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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變味大概是從我把人門當戶對的未婚妻給拐上床開始的。
然後我丟了工作,還莫名地進局子待了幾天,也算青春不留白了。
照我說,他們那麼做真的挺蠢的,完全沒必要。
我總是想,如果不是他爹和大哥這麼不遺餘力地打壓,估計我跟成少也不至於就好了1;2;3;4;5;6;7年那麼多。
等後來他們終於疲了,懶得折騰了,這日子一清淨,我們果然就過不下去了。
你說這不是白費勁麼?
什麼東西也奈不住時間磨,何況是虛無縹緲的感情。
給點耐心,它自然就會腐敗。
好比你額頭長了個膿包,你不去擠,它自己慢慢就爛了,然後平復,消腫。
如果忍住不碰,連疤都不會留一個。
我根本不記得我們為什麼分手。那個時候,連藉口也懶得找了。
只記得分手那天我起得挺早,他還在睡。
當然他只是裝睡。他知道,我知道。他也知道我知道。
但是誰都沒拆穿,有病啊。這樣才不會尷尬。
我走之前給他留了兩個煎蛋。
他這人嬌生慣養的,但是這些年早飯卻都是他做。我一直坐享其成,也算給個交代。
不過他喜歡吃煎得很嫩的蛋,一戳就流黃的那種。我更愛老一點的。
但是這年頭,有人讓你吃現成就不錯了,所以我從來不挑剔,咽快了也就不噁心。
那天我照我自己喜歡的火候煎了雞蛋。
我其實挺想知道他吃了會說什麼。開啟門的時候這個念頭很強烈,我甚至都停了腳步,回頭去看被窩下隆起那一坨身子。他大概又是抱著腦袋在吸尾氣。
不過這時電梯正好來了,我還是走了。
可能因為沒問成,所以後來很長一段時間我老記著這個事。
長到我離開A城去了B城,又娶了老婆,又過了很多年,偶爾也還是會想,如果當時問了他會怎麼說。
我那老婆是二婚,人不錯,最重要的是自己有個孩子,省了我不少麻煩。
兒子不是我親生的,但也還算有禮貌。反正我對他也說不上多用心。
唸完書後,逢年過節的,還送點菸酒,娶了老婆還帶來看我,很不錯了。
之後的日子都是四平八穩。
偶爾會聽到他的訊息,當然比我要精彩得多。
結婚,離婚,又結婚,又離婚。
做老闆,當官,消失,做更大的老闆,當更大的官。
後面也就那樣了,你們知道,中年人的生活實在乏善可陳。
老了更沒意思,我是說我自己啊。
他的我不知道,因為沒來得及老人就沒了。
具體什麼病不清楚,不過想想都不意外。
這世道,地溝油、三聚奶、假茅臺,什麼吃不死人。
早晚而已。
我比較慶幸的是當時已經跟老婆分居了,這樣至少不用解釋一陣接一陣,長時間的恍惚。
最後那些日子在老人院,護士給我倒水,從來不敢倒滿。
我不肯讓他們喂,非要自己喝,手一路抖著送進嘴,就灑得差不多了。
那時候我突然就想起以前兩個人在一起閒扯。
他說,誒,以後我要是帕金森了,你幫我打手槍啊。
我嘲笑他說那不是正好,就當裝配了自動按摩儀。
他哈哈大笑,笑得眼淚都出來,然後嘆氣說,瞎操心什麼,都帕金森了,能尿出來就不錯了。
我也跟著笑。心裡說,的確是瞎操心,那會兒咱兩個還能在一塊麼。不過當時看他笑那麼歡實,我也就沒掃興。
你看,果然讓我說中了吧。
我一路抖著杯子,杯子快到嘴邊時掉了,我也跟著翹了辮子。
出魂的時候,看到護士沒急著去撿杯子,反湊過來幫我擦眼角。
嘴裡喃喃地說,哎呦,這水濺到這裡,看著跟哭了一樣。
小丫頭就是愛幻想,哪怕她在老人院裡幹活。
那天也不知道什麼日子,死的人挺多。
遠遠看見奈何橋,隊伍長得我直頭疼。
這一輩子如此平淡,也沒什麼可回味的,排這麼久,不得悶死人。
結果這麼東想西想的,居然也就到了我。
看到站在橋頭遞湯的人,呆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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