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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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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彈頭盔一個,帶著防風眼鏡。

雙眼夜視儀一個。

長距離測距望遠鏡一個,阮胖子的。

軍用水壺兩個。

打火機一個。

指北針一個,已經恢復正常,還能用。

全球定位系統和通訊器都沒用了,孫士傑把它們塞到揹包的最裡面,異界可沒有衛星這種東西。

野外求生揹包,裡面有工具,藥品等等。

一個不到一米長的細長迷彩布袋,裡面裝著自己的個性裝備。

還有一個就是昨天得到的,裝滿金幣與寶石的皮口袋。這是火龍的寶藏,因為是他打倒了火龍,所以拿了大頭。裡面有五百多枚金幣和一定數量的寶石。

對了,還有這輛全地形車。

裝備可以說是萬全,孫士傑一屁股坐在全地形車上。

“唉……”

“我多愁善感的夥計孫士傑,你為什麼嘆氣呢?”從胸前的水晶金字塔裡傳來萬能翻的聲音。

“這和你沒關係。”

“哦,我無情的夥計孫士傑,說出來有什麼關係嘛……”

孫士傑沒理他。

‘估計部隊現在已經亂成一鍋粥了,千萬不要被當成攜槍逃跑才好。老爸,你可要相信你兒子呀。’孫士傑苦惱的想。孫士傑母親早逝,家裡剩下兩個哥哥和父親。

晨曦的微風帶來清新的空氣,孫士傑使勁的做了幾個深呼吸。這裡可比地球的空氣好多。

突然,孫士傑看到克羅特從帳篷裡出來了,他沒有看到孫士傑,直直的向火龍龐大的屍體走過去。早上的訓練沒了,孫士傑無所事事,他打算過去看看。

從近處看,孫士傑也只能感嘆,好大的生物!

儘管沒有了頭部,這頭火龍仍然有十二米的長度,躺倒在地時的高度也有七米以上。翼展大概有十四米或者更長,屍體看上去和小山包一樣。

“喂!你在幹嗎?”孫士傑問站在屍體旁的克羅特。

克羅特回過頭,發現是孫士傑,不過他沒搭理他,轉頭繼續看著火龍的屍體。

“喂?我和你說話呢!”

“我想剝點皮拿去賣錢。龍皮是製造高階鎧甲的最好材料。”

大概是因為有救命之恩吧,克羅特也不好再保持沉默。

“怎麼?你不是貴族嗎?怎麼還缺錢?”孫士傑好奇的問。他已經知道這個世界是由貴族和王家掌權的,他們應該都是有錢的主兒啊。

“不是所有的貴族都很有錢的,我們斯克里斯特家族是由軍功晉身貴族的,需要花錢的地方很多,而且很多貴族都並不富裕。”

克羅特淡淡的說道,同時拔出長劍開始剝皮。不知怎麼的,孫士傑總覺得他對自己並不友好。

孫士傑掏出匕首幫忙,到底是現代軍工產品,雖然克羅特手中的銀劍割起龍皮已經很快,但孫士傑的匕首割龍皮簡直就象在割兔皮。

龍皮是非常的堅韌的,一般的兵器根本傷不了它,克羅特的銀劍是家傳兵器,名字是“卡德拉里爾”意思是無堅不摧,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好劍。但孫士傑的匕首顯然更勝一籌。

卡羅特注意到了孫士傑的匕首,定定的盯著猛看。

“你昨天是怎麼抓住我的?很奇妙的招式,我完全沒力氣反抗。”

看到孫士傑熟練的割著龍皮,卡羅特終究忍不住問。昨天他突然被孫士傑制住,這讓他這個有名譽騎士候稱號的天才劍士深感屈辱。

孫士傑一邊回味著以前在野外生存時剝兔皮的感覺,一邊回答:“是擒拿手。”

“擒拿手?沒聽說過。”卡羅特想了想,不知道這種東西。

孫士傑把一塊兩平米大小的龍皮裁下來放好,這種皮很硬,估計也只能做鎧甲。

“是我們家鄉的武技。”

“你昨天是偷襲,我要求再比一次。堂堂正正的用劍進行較量。”

卡羅特臉紅了,他知道如果孫士傑用那些被他稱為槍的東西攻擊,自己真的一點勝算也沒有,天知道龍血改造過的身體能不能擋的住那個子彈。那可和平民使用的那種硫磺槍完全不一樣。

卡羅特握著劍面對孫士傑站好。

但凡練武的人,聽到別人的挑戰都會心癢難搔,孫士傑也不例外,他也想知道異界的武技到底怎麼樣。

“我不會用劍。”

“那你有用的順手的武器嗎?”

“我用鐵棒做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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