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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說點有意思的:1 就像文中說的,gui並不是巴黎高定的海外會員,小說裡為了安排劇情所以這麼寫。2 以前看過一篇文章(偏學術),其中一個觀點是很多歐美國家的男人喜歡亞裔女孩兒是源於他們的戀/童傾向(普遍認為亞裔長相低齡化,男女皆是),歐美對這塊兒的法律管制比較嚴格大家都知道,所以這些有戀/童傾向的男人把“魔爪”伸向亞洲,以求得到合法的性/滿足。我算是認同一小部分吧,確實有這種的。3 白人男性與亞裔女性的組合應該是最常見(似乎比黑白配高,肯定遠高於其他)的跨種族配對。這其中肯定是有很多原因的,就不在這裡具體聊了,三言兩語說不清楚。不過,白人(無論男女)是知道他們在亞洲(不僅是中國,包括日韓東南亞等等)的審美觀不對等優勢的。簡而言之,長相普通甚至偏下的,在我們審美文化裡依然容易被認為是帥哥美女。4 這章才說了人那麼瘦是有原因的,我就吃了半盒12寸的全肉披薩,你們別學我……☆、chapter 56【內森尼爾】內森尼爾睡的不好, 做了很多古怪的夢。吵醒他的是辛迪的電話。他趴在床上迷迷糊糊睜開眼只看到一片暗沉中手機在地毯上震動,螢幕的光忽閃忽閃的,他呆滯了一秒,伸出手去抓手機, 也打翻了餐盤。他沒管餐盤, 接通了電話。從手機聽筒裡傳出來自漢普頓的熟悉女聲,內森尼爾像是自言自語似的說了句, “真奇怪, 我剛正夢到你。”他一開口,驚覺自己的聲音沙啞的像寒冷的夜晚秋風颳擦著黃葉。可能是中央空調的溫度太低了。那頭辛迪長久的不說話。內森尼爾已經徹底醒了過來。他下了床, 去到冰箱拿了瓶水, 咕咚喝了大半瓶,電話那頭仍然沒傳來聲音。他舔了舔不再那麼幹燥的嘴唇, 恢復了往日懶散的語氣,“最好是重要的事,你需要知道我在度假, 麥奎爾小姐。”“第一次嗎?”“什麼?”“這是你第一次夢到我嗎?自從……”內森尼爾開了燈,房間瞬間光明,他瞧到地毯上一片狼藉,皺了下眉。他有些不耐煩地跟辛迪說:“我也夢到了錢斯和布拉德。到底什麼事?”那邊辛迪頓了頓,馬上也恢復了往日的從容,“沒什麼。……我原本想提醒你接下來的日程,但我確信你帶的人會做好這些工作。噢對了,安妮塔發了你們的自拍, 想必你已經知道了。有沒有什麼需要我處理的?”“噢她已經發了嗎?”內森尼爾問道。他又感到渴了,一口喝光了瓶裡的水。電話裡,辛迪確認了此事。他便笑著說,“有的話我會讓你知道。還有什麼事麼?”“……我昨晚碰到了南希,等你回來我們可以聊聊褐色房子的事,你在度假,想必現在對此不會有興趣。”內森尼爾說好,準備掛電話。電話那頭,辛迪說等等。他等了兩秒,沒等到人聲,有些煩躁。這時,女聲似是壓抑著情緒快速地說道:“內特,你知道嗎你真是個自私的人。你不應該隨隨便便告訴一個跟你有歷史的女人你夢到了她,然後假裝你根本沒說過。”她說完就匆忙掛了電話。內森尼爾努了下嘴,走到床邊,撿起地上的一個甜甜圈,一邊咬了一口一邊在手機上進入stagra點讚了一張照片,接著他又打了個電話,但沒人接。他於是給另外一位助理唐納德打了個電話,告訴他,他已經起床了,需要客房服務,他不希望淋完浴之後出來看到房間還是現在這個樣子。唐納德在電話裡顯得有些慌張,內森尼爾沒管他。他扔了手機,也沒有再吃第二口甜甜圈,已經乾的像石頭了。《名利場》一百週年出了本紀念冊,叫《從爵士時代到我們的時代》;《名利場》雜誌一百週年封面是又一個“夢露”。內森尼爾-勞倫斯和辛迪-麥奎爾的故事本該拍成一部好萊塢爛俗愛情電影。像夢露一樣性感美麗的鄉村金髮女郎來到紐約城尋夢卻邂逅了從爵士時代就興起的大家族的繼承人從而墜入愛河的故事。然而故事並非如此。二十三歲的辛迪從紐約大學商學院畢業後在布魯克林一家普通的廣告公司找到了一份文職工作。高額房租、未還完的助學貸款和內心奔騰的野心都驅使辛迪去冒險,所以她辭去了廣告公司的文職工作,成為了紐約萬千模特當中的一員。模特這份工作在你成名之前是不穩定的,有時候接一個活兒的收入可以讓你把半年的房租都交了,有時候你一整個月都無事可幹。辛迪的運氣非常好,她在一場秀之後認識了內森尼爾的父親也認識了內森尼爾。之後,她成為了一個億萬富翁的秘書,和情人。年輕的內森尼爾問過辛迪如果再來一次,她是否還會那麼選。當年的辛迪說即便重複一百次,她也會那麼選,除非她也一出生就有信託基金。年輕的內森尼爾唾棄這個拜金的女人,認為這個拜金的女人侮辱了他純潔的愛情。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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