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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要的不是錢,而是身份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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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提出了一個奸商的想法。

但不得不說,這的確是一個賺錢的法子。

李慈仁猶豫片刻後問道:“你想要多少股份?”

“我只要百分之五的股份。”

“百分之五?”

李慈仁詫異地看著他問道:“連一成都不到,你圖什麼?”

他還以為趙鴻想要很多股份呢!

“當然是圖錢啊!”

“既然是圖錢,那自然是多要,你這一成都不到,我就算賺得再多,你也分不了多少啊!”

“正是因為分不了多少,你才會願意給啊!”

趙鴻道:“如果我要多了,你也不會願意給,不是?”

“再說了,我主意已經出了,你要是不承認,我也拿你沒辦法。”

“那還不如只要百分之五,我多少還能賺一點。”

李慈仁愕然。

的確。

趙鴻如果要多了。

他不會給。

但如果只要百分之五,這麼一點點。

給了就給了。

無所謂。

想通這些後,李慈仁哂然一笑,對著身邊的夥計道:“小夏,去拿紙筆來,寫契約!”

“好的,掌櫃!”

很快這名叫小夏的夥計就拿來了紙筆。

李慈仁拿起面前的毛筆,寫起了契約。

很快他把契約寫好,並遞到了趙鴻面前道:“我給你六黃堂百分之五的股份,但是——我也加了一個條件。”

“那就是你的辦法真的可以用,能夠賺錢,這股份才是你的。”

“如果只是紙上談兵,那不好意思,這份契約不作數!”

趙鴻面帶笑意地看著他問道:“如果不賺錢,不需要我賠償?”

“不需要!”

李慈仁淡然道:“我也看不上你那點賠償。”

“那你可真是的好人!”

趙鴻在契約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以及自己在錢塘的住址。

李慈仁看了看,感覺沒問題後,又寫了一張契約遞給趙鴻道:“再寫一張,一式兩份!”

趙鴻只好又寫了一張。

寫完之後,他把契約遞給清風保管起來後,對李慈仁道:“既然契約簽好了,那我就告辭了,我們還趕著上船回錢塘。”

“走吧,走吧!”

李慈仁拿起毛筆,頭也不抬地說道:“我還得把你的計策寫下來,免得忘了,就不送了!”

趙鴻笑了笑,帶著兩女離開了。

在他們離開後,李慈仁寫了好一會,終於把趙鴻剛才所說的話,一字不落地寫了下來。

他把寫滿計策的紙遞給身邊的小夏道:“去給小姐送去。”

“這丫頭天天宅在家裡說無聊,正好給她找個事做,讓她驗證一下,這個法子是否可行!”

“是,老爺!”

……

另外一邊。

趙鴻離開藥鋪後。

清風跟在他身後埋怨道:“少爺,你幹嘛不多要一點?”

“要一成也好啊!”

“百分之五,這才多少?”

“他賺五百兩,我們才得二十五兩銀子。”

“都不夠你喝花酒……”

不等她把話說完,趙鴻一把捂住她的嘴道:“花,花什麼花,就知道花錢!”

清風立即反應過來,瞥了一眼面無表情的凌秋雁。

她戴著面具,也看不到表情。

趙鴻也看向凌秋雁道:“你別聽她胡說,我從來不喝花酒。”

凌秋雁瞥了他一眼道:“喝就喝了,不用掩飾什麼。”

“你只要不在外面過夜,不帶人回家,不弄得滿城風雨,我不管你!”

“……”

趙鴻眼睛頓時一亮,下意識問道:“真的?”

“當然是真的!”

凌秋雁語調平靜道:“喝花酒多天經地義的事啊!”

“你喝你的,我喝我的,互不打擾就行!”

“……”

聽到這話,趙鴻臉都綠了。

有些氣急敗壞地說道:“你敢給我戴綠帽,我就休了你!”

對於這種威脅,凌秋雁只是平靜地說道:“你不喝,我自然也就不會去喝了!”

說著,她停下腳步,向街道的一處肉脯店走去。

“你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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