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第 12 章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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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飯,夏頌準備結賬,又被服務員拒絕。
她只好對鍾宇道了謝,倆人互加了微信。
林翊珩開車送她回家。
朦朧的夜色下,一輛黑色的車子疾馳,駛入環路。
隱約能聽見車窗外呼嘯的風聲,和發動機的低低轟鳴聲。車廂內散發車淡淡的冷香,兩人無話,卻浮動著一種難以名狀的緊張情緒。
夏頌屏住呼吸,卻不知道開口說些什麼,只好拿出手機,百無聊賴的翻看。
快到小區門口,夏頌讓他停車,免得被好事的鄰居撞見,變成謠言事故。
她禮貌的跟他道謝再見,似乎已經忘了之前的尷尬。
正準備下車,便聽到林翊珩喊她:“等一下。”
夏頌側過去看他,有些茫然:“嗯?”
下一秒,林翊珩熄了火,先下車,開啟後門,似乎是拿了什麼東西,又繞到副駕駛,為她開啟車門。
她走下車,覺得這男人還挺紳士的,一聲“謝謝”卡在喉頭還沒出口,又看他突然將胳膊伸到她面前,將她裝著資料和照片海報的袋子遞給她。
夏頌抬頭,四目相對,他臉上的表情一本正經,語氣卻很欠的說了一句:“我的簽名照,挺貴的……”
夏頌:“……”
回到家,夏頌把海報和照片交給母親。
吳素芸開啟一看,只是單人照,還有簽名。
不過她覺得有點怪,倒像是追星的人花高價買的似的。
同事老馮家的女兒就是追星族,才15歲的姑娘,喜歡的歌手出了專輯她必買,代言了某個產品也必買,一開直播就必看,連房間的粉紅桌布都被海報覆蓋得看不出來了。聽老馮抱怨說,簽名照挺貴的,有些黃牛專門幹這事,也拿女兒沒辦法,畢竟年輕人嘛,有點愛好也正常。
不過從小到大夏頌都算乖巧,這種事兒肯定不會撒謊。
但是,自從夏頌告訴她,男朋友是網球世界冠軍以後,也許是她離這些明星冠軍太遙遠,總有一種漂浮的虛幻感。
對於人倒是滿意,長相又高又帥,也算配得上她家女兒了。她在網上查過他的資料,各種獎項加身,媒體上一片讚譽,這些她沒什麼好懷疑的。而且確實也是十二中讀的高中,倆人是高中同學不假,也算知根知底,人品應該也不差。
她還找科室的年輕人問過,他們都知道林翊珩,還有不少是林翊珩的粉絲。
她還是對女兒的戀愛挺好奇的,“夏頌,你們沒有合影嗎?年輕人談戀愛,總會一起合個影啥的吧?”
夏頌想到晚飯中間,林翊珩讓鍾宇給他們拍照,說是“晚上回去給老爺子交差。”
夏頌給林翊珩發了個資訊:【能把晚上拍的合照,發我嗎?】
為了避免他再度自戀的以為她有什麼心思,她補充了一句:【為了給我媽證明一下,“男朋友”是實物,不是虛擬的。】
她等了三分鐘,對方沒回他。
想起來,他這會應該是開車在路上,於是先去洗澡。
洗完澡出來,又洗漱、吹頭髮,半個多小時過去,終於收到了回覆:【照片/】
他一連發過來5張,畫面大同小異,都是兩人坐在一起看著鏡頭。
他的表情倒是還挺自然,而她則顯得有些拘謹,面前的餐桌上擺著小龍蝦等海鮮……
她新建了一個相簿,全部儲存,挑了兩張發給母親。
母親回了個【微笑/】的表情。
夏頌微微懸著的心徹底落地。
下一步需要林翊珩配合的地方,恐怕就是“見家長”了。
但是他作為職業網球運動員,應該需要全世界打比賽,平時也會忙於訓練。
母親平時查崗的話,和這種名人戀愛,也有正當理由能敷衍過去。
至於“見家長”這一步,三個月後再說吧。
即使到時候林翊珩有了喜歡的人,他們不再扮演情侶的話,她也可以以“聚少離多”為理由,說分手了。
分手後總不能立刻相親吧,還得治癒情傷,怎麼也得一年半載才能走出來。
這麼一盤算,夏頌覺得未來兩年都自由了,瞬間心情舒暢。
她躺在床上開啟購物軟體,一頓操作猛如虎,大大小小的家居用品買了二十多件。
看時間還不是太晚,她又開啟電腦,拿出列印的英文文獻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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