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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壓根兒就不愛她,只想利用她,並且義正同嚴地指出她是我的妻子,而非性夥伴。我簡直哭笑不得。
1994年,女兒出世了。我替她取名鹿敏。江薇不同意,說姓鹿很難聽,要改成她的姓,叫江敏。什麼都能讓她,在這個問題上,我不能讓步,因為這並非是女兒跟誰姓的問題,而是事關一個男人的尊嚴。我的態度很堅決,她也沒什麼可說的了。
1995年,我拿到博士文憑後,南下深圳,一方面掙錢養家,一方面尋找發展的機遇。
1996年,透過艱苦的努力,我又替妻子在一家律師事務所找到一份臨時性的工作,終於結束了兩地分居的生活。我想這是彼此加深感情的機會到了,誰知廝守在一起,非但沒有拉近我們心靈的距離,反而使情感的裂痕越來越大。
一次在整理書籍時,我在箱子夾層偶然發現了一個藍皮日記本,出於好奇,翻了一下。
上面記載著薇大學畢業後的一段情史:她曾跟南京的一個男人愛得昏天黑地,那人許諾帶她出國,騙取了她的貞操,但他走後泥牛入海無訊息,讓她悔恨不已。出於無奈,她想起我曾經給她寫過一封長達10頁的求愛信,為了找一個情感上的依託,她透過我的同學,打聽到我在北京讀博士,跟我聯絡上了。她一度努力說服自己愛我,往愛情小小的口袋裡一天天一點點裝進自己的夢想,就像往銀行活期存款一樣,然而,當她回過頭來清點的時候,才發現“利息”是那樣少,不過是一些零碎的好感罷了。最後,在日記中,她不得不承認,那個男人比我可愛得多。
這時,我才恍然大悟:她為什麼一直對我這麼冷淡,她為什麼神經質地要對我來一番所謂“愛的考驗”。
儘管我是一個比較理智的人,我也受不了她的日記,就把那個藍皮本兒摔在她面前,質問她為什麼這麼多年來一直欺騙我!
她先是一聲不吭,冷不丁嚷道:“我是在欺騙自己。你知道嗎!”
“你卑鄙。”我的聲音很低,但很有張力。
“你更卑鄙。”她回敬道,“你為什麼偷看我的日記,像一個賊?”
我本想給她一耳光,可又怕相互打起來不好收場,只好獨自到外面喝酒消愁去了。
我們開始了冷戰,一連幾天不發一言,每當有事就寫小紙條兒擺在桌上。
偏偏在這個時候,那位曾追求過我的虹到深圳來找工作,聯絡好幾個地方都沒有著落。為難之際,她不找我找誰呢?我把她推薦給了一個在三資企業做副總的朋友,經過考核,公司很滿意,同意聘用她。於是,由我作東,請朋友吃頓飯,虹當然在場作陪。不料,江薇幽靈似的突然出現在我們面前,一改往日的淑女形象,指著虹的鼻子破口大罵。我忍無可忍,衝上去給了她一巴掌。
這是我第一次打她,也是最後一次。
往我的左臉,她狠狠地啐了一口。要不是保安及時來制止的話,我敢說我會把她揍成一個肥胖的女人。
說句笑話。我哪能那樣沒修養呢是不是?事實上,我還讓她往右臉啐一口。她也畢竟不是一個瘋子,扭頭走了。
自此,我們的關係完全僵了,下班回家,胳膊碰胳膊的,也懶得看對方。我提出離婚,她又不肯。我知道,在她拿到深圳戶口之前,她是不會同我談這個問題的,還有,她之所以能進那家名氣響亮的律師事務所,完全是靠我的面子,如果離了婚,她極有可能被人家解聘。我體諒一個女人的難處,就沒有向法院起訴。
當然啦,我跟薇達成了分居協議,迄今已有半年。
你說什麼,希望我總結性地談談對自己婚姻的看法?不錯,我是一個倫理學博士,如果你讓我就別的婚姻個案分析一下,發表點意見,我可能會說出個子醜寅卯來,供別人參考。但是,眼下我正是“當局者迷”呀,我能說的不過是兩個字:“疲憊。”
家庭內“離婚”
陸雅妮是我的好朋友,N市晚報的名記,責任感強,筆頭犀利,常無情揭露剖析社會醜惡現象,在N市擁有一大批讀者,知名度甚至遠在其丈夫賈奎龍——N市常務副市長——之上。
儘管她事業有成,在外面風風光光,但一回到家裡就悶悶個樂。最近,她跟賈副市長簽訂了一份家庭內“離婚”協議。
事出有因,還得從頭說起。
3年前,“中大”新聞系才女陸雅妮來到報社,接受的第一個任務就是採訪剛榮升常務副市長的賈奎龍。初出茅廬的雅妮一點也不怯場,提出了許多相當尖銳的問題,讓年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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