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馬匹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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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約翰醫生家裡出來之後,韋恩趁著夜色未深,先去鎮裡的幾家馬車行逛了一圈,然後就騎著馬,沿著鎮裡的道路,挨家挨戶地尋訪了一遍。
尤其是重點尋訪了住在小鎮邊緣的那些鎮民。
小地方的好處是,大部分人都互相熟頭熟臉。
韋恩見到人,伸頭問一句這兩天有沒有見到過約翰醫生,然後再問一句,最近有沒有丟失馬匹或者馬車。
基本上就完事了。
簡單一點的,對方直接搖頭或者說沒有;複雜一點的,也不過是再寒暄一下又或者好奇問兩句而已。
效率極高。
韋恩這麼做的理由很簡單:
約翰醫生是個體面人,平日裡他出行的時候,坐的基本都是馬車。
而他又是單身獨居,平時沒有時間照顧馬匹,所以他自己並沒有養馬,也因此才會長期僱傭馬車伕。
假設馬車伕說的是話是真實的——韋恩其實覺得馬車伕應該基本可信,因為他只要不來報案,韋恩目前根本就還沒確認約翰醫生有問題——那麼,回到小鎮之後又失蹤了的約翰醫生,到哪去了呢?
往好了想,他可能還沒意識到自己的事情被人發現,那麼他就應該只是單純地出了意外,被人給綁架或者劫財殺害了而已。
往壞了想,那就是他或者他的同夥,意識到他可能已經暴露身份,於是他就畏罪潛逃,又或者被同行給滅口了。
像黑石鎮這樣的西部小鎮,出了鎮民們的聚居區,基本上就是大片的曠野,去趟蒸汽列車站都要走二十多公里,只靠步行就想離開小鎮,根本不現實。
所以如果這兩天真的沒人見到過約翰醫生,而鎮民們又沒有丟失馬匹或者馬車的話,那他或者他的幫兇還在鎮裡的機率,就會變得很大。
那麼搖人仔細搜查一遍,估計就會有收穫。
而如果有人丟失了馬匹或者馬車的話,那他潛逃了的可能性,就反而會更大一些。
反正只看約翰醫生家裡那堆起來的十個骷髏頭,他現在的身份就已經十分值得懷疑。
這年頭既沒有網購,又沒有義烏玩具小市場,那些骷髏頭,總不可能是買來的。
所以哪怕不討論信仰問題,他現在起碼也是個盜竊以及侮辱屍體罪。
再退一步,就算那些骷髏頭都是奴隸或者原住民的,那他這樣有失體面的不良嗜好被人給發現了,也至少會被居民們給驅逐出鎮。
韋恩在鎮裡問了一圈,都沒有得到肯定的答覆,本來都準備搖人,要開始仔細搜查了,
這時候已經被韋恩問過了一遍的酒保託尼,才支支吾吾地跑過來詢問韋恩,這麼急忙地尋找約翰醫生,到底是因為什麼事。
一看到託尼這副鬼樣子,韋恩就大概猜到是壞結果了,於是韋恩嘆了一口氣:
“說吧,你最後一次見到約翰醫生,是什麼時候?”
託尼見韋恩的表情都變了,才老老實實地答到,“昨天下午……他當時還把我的馬給騎走了。到底是發生什麼事情了?”
韋恩決定嚇唬他,“我們在約翰醫生的家裡,發現了至少十具屍體。你幫他隱瞞行蹤,現在算是同案犯。”
“十具屍體?!”
託尼的眼睛都瞪大了:“那同案犯的罪行會怎麼判決?”
“絞刑吧,”韋恩拍了拍託尼的肩膀,“放心,給你的絞索會比給他的粗一些,到時候在絞架上會舒服一點。”
託尼後退了兩步,“我只是收了他100美金,賣馬並且幫他保密而已!我又沒有參與殺人!”
“原來如此,”韋恩點了點頭,“一匹普通的騎乘馬賣100美金,你賺了。”
韋恩說完,就騎著小慄帽走了。
小慄帽此時高傲地揚著頭,它可是有血統的賽馬種,在冤大頭眼裡,身價至少上千美金。
“那我到底還要不要到警察局去找你自首?”託尼在背後喊到。
“你回家問問山姆大叔就知道了。”韋恩頭也不回地答他。
哼,鱉孫,淨給人添麻煩。
不嚇幾次都不長記性。
……
如今歹徒們正在計劃襲擊小鎮,韋恩身為治安官,怎麼樣都不可能挑這個時候離開小鎮的地界。
所以韋恩算了算日期,自己頂多明天能跑一趟小鎮地界範圍內的蒸汽列車站,碰碰運氣,看看約翰醫生是不是打算坐明天上午的那趟蒸汽列車離開。
如果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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