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英雄的判決 (第1/2頁)
蓮颯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筆趣閣小說www.biqugexs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心,看不見。
心,聽不到。
證明心的證據,並不存在。
無法被證明的東西,是幻想!是謊言!
“你們為什麼就能斷定我要害你們呢?帶領狩獵,就是為了你們今後的生活。即使我不留在村莊,你們也不會為冬天的存糧而煩心。”
“反正都是你編出來的謊話吧!”
“沒有你,我們往年不也活下來了!”
“那你們又為什麼要請我去狩獵?”
“不是你說的會盡可能幫忙嗎!”
“沒有幫忙的能力,又為什麼要幫忙。就像一個小孩子非要自己燒火結果把房屋都點燃一樣。”
“我……我只是想盡一份心。”
“心?啊?向貴族姥爺們搖頭擺尾的心麼。啊對,這些全部都會被上報給國王陛下吧。不知道我們在報告書上能否留下一名呢。對不對,大英雄~”
爭吵……不,他們是在判決。判決的題目是“犯人是擁有善心,還是噁心呢。”
若他擁有一顆善心,他將被無罪釋放。
若他擁有一顆噁心,他將被判決有罪。
於是,辯論的律師們紛紛呈上自己的證據。
他們將犯人的所作所為編成一張長長的紙,上面書寫著犯人的惡行。
“犯人鼓動村民們與他一同狩獵,狩獵途中用村民當做盾牌。他帶回村民的屍體,用謊言矇騙死者的家人。”
“不!我沒有!”犯人大喊。
“那麼拿出相應證據吧。”
“拿出證據!”
“拿出證據!”
“拿出你沒有將其當作盾牌的證據!”
“拿出你沒有矇騙村民的證據!”
“拿不出來吧。”
“啊,肯定拿不出來。”
善心這種東西,怎麼會有證據呢。
證明你噁心的證據,可是數不勝數啊。
看,你殺死無辜貴婦的證據。她的屍體還悽慘地倒在血泊之中哦~
看,吟遊詩人替你傳頌的詩歌裡,只寫著你的名字吧。你的同伴呢?難道不是你刻意抹去的嗎?
“不是。是他們讓給我。說是隻有你能揹負起英雄的榮光……”
“你同伴曾說過那些話的證據……到底在哪兒啊~”
“啊啊啊啊啊!!!!”
不可能拿出的,因為那些同伴……已經死!了!啊!
他們在雪原上,對著星光談心。
他們說,“羅茲多夫,多虧有你。如果是我一個人,肯定不敢跑到這種雪原上。”
“但是,雪原的景色還不錯吧?哈哈哈哈。”
“是啊。看到這片星空,就覺得以往的付出都是正確的。”
“多虧了你啊。羅茲多夫。”
“說起來,提貝特你以前是不是當過一段時間的吟遊詩人來著?”
“啊——這種黑歷史再提我打你哦。”
“輕點哦——哈哈哈哈。逗你的,既然是吟遊詩人,來露兩手怎麼樣。”
“咳……不過我好久都沒有唱歌了,你們不準嫌棄啊。”
“等等,怎麼只有我的名字?你們的呢?”
“喂喂,這麼多名字,你是要我唱到死啊。”
“而且如果不是你,我們也不可能鼓起勇氣,是吧。”
“但是我們是一個團隊啊。團隊的榮譽不能只給一個人。”
“我們完全不介意啊。”
“好吧……既然你這麼認真。那就把名字改一改。”
“我們的團隊的……名字?有那玩意兒嗎?”
“以後就有了。”
“就叫英雄。”
這、些、話……
全!部!都!是!謊!言!憤怒的村民們指著英雄的臉,數落著他嘴裡說出的真實。
對。那些全部是幻想。
是被揭穿的英雄編造出來的幻想。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你們不也是憑猜想就定下一的罪嗎!”
“你們有親眼見到嗎!”
“你們有親耳聽到嗎!”
“你們在案發現場嗎!”
“我救下迷途路人時你們在哪裡?!”
“在這荒山上!”
“憑什麼你們可以用惡意揣摩我的言行!”
《與世隔絕的造句》 二十七.英雄的判決(第1/2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