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第二隻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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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哪一層都安靜得可怕。
李銘提著手電筒,不禁感慨這屆群眾素質太強,幾乎都保持著冷靜,沒有大喊大叫。不,不是存活的人素質高得可怕,而是隻有冷靜的人才能存活。
走廊裡傳來鮮血的氣味,看來十一層的住客運氣不好,已經被清洗了一次。可自己在樓下並沒有聽見求救聲,也就是說……它對樓層進行了分離處理。是想逐層清理麼?
但如此一來,李銘就很難找著人。劉德林和趙昊還活著嗎?一定要活著啊。不然他會覺得自己是傻瓜,做了半天的無用功。
李銘警惕地走在路上。根據之前的經歷,那不知名的怪物可不會平白無故的吼叫,它們只會發出腳拖地等必須發出的聲音。而拜酒店的裝潢所賜,那點聲音將無限趨向於0。當然好處也是有的,那就是自己不用踮著腳走。
它們並沒有趨光性,所以自己的手電筒可以無所顧忌地照射。裡面換過電池,撐兩小時沒什麼問題。
李銘看到了一些斷肢殘骸,難怪血腥味如此之重。它們的頭顱還保持完好,共有三個,兩男一女。臉上全是荊棘劃過的血痕,其中一人的嘴更是從嘴角被扯到後腦勺,下半張臉已經全被鮮血覆蓋,光是看著就會覺得很痛。.李銘摸摸自己的嘴角,仔細從傷口的間隔內辨認五關。不認識,應該是別的劇組的。住在十一層是後勤人士的可能性更大。至於剩下得如同破娃娃被撕爛的肢體,則完全看不出原先屬於何人。皮已經被撕爛,可斷開的地位都是位於關節處。聯絡怪物身上的藤蔓,大約是如同擰螺絲一樣擰下來的吧。
怪物擁有擰碎人的力道,而他居然和怪物搏鬥了一番後不僅毫髮無損,還得到小勝,這是何等的幸運?再次感謝燭臺,感謝製造它的廠商沒有偷工減料。
屍體上得到的情報不少。比如怪物的殺人方式是透過藤蔓拉扯,它的藤蔓上有尖刺,很容易造成失血。本身防禦力不強,尖銳的物體可以穿破。但柔軟的枝條意味著砸、砍的效果會被大幅度削減。
攻擊速度並不快,人類可以躲避。
李銘小心地避過那些殘骸,它們的雙眼還睜著,從中能出生前的求生欲。而當他看到前面被破壞的門與門內屍體時,臉色終於有些變化。
之前的死再怎麼慘都與他是陌生人,可那房裡躺著的卻是他的熟人。錢導……
他老態偏胖的頭滾在門邊,不復嬉笑之形。
可惜了。
他還是挺照顧自己的。
李銘露出輕微的悲哀之色,他終於有些理解劇本里寫的“兔死狐悲”是何種感覺。可主角看見熟人慘死而爆發的情緒他依然沒有。李銘沒有碰任何屍體,如果在上面留下指紋就糟糕了。他打著手電繼續走下去。
就在他轉過一個拐角時,李銘停住了腳步。光可以給人帶來安全感,但不代表可以幫他打怪。手電筒的燈已經照出了慢步走著的怪物。而它對光果然毫無反應。
第二隻。它的藤蔓還拖在地上,拖出一條長長的血跡。而在那錯綜的枝條裡,李銘看見了衣料、頭髮和斷肢。看來前面的慘狀便是它造成的。
與馮華所成的怪物不同,這隻身體要嬌小一些,與此同時,它的藤蔓要更長、更茂密,大約是馮華的兩倍。從零碎的絲紗看,是由某個女性變成。怪物背對著他,所以看不清唯一能證明身份的臉。
李銘放緩了呼吸。怪物會被聲音吸引,徐小瑾的對講機掉地上時怪物救被吸引了過去。他不確定怪物能捕捉多少分貝的聲音,不過還是儘可能地減少聲響。
趁此機會,他還能做一些實驗。李銘轉過拐角,與怪物保持在一條直線上。怪物走幾步,他就走幾步。很好,它沒有發現。
像極了木頭人。不過它如果回頭,自己一定不會在原地靜止,而是轉身開溜。
走廊的一邊有個瓷瓶,李銘將手電筒對著它。自己又退回了轉角處。
他摳下衣服上的袖釘,原本是一顆鑽石,不過馬上就成為被犧牲的實驗品。他將袖釘對著走廊裡的瓷瓶扔去,那可憐的瓷瓶只剩下一半,另一半碎在旁邊。
“叮——”
寂靜的走廊裡,這清脆的響聲宛如雷鳴。怪物立刻被吸引了注意,尋找聲音的來源處。它繁盛的藤蔓比馮華要粗暴得多,連牆壁都被劃出一條條傷痕,更別提瓷瓶。它已在藤蔓的手下壽終正寢。
怪物站在原地,四處張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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