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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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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來出差,感覺卻像來旅行一樣,心情十分激動。哎呀!紐約果然夠大的!借用一位朋友的話———如果把紐約比喻成大型商場,那漢城就只不過是個小賣店而已。當時我另一位朋友聽後大發雷霆,說現在都是什麼時代了,怎麼還把美國當做肯德基老爺爺擁戴呢,就因為有他那樣的人韓國才一直不能揚眉吐氣。那時,我只去過洛杉磯,對第二位朋友的看法也表示贊成,但真到了紐約,對第一位朋友的話才有了切身體會。不可否認,紐約的確是個叫人不由自主發出讚歎的國際大都市啊!”

隨後的路上,承宇高談闊論,引得慶恩格格地笑個不停。

約會地點在第43街西邊,哈德遜江邊83號碼頭附近一棟38層高的大樓頂層,是個叫“後面(Behind)”的空中休閒室一類的咖啡館。那裡緊鄰大海,不夜城紐約的夜景盡收眼底。

承宇和慶恩一人點了一杯軟飲料,坐下20多分鐘後,兩個男人出現了,一個戴著墨鏡留著長卷發,是羅伯特·特魯吉羅,另一個穿著阿曼尼西裝提著褐色公文包,是他的律師。羅伯特整個人看上去十分灑脫,嘴角帶著一絲頑皮的微笑,看到站起來的承宇,微笑著點了點頭。慶恩介紹後,羅伯特快活地向承宇伸出手。他的舉止和表情告訴承宇,這是一個不拘小節、性情豪放的人。

“讓您遠路趕來真是不好意思。”

羅伯特看承宇的目光裡閃爍著好感,他的舉止更活潑,表情更愉快了。

“瞧您說的,託您的福,我才能充分享受紐約這麼美麗的夜晚呀!”

“哈哈哈!聽您這麼說,我感覺輕鬆多了。對了,為了紀念您來到紐約,我應該送點兒禮物才對。嗯,好吧,雖然紐約不全都是我的,但只要您想要,我差不多都能給……對不起,您的名字是……”

“承宇,金承宇。”

“哦,對不起!剛才聽蘇珊說過了,但我的記憶力不是太好……嗯,我的意思就是說,金先生想從紐約帶走什麼儘管帶走吧,算是我的禮物,比如世貿中心或帝國大廈,您走的時候儘管放進手提包裡帶走吧!不管要什麼,儘管開口吧,我一定像無條件一樣送您。”

“哈哈哈!真的可以嗎?”

“我發誓。”

“哈哈哈!要是真的可以,不知道為什麼,我想把下面那個小小的自由女神像帶走。”

“噢!No!那個可不行。”

“不行?為什麼?”

“是的,那個來自法國的女人是我的女朋友,所以堅決不行。我天生喜歡巴黎風情的女人。”

羅伯特一邊說,還一邊誇張地用雙手畫著線條,意思是自由女神是個體形非常美麗的女人。

“是嗎?您越這麼說我越感興趣呢!剛才您也說過了,不管什麼都行,可沒說自由女神像不行呀。哈哈哈!那可怎麼辦呢?恐怕明天早上您會匆匆忙忙跑來找我了。”

“什麼?怎麼可能?為什麼?”

“韓國有這樣一個謎語:世界上最大最美的包是什麼?答案呢,就是眼睛,只要眨一眨眼睛,不管什麼都可以存進去。所以,我不打算把她放進我的手提包裡,而是放進我的眼睛裡,因為她實在太美了,我也愛上她了。要是明天早上那個女神像突然不見了,那一定是她鑽進我的眼睛裡睡著了。要想叫醒她把她帶回去,恐怕您得唱一千遍小夜曲才行,即便您唱了,還得看她是不是捨得離開我呢!”

嗬!這個朋友還真不能小看呀!

羅伯特把墨鏡推到額頭上,神情嚴肅地轉頭看著微笑的律師說:

“喂,我們是不是該給警察打電話了?”

“為什麼?”

“你聽這位東方來的朋友說的話,分明是說今晚就要搶走別人的女朋友,連夜越過太平洋!這……難道不是綁架嗎?”

“什麼綁架呀,明明是巨大的白人女子和相當於自己一截手指大小的東方男子之間的一段浪漫的千古佳話嘛!這是沒有人能阻止的,因為法律規定,跨國婚姻和愛情都是個人私生活的自由和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

“嗬!是嗎?那樣的話……明晚我在自由島上的家恐怕會因為她的離開而空空蕩蕩、冷冷清清的了。我一定活不下去了……真的,眼睜睜看著自己心愛的人被帶走,那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情啊!馬丁!你有一把取得了許可證的槍吧?”

“怎麼了?在家裡。

“快叫你妻子把槍拿來!”

律師神情複雜地開啟手機翻蓋,按下電話號碼,把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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