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魔鬼之眼(13)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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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兒,江一明和吳江都來了,他們把地上的足跡提取出來,又在放『液』壓鉗的木箱上提取出兩枚新鮮的指紋,經過比對,其中有一枚是羅大佑的。他們從羅大佑的床鋪底下找到了那把失竊的『液』壓鉗,面對這些證據,羅大右再也無法抵賴,但是,他死都不承認他謀殺林朗。
原來是這樣:一天晚上,他去銀河迪吧蹦迪,認識了一個富家女,那女孩好像對『性』很隨便,當天晚上就和他去天山賓館開房,錢還是那個女孩付的,女孩有一種病態美,他非常喜歡她,她也喜歡他,倆人還在賓館裡海誓山盟了一番,後來,有一天,她叫他幫他做一件,事成之後,她會給他5000元的酬勞,原來女孩叫他去把一個姓林的人家的避雷針剪斷,他說:沒問題,小事一樁。一天中午,他把倉管員約去喝酒,把他灌醉,把倉管員扶回宿舍睡覺,乘機把倉庫員的鑰匙拿去複製一把,當天夜裡偷一把『液』壓鉗出來,爬到林朗家的屋頂,把避雷針剪斷了,他怎麼也沒想到林朗會因此而被雷電擊斃。
“那女孩叫什麼?”
“叫孫芳芳。”
“住哪裡?”
“她沒告訴我。”
“怎麼聯絡?”
“她給了一個手機,。”
專案組所有人一聽,都差一點叫了起來,原來這個女孩就是打給林朗的那十幾個電話的人……
羅大佑家住西藏東部,靠近四川,初中還沒有畢業,就出來打工了,憑著自己高大的身材,來長江8年了,一直都在從事著保安工作,平時沒事就愛好喝酒和泡妞,所以經常去迪吧,但1000多元的工資根本不夠他花,平時常常黑道朋友去幫人討債、打架、偷盜等掙點錢,只要有錢,叫他幹什麼都行,腦子裡根本沒有法律觀念,因此才會被孫芳芳利用,但這次被利用,就慘了,可能要被關進監獄半輩子了,他後悔不已,還痛罵自己腦子進水,竟然被一個小黃『毛』丫頭當作殺人工具。
專案組並不全相信他說的話,也許他深藏不『露』大智若愚,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林朗的死他要負主要法律責任,因為羅大佑知道剪斷人家的避雷針,主人有被雷電擊中的可能,當然,他沒想到會那麼巧,才剪斷沒幾天就出現雷電擊斃死人的事。
專案組打孫芳芳的電話,電話關機,吳江去移動公司調孫芳芳的電話單,結果這號碼自從林朗死後,就再也沒有使用過。看來這一切都是孫芳芳精心策劃的,專案組所有人都想不通:一個才23歲左右的女孩竟然這麼狠毒,手段這麼高明,似乎不符合那個年齡段女孩的作案特徵。
左麗按羅大佑所描述的,把孫芳芳的相貌畫了出來,經過一再刪改,羅大佑才確定孫芳芳的樣子。左麗把孫芳芳的畫像列印100份,發到各分局和派出所協查。
孫芳芳使用的手機卡才用了一個月,出售手機卡的出售點在江東區解放大街68號,江一明和吳江前往調查,售卡員翻了一下售卡本,說那個是上個月5月20號售出的。但她不記得賣給誰了。查了孫芳芳留下的身份證號碼,竟然是她盜用他人的。江一明把孫芳芳的畫像給售卡員看,問她是不是她?她搖搖頭說:“不記得了,那麼多來買卡,又是一個多月前的事,說記得是假的,我沒那麼好的記『性』。”
“畫像上女孩,你見過嗎?”
“好像見過吧,她的面板特別白,有一種林黛玉那樣兒的病態美,所以我對她有點印象,當然,見面的次數很少,最多就3、4次,要不我一下就能認出她來,人都說我的眼力很好。”
“她會不會就住在附近?”
“不知道。”
他們無功而返,這時羅進來到江一明的辦公室,對他說:“江隊,我今天對著林朗的屍體看了又看,覺得他的體貌特徵很像歐陽水停車場裡錄影上的人。”
“你是說是林朗殺了歐陽水,然後林朗又被孫芳芳所殺?”
“對,這只是我的猜想,但沒有證據。”
“可是我們的嫌疑人身高將近1.80米,而林朗的身高才1.76米啊?”
“第一,從錄影截圖上去分析身高有偏差,而且那只是個影子;第二,林朗被雷擊後,身高會收縮2厘米左右,所以,林朗的身高和嫌疑人的相同的。”
“你的分析和實驗怎麼老是姍姍來遲啊?”
“這能怪我嗎?我那兒人手不夠,早就說要調人給我,怎麼一直都沒調啊?再說,破案都是發現有疑點才會去做實驗,任何案子都不可能一步到位嘛。”羅進本來以為他說的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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