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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美食家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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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的戰士們運氣相當不錯,不到一個時辰便抓了一頭活羊回來。

羊皮是好東西,很是保暖,但是羊的出肉率太低了,就好比眼前抓回來的這頭山羊,約莫有六七十斤重,但是殺出來得到的羊肉最多十五斤頂天了。

在現代時,一般情況下店主只賣羊肉是不賺錢的,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屠宰場的羊雜不要錢,也就是內臟免費。所以羊肉湯什麼的,店主會熱情的推薦多吃羊雜。

可是此刻,蘇陽卻不打算處理羊的內臟,太麻煩,腥味也太大,他自己也不喜歡。

不過殺羊這活,他打算親力親為了,當即就讓戰士們把山羊給按住,他抽出已經打磨過的野豬獠牙匕首,然後伸出手在羊脖子處稍稍測量了一下,卻又忽然停止了。

竟是跑去拿了一個陶罐,往裡面裝了約莫一半的清水,然後把陶罐放到了羊脖子下面,這才猛然間胳膊一揮,豬牙匕首扎進了山羊的喉嚨,又迅速給拔了出來。

頓時,羊血流淌而出,如泉湧,全都流進了陶罐中,很快便把裡面的清水給染紅了。

動物肉如果要好吃,就必須得放乾淨血液,這就極為考驗宰殺者的技術了,尤其是對於大型動物,必須得一擊斃命,如果第一刀下去沒把血放乾淨,哪怕是補刀成功,也多少會影響肉質的口感。這就猶如注水肉與鮮殺肉的區別,忒大。

蘇陽剛才這一紮就很成功,片刻間就把羊血放幹,之後這剝皮去髒的活,就無需他親自出馬了。不過他特別要求留下排骨,這行為再次被認為高風亮節,品德高尚……

他對羊血其實最感興趣,這會抓了一把鹽灑進陶罐中,用一根竹片攪拌均勻後放置在一邊。接著讓人架上火,燒著另外一個陶罐,裡面是清水。

鮮血裡面必須得加鹽與水,這樣冷卻後就會凝固了,就跟果凍的感覺差不多。

不知何時,商女已經回來了,梳洗一番後,果然更顯得天生麗質,可是其餘男人們卻對商女幾乎無視,這是審美觀的差距啊。

而蘇陽雖然還不到九歲,長相卻極為附合原始女人的審美,絕對的原始男神胚子一枚,這讓他的心情極為複雜,痛並快樂著。

很快,山羊被剮了出來掛在樹上,等著分肉。這事就要蘇陽與姜黎商量著來了,因為是兩個部落的人聯合作戰獵殺到的。

他也沒貪心,要了一條後腿與排骨,還有羊油,其餘都給了亂部落的人。當然羊頭要宰下來進行祭祀,這是每個部落的標準流程,他們認為用動物頭顱祭祀,是對天神的虔誠,往後便能得到更多的食物。

這會亂部落也拿出了很多采摘回來的果子、塊莖以及野菜,至少今天的晚餐管飽是沒問題的。

只是蘇陽很是不能理解,亂部落這麼多人天天在外面忙活,卻總是缺少肉食,而且死亡率很高,想來想去,應該是內部體制與領導人的關係了,這好像不關他的事。

他把羊腿直接扔給了春他們,自己架火開始烤排骨了,同時招手讓商女過來幫忙。

或許是因為他已經與商女談妥了,危險解除,所以春並不排斥商女靠近他了。

“你在九黎部落時的伙食怎麼樣?”蘇陽漫不經心的問道。

商女回答說:“能吃飽,吃肉很少,有陶,沒你的陶好。”

蘇陽點頭表示明白了,九黎目前的情況到是與岩石部落的體系有點類似,已經分成了家族式的模式,也就是有血脈關係的人在部落中形成了群體,這是更小的氏族單位,但還沒到以家庭為小集體的程度。

商女血脈氏族在部落中屬於下層,所以生活條件也很差,但相對來說就強過亂部落太多了。

蘇陽所在岩石部落的生活其實也很差,不過他正在想辦法改善當中,他自己出來趕墟,屬於特例改善伙食,不能一概而論。

肉香味開始瀰漫開來,亂部落之前跟著趕墟的人已經學會用陶,這時就已經用了好幾個陶罐在煮肉。

蘇陽也教會了這些人如何熬油脂,放進湯裡面,他自己留了一半的油脂,過會有用。

大家煮肉,他偏生烤著羊排,沒等徹底熟了就開吃,這樣反而能稍稍壓住羊肉的那股子味道。

“味道怎麼樣。”蘇陽問著商女。

但商女可沒空回答,正在大口啃著羊排,絲毫沒有女人家形象,蘇陽見了直搖頭,他其實喜歡溫柔賢惠的女子,可這要求,恐怕很難在這時期實現了。

他自己也開吃了,味道還行,裡嫩外酥的,配得上他蘇陽這個名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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