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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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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血在民間被視為中藥之上品,活躍于山林之中的野鹿又遠甚過人工飼養之鹿,浩齊先前所看的《長白山之王》中也有獵人生飲鹿血的片段。

作為一名殺手,喝鹿血似乎已經算不上挑戰極限了,浩齊大膽的走過去,俯下身子照著刀口就吸食起來。《世界大戰》在味覺系統上並無很大的突破,飲用原本腥臊的鹿血基本上等同於喝水,這也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浩齊的心理壓力——在軍校組織的生存訓練中,還不至於茹毛飲血,能夠加入特種部隊便又是另一回事了!

“下次手腳麻利點,這樣的機會,一年都難得有兩回!”

獵人大叔頗為不滿的在一旁教訓說,他蹲下來摸摸鹿角,面無表情的割下來收進背囊,然後又轉到鹿尾那邊,把鹿鞭和尾巴一一割走。

感覺喝夠了,浩齊抬起頭問:“現在怎麼辦?”

大叔把隨身攜帶的一隻裝葫蘆倒幹水後扔給浩齊,“把血裝著,回頭風乾了做藥,自用也可,賣掉也可!”

浩齊埋頭照做。

大叔重新點起火把,照著地上的鹿說:“這是一頭成年的梅花鹿,少說也有一百多斤,我們運氣真是不錯!鹿皮能賣個好價錢,鹿鞭、鹿尾、鹿筋也是上好的藥材,至於鹿肉,能拿多少算多少!我看這濃烈的血腥味很快就會引來豺狼,你趕緊拾柴生火,我來剝鹿皮!”

砍柴生火原是浩齊的“本行”,但這次沒有帶柴刀來,便在附近揀了些枝葉。火很快生了起來,獵人大叔那邊已經用鋒利的匕首剝鹿皮了,浩齊藉著光看了看,手法的純熟程度絕不亞於張家大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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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一邊剝皮,一邊像是在自言自語:“你們不都習慣於在早上和傍晚活動麼?今天是犯了什麼迷糊?咱倆也算是有緣,送你早去投胎,來世轉運到個富貴人家吧!”

浩齊搖搖頭,他在射殺目標後可不會這樣神神叨叨。

篝火只能照亮有限的空間,但其他動物沒有再靠近這水塘的。不多會兒,遠處傳來的一聲狼嚎,這讓浩齊不由得心頭一緊。

獵人大叔抬起頭,“這幫畜生嗅覺可真靈啊!常龍,過來幫我個忙!”

浩齊把手裡的枝葉往篝火堆裡一扔,快步跑了過去。

大叔指著這鹿已經剝了皮的前半部分,“你來割前腿筋,也沒啥特別講究的,肉下面粘著骨的就是。儘量不要橫著割傷了筋,連蹄子一起!”

浩齊掏出小刀,那此起彼伏的狼嚎讓他無暇多想,照著自己僅有的剝皮經驗就動起手來。做往往比想象的困難,這鹿腿肉非常緊實,加上跳躍的篝火提供的光線非常有限,等到把兩條連著許多肉塊的前腿筋剝下來,浩齊轉頭一看,獵人大叔也剝好了整張鹿皮。

“還可以!”大叔瞅瞅浩齊的戰果,手裡開始取鹿後腿上的筋了。

浩齊趕緊又去揀了些枝葉,不經意一眼,竟看到樹林裡有幾雙幽綠幽綠的眼睛。

噢唔……

又一聲狼嚎,前所未有的清晰。

“這些畜生!”

大叔將剝好的鹿筋往背囊裡一塞,拎起獵槍便朝天開了一槍。

槍聲之大,估計連對面山頭都能聽到!

“你多取幾塊好肉,曬乾了好過冬!”大叔吩咐浩齊割肉,自己往槍管裡裝填火yao和鐵砂,末了,又朝著樹林深處來了一槍。

割肉可算不上技術活,浩齊三兩下就把自己的揹筐塞得滿滿當當,等到獵人大叔放了第三槍,他站起來說:“好了!”

“嗯!趕緊走!”大叔拾起火把,引著浩齊沿來時的方向一路小跑而去。

下線之後,浩齊抬頭一看鐘,霍,都快12點了,健身、練槍什麼的也都省了。直接洗洗上chuang,腦袋裡卻還浮現著之前的遊戲畫面。

“唉,怎麼也跟小孩子一樣沉迷遊戲了!”

浩齊一聲輕嘆,不過想到這鹿皮、鹿茸還有鹿筋在城裡能夠賣上好價錢,想到自己也能擁有一杆獵槍,隱約找到了自己剛進軍校時的心情。

多年前有句網路流行語:哥抽的不是煙,是寂寞。遊戲和煙,有時都只是一種精神上的寄託,在真正的現實面前,便又什麼都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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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路遙(三更,求票!!!!)

儘管前一夜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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