫狀書是有固定格式的,文筆還在其次,主要是要寫陳情訴狀的來由,趙綵鳳看了一下宋明軒的行文筆墨,倒是簡明流暢,只忍不住點了點頭,嘴裡小聲讚許:“字不錯,狀書也寫的不錯。”有些小事情不過就是無心之舉,趙綵鳳來了這古代這麼久,早已經忘了要偽裝了,況且平常在家裡的時候,鮮少有見到字的時候,這時候偶然瞧見了一次,結果竟忘了自己穿越的是一個不識字的村姑。“你知道我寫了什麼?”宋明軒抬起頭,眼神中帶著幾分疑惑看向趙綵鳳。趙綵鳳猛然明白過來自己露餡了,臉頰頓時漲得通紅,想了良久才插科打諢道:“誰認識字了,不就是誇你一句字寫的好看,就得意了?它認識我,我不認識它!”趙綵鳳當然不知道,以前自己是個老姑娘,即使做出這樣的表情和舉動,也是相當沒有誘惑力的,可如今這皮囊不過十五,正是最青春年少的時光,偏生又長得好看,所以在宋明軒看來,這樣的趙綵鳳真是前所未有的動人。宋明軒忽覺得心裡有一頭小鹿奔的飛快,他忙低下頭,蘸飽了墨水,繼續落筆。河橋鎮雖然叫做鎮,但它卻名副其實是一個縣城,縣衙就在離楊家三條街外的縣府路上。因為靠近京城,且民風淳樸,所以這一帶很少有謀財害命的官司,百姓們日子雖然過的清苦,但卻很安穩。宋明軒洋洋灑灑的寫完了狀書,從右到左默讀了一遍,抬起頭的時候瞧見趙綵鳳已經去給楊氏打下手扎靈堂了,也稍稍鬆了一口氣。也不知道為什麼,最近自己有些怕趙綵鳳,總覺得她跟以前變了樣一樣的。不過其實宋明軒對於以前的趙綵鳳,除了很文靜以外,也確實沒別的印象了。他那時候是足不出戶的看書,趙綵鳳是足不出戶的帶孩子,兩個人連話都沒說幾句,談何熟悉呢?不過說真的,宋明軒還是挺喜歡現在的趙綵鳳的,宋明軒覺得,興許是趙綵鳳經歷了這一次事情,所以已經將心開啟了,反而就活得比以前瀟灑了。可是自己呢,彷彿還在固步自封。趙綵鳳幫著楊氏打理好了靈堂,楊氏正想去隔壁周婆子家,讓她請了鎮上專門承辦喪事的鼓樂隊來。鄉下人家辦個喪屍也要熱鬧,這是習俗。楊氏還沒跨出門口,楊老頭就把她喊住了道:“你去喊幾個男人來,咱不辦這喪事了,咱把你弟弟的屍體抬回縣衙去,問問那仵作,你弟弟到底是怎麼死的。”楊氏一聽這話,就知道楊老頭是打定了主意要討公道了,也只挺起了腰桿子,點頭道:“那行,我這就喊人去,咱不能讓振興白死了。”楊氏說完,又補問了一句:“只是,咱告誰呢?難不成真的告弟媳婦?這沒憑沒據的,他們也不信我們啊?”宋明軒這時候已經寫好了狀書,只笑著道:“我寫的是告仵作不按實給出死因,我私下裡想了想,那仵作這麼做,只怕不是巧合,若他一貫就是這麼驗屍的,只怕他也不是什麼有能耐的仵作,留著也是草菅人命,不如讓縣老爺撤了他才好呢。”趙綵鳳倒是沒想到宋明軒的腦子這麼活絡,看來這書呆子不可貌相,以前是自己小看了他。楊老頭想了想,心裡卻是不服,只問道:“單告這仵作,那害死我兒子的兇手豈不是沒事?”趙綵鳳這時候也有一點憋不住了,這聰明才智都讓宋明軒給佔去了,自己好歹還是一個高知穿越女,真是活的憋屈。於是便笑著道:“姥爺放心,若那個仵作真的是受人之託這樣辦事的,他自己漏了餡兒,自然也不會保著別人了,到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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