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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抓鬮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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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廠長回覆李素蘭的結果是:和林明明競爭上崗。

這是李素蘭不願意面對的。

她覺得誰競爭失敗了都不好過,何況她倆還是同年,不僅同年,還是隔壁生日,林明明僅僅比她大一天。她倆關係也挺好。

當時素蘭剛分配到廠裡,和大家都不太熟,林明明是個熱情的女孩子,她問素蘭多大了,原來兩人同年。

“你幾月的?”林明明熱切地望著素蘭。

“11月。”

“我也是11月,但我肯定比你大。”

“不見得。”

“你哪一天?”林明明問得很急。

“初二。”

“哈哈哈,我說了吧,我肯定比你大,我初一。剛剛你那麼肯定的語氣,我就想難道你是初一?那咱倆可就是真老庚了。怎麼樣,雖然只比你大一天,你還是得喊我姐姐。”

“我不喊你姐姐,把你叫老了,就叫名字吧。”

林明明大眼睛、圓臉蛋、笑眯眯的、很活潑、很熱情。她歌唱得好、飯做得好吃、會織毛衣,一個美麗賢惠的女孩子。

李素蘭對岑廠長說,“這樣不太合適吧?還有沒有其他辦法想?”

後來廠裡給出了一個折中的辦法,林明明做倉庫保管員、李素蘭做成本核算員,這樣的安排可以說是皆大歡喜。

林正宇知道這件事後很明確地對素蘭說,“我希望你馬上停薪留職,要為我們的未來著想,你在大山局混得越好,就越不會離開那裡,我們就越難走在一起。”

“停薪留職”是合規的。

這個政策起源於1983年6月11日,當時的勞動人事部、國家經濟委員會聯合下發《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正是這一政策,如今的知名企業家王健林當時保留了處級幹部身份,開始了第一個創業的“小目標”。

1992年,改革開放春潮湧動,停薪留職也掀起一次浪潮,不少國有單位職工紛紛“下海”。

停薪留職,李素蘭不是沒想過,大山局也有這樣的例子。但真正要實施,她還沒有下定決心。

同樣的,重大事情必得先詢問父母的意見。

母親說:“反正你們大了,長本事了,聽不進我們話了。”

素蘭有點委屈,她這不正是重視父母的意見才回來問他們的嗎?

她看母親臉色難看,知道她不同意,不敢頂嘴,只默默聽著。

她想起來了,母親之所以這麼說,可能因為她戀愛的事情。

當時決定和林正宇戀愛,也徵求了父母的意見。母親說,“人家的孩子都挨著父母,你們倒好,一個比一個找得遠,臨福縣的男伢兒都死絕了嗎?”

顯然,母親希望她能找一個臨福縣的男伢兒。

關於她停薪留職的事,父親說的是,“你自己考慮清楚,這不是小事。”

是的,這個決定無法輕易做出。

留在大山局,會是怎樣?等待工程科重啟,萬一它不重啟怎麼辦?

停薪留職去善德市投奔林正宇,做什麼呢?擺煙攤、做個小生意?這是她想要的生活嗎?

為這事,她腦袋都要想破了。

前面房間裡,嚴工和譚老師正在吵架,罵得兇,好像還動手了,孩子哇哇大哭,他的母親在勸架,又要哄孩子。

素蘭聽得悲切,結婚了就是這樣一地雞毛嗎?

她拿出紙筆,給林正宇寫信,寫她的猶疑、她的不確定,她不知道怎麼決定。

“小宇,我在想,我們結婚以後會不會吵架、會不會打架?你會讓著我嗎?”

林正宇很快回信了,他真心地希望她快點去善德市。所以,他已經盤下了一家綜合商店,暫時交給蘇雨晴看店,只等著她趕快過去接手。

“我們也許會吵架,但打架是不會的。”他這樣寫道。

之後,他又打電話、寫信來,反覆給她做工作,反覆強調“你在大山局混得越好,我們之間就越不可能,你下決心吧,趕快停薪留職。”

父母親不贊成,她沒有這個底氣。

畢竟,父母供三個孩子讀書吃了太多苦頭,她不能罔顧雙親的意見。

然而,如果一直待在大山局,會不會有比較好的發展,她也不太確定。

林正宇的深情讓她感動,他生怕她不去善德市,所以先發制人盤好了商店,是希望她能趕快下決心。

去,還是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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