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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於家村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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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於老四有個遠在長安的有錢人家的親戚?

這話別說三個人就沒一個相信的:家族裡有那麼一個有權勢的親戚,只要不是犯了什麼事情,如何會淪落到在一個小鎮上做搬屍匠呢?

李平陽在短暫記下來之後,也忍不住抬起頭對著張峒道嘀咕了一句:“大人,這不合常理啊?”

張峒道點點頭:“宋掌櫃,之前那於老四跟你說起這個叔叔的時候你就沒疑惑過嗎?在長安的富貴人家的侄子,為何要在百憂鎮做一個搬屍匠呢?這於情於理都說不通啊?”

宋方榮聞言不由得笑起來:“大人說的是這個道理,要是這叔叔真的做的是個正經行當,那於老四早該投奔他去啦,哪裡還用留在百憂鎮呢?就是因為這於老四的叔叔也是個上不得檯面的行當,於老四才沒去投奔他的。”

張峒道挑挑眉,語氣裡頗有些輕慢:“噢?他叔叔又是做什麼的?”

“他叔叔是個道長,但是沒正經進過道館。原來在這附近叫魂,有時候還能請鬼上身。後來這人自覺有些本事,就孤身去長安闖蕩,據說賺了不少錢。”

“道長?我看就是個江湖騙子吧。”張峒道對這種事情向來是沒什麼興趣,頗不滿地嘀咕了一句後撇撇嘴,“——因為這叔叔是個叫魂的道士,所以也沒有子嗣,賺了錢還是打算回到家鄉送給這個老侄子?”

“差不多,不過他們家乾的都是這種事情,膽子孃胎裡就大,是天生吃這碗飯的。”宋方榮笑了笑,臉上的肉跟著抖了抖,“我們就沒這膽子,我開個棺材鋪都惴惴不安,要不是家產就這個鋪子,我也早不想幹了。棺材棺材,誰都說是升官發財,誰也都知道,進了棺材裡的人既談不上升官,也發不了財咯。”

說著,宋方榮擺擺手嘆息一聲:“說著好聽,心裡都門清這個事情晦氣著呢。等過幾年我也不幹了,到時候跟兒子搬到烏江縣城外面去。”

他一番感慨說得倒是頗有些引起了共鳴,連張峒道也沒有繼續反駁,只是嘆了一口氣,聲音柔和不少:“一個人一個命,棺材鋪養活了你家孩子,也不虧了。”

宋方榮點點頭,混著油光的臉上露出些熱絡地笑容:“正好咱們家燉了湯,幾位官爺小姐要是不著急,不如吃了飯再走?”

後院裡傳來隱約的沸騰咕嘟聲,油汪汪的肉香彷彿帶著滑膩的脂粉氣一般從後院飄來,油香的氣味登時在屋裡彌散開,宋家的夫人從後院走過來,自門框外面露了半張臉。

說來也奇怪,宋家夫人分明應當與宋掌櫃的一般年紀,看起來卻彷彿是及笄的少女似的。她臉上滑膩膩的透著豬油一般的潤白,短而豐盈的手裡握著一個陶瓷做的鹽罐子。臉上大約是塗了些胭脂,雙頰透出三月桃花的粉嫩,盈盈小口擠出笑來:“哎呀,幾位公子小姐就別推脫了,都燉好了湯,吃了再走吧。”

李平陽忽然感到一陣不舒服,說不清那種感覺來自何處,只覺得面前這人端的一副少女嬌俏的姿態,卻生了一對飽經世故的眼,那錯位感帶來異乎尋常的詭異。

不單單是李平陽覺得害怕,連陸載都覺得有些毛毛的,倒是張峒道確實是個粗神經的,還笑了起來:“宋老闆,您這夫人瞧著年輕啊?”

“慚愧慚愧,我喜歡她漂漂亮亮的,所以總是叫夫人多打扮,讓大人見笑了。”宋方榮目光轉向身邊妻子,目光裡透出幾分繾綣,好一會才不好意思地低下頭,望向一旁的李平陽,“不過家妻不過一庸常婦人,比起大人之妻那真是猶如微茫比皓月,蔥蘭見牡丹啊。”

張峒道登時笑起來,隨即慌忙開口:“哎,可不能瞎說,這位夫人是……在下的知己朋友。”

李平陽在背後瞧著張峒道一副樂呵呵地模樣,再看看那詭異的宋家夫人,心裡不由得嘀咕起來:“……這人真是,天生心大吧。”

宋家夫人雖然看著有幾分詭異,但是到底是各家的家事,多做過問也不禮貌。加上眼下三人有了新的目標,也沒有什麼心思留下來吃飯,匆忙從掌櫃那裡問到了於老四住的村子——一個沒名字的村子,因為村裡姓於的多,大多數時候就叫於家村。

但是和相對穩定的白家村不一樣,於家村的人似乎都有點邪乎。許多村裡人都從事著陰暗上不得檯面的行當,搬屍、叫魂、占卜,還有些更不能說的。這一脈似乎子子孫孫都有些彷彿牲畜野獸般的鈍感,他們天生就比一般人更加不怕死,甚至特地會去做更危險的事情,長相也是類似的乾瘦、黝黑、駝背、吊梢眼。

因為從事的行當大多需要走南闖北,加上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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