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硬筆威脅論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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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的確是‘毛’筆,不過他卻是一根羽毛筆,根部被笑成了尖狀,而且要不是有墨水的痕跡,眾人怎麼也想不到這就是墨家子的毛筆。
“是的,你們可以叫他鵝毛筆,也可以叫他硬筆!”墨頓將手中的鵝毛筆展開說道。
眾人睜大了眼睛,不敢相信一根小小的鵝毛竟然能夠書寫出如此優美的字型來。
“硬筆!”
劉宜年若有所思,如果如此的話,那他就真的能夠解釋為何會寫出如此小的字型來。
在眾人的注視下,墨頓開啟墨水瓶的瓶塞,輕輕的蘸了蘸墨水,在宣紙上輕輕的寫道:
“鵝鵝鵝,曲項向天歌。
白毛浮綠水,紅掌撥清波。”
《詠鵝》可是墨頓前世最喜歡的詩句,乃是初唐才子駱冰王的詩句,此刻駱冰王還沒有出生,墨頓好不愧疚的拿來用了!
全詩字不多,墨頓一氣呵成,。
“真的能寫字!”
“和課業的字型一模一樣,看來這真的是墨家子寫的。”
“速度好快呀!”秦懷玉兩眼發光,他更關注的是寫字的速度,這樣一來他就可以有大量的時間來玩了。
“字好小,而且還很清晰!而且節省了更多的紙張,而且鵝毛更便宜。”有一些學子投入了所有的錢財賭墨頓輸,現在早已經破產了,毛筆和宣紙老貴了,怎樣省錢才是王道。
“不行,這不是毛筆,根本不行!”熊茂林高聲的嚷嚷道。
“怎麼不行了,昨天夫子不是說不管用什麼方法,用什麼筆,必須在紙張上寫出工整的字型來,難道這字型還不工整,!”墨頓反駁道。
“呃呃!”熊茂材頓時啞火了,劉宜年也一臉的尷尬,是呀,他們書法最重要的就是寫好字,至於用什麼筆寫,似乎不是重點吧!
其他國子監生也是一陣鬱悶,看來是沒有辦法在這個上面為難墨頓了。
“字是不錯,這內容可就差強人意了!怎麼是歌波天清……,這些的是什麼呀!簡直是狗屁不通!”王凌眼珠一轉,一臉嫌棄的說道。
剛說完,卻發現周圍人用異樣的眼光,熊茂材輕輕的碰了他一下說道就:“應該是從左往右念!”
“鵝鵝鵝,曲項……向天……歌,”王凌艱澀的讀者,不由得臉色大變,墨家子竟然又寫出一首好詩來。
“好詩!”一聲喝彩從門外傳來,只見國子監祭酒孔穎達一臉讚歎的走了進來。
“祭酒大人!”劉宜年趕緊行禮道。
“祭酒大人!”
眾監生也紛紛行禮,墨頓也跟著躬身行禮。
孔穎達一進來,就拿起墨頓的鵝毛筆口中嘖嘖稱奇,又看了看墨家子的字,不由得將驚歎道:“沒有想到用這種簡單的羽毛竟然能夠寫出如此優美的字型來。”孔穎達讚歎道。
“祭酒大人,我正要向你稟報呢!這種字下官從來沒有見過,下官懷疑是一種新的字型。”劉宜年見多識廣,見到這種字型的時候也是一臉的驚豔。
孔穎達點了點頭,作為一名書法大家,他也是研究過很多的字型,的確沒有見到過這種字型!
“不可能吧!”眾監生震驚,一個寫字奇醜無比的人,一夜之間竟然能夠開創了一個新的字型,這簡直是天方夜譚的事情,竟然發生在他們的眼前。
熊茂材簡直是羞愧難當,他一直吹噓自己勝過了墨家子,轉眼之間墨家子竟然成了開創一種書法的一代宗師,而自己就是那個跳樑小醜。
“橫細豎粗,筆端帶有鉤狀,應該是根據刻字改造而來!”孔穎達判斷道。
“祭酒大人英明!學生幼時家中貧寒,買不起紙筆,經常在沙盤演練,最終略有小成。”墨頓寫的是宋體,其真正的來源則是雕版印刷術的。
“用鵝毛做筆,簡直是奇思妙想!”孔穎達驚歎道。
“用烏鴉羽毛,孔雀翎更好,最主要鵝毛便宜!”墨頓說道。
鵝毛在平時宰殺的時候,都隨處丟棄了,造價極其低廉,當然比不了那動輒幾百文的狼毫,兔毫。
孔穎達拿起鵝毛筆寫出幾個字,雖然很青澀,用著很不習慣,但是他畢竟是苦練書法幾十年的人,稍微練習就能寫出不錯的字型來。
“又快,又小!節省紙張!”孔穎達滿意的看著自己的寫的字,豎起筆尖看著略微枯黃的筆頭,對比一下劉宜年的狼毫筆尖,拿起狼毫筆寫了同樣的幾個字,哪怕已經盡力控制了,依舊要比鵝毛筆寫的大很多,而且慢了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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