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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新衣 (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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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日後,季家人鬧了一場後,宋昭奚在小廚房做什麼飯,便也不瞞著他們了。

這日是魚湯,明日是排骨,季家小院兒內時常飄滿了陣陣肉香,饞的季小虎日日哭鬧著也要吃肉,攪的季家人不得安生,恨不得扒了宋昭奚的皮。

月底,宋昭奚將兩個孩子的衣裳做了出來,季長蘭的是一件桃粉色的對襟小衣,下身是一條杏色的細棉百褶裙,衣裳做剩下的邊角料,宋昭奚做成了桃花形狀的發繩。

長安的則是一件青灰色長衫,配個了很可愛的包子狀小帽子。

原本宋昭奚是想給兩個孩子做兩身漂亮衣裳,顧及這是在鄉下,太過扎眼不大好,宋昭奚做的衣裳都是最尋常不過的款式,單論樣式,連她一半的水平都沒發揮出來。

可這兩件衣裳都是細棉的,穿在身上舒服又保暖,而且對於許久未穿過新衣裳的長蘭長安來說,這衣裳已經極好了。

要知道,家裡只有大哥有一件細棉的長衫,還是娘省吃儉用了一年,瞞著大哥做的。因為讀書人總要有件體面的衣裳。

長蘭和長安從來不敢想自己也能穿上這麼好的衣裳,小心翼翼的摸了一遍又一遍也不捨得上身,看向宋昭奚的目光亮晶晶的,感激崇拜之情溢於言表。

宋昭奚見狀有些心酸,可是一想到這家人日後的富貴,什麼樣的綾羅綢緞沒有,又覺得還是同情同情自己比較好!

將衣裳做完後,宋昭奚算著日子,自己那至今未見過面的便宜夫君季長風估計快回來了,她話已經放下,在這家裡怕是也待不了多久。

身上雖還剩不少銀子,看起來挺多,可離了季家後,吃飯,租房,日後的吃穿用度都需要錢。宋昭奚也不想過的貧苦日子,這點銀子根本撐不了多久。

她需要賺錢,在這個陌生的時代生活下去,不求大富大貴,至少也要衣食無憂。

宋昭奚開始日夜趕工做團扇,第一柄團扇白絹為底,用的是雙面繡的技法,繡了一株栩栩如生的秋海棠,海棠上點綴著露珠,用了近十日功夫方才繡完。

宋昭奚拿著扇子,滿意的打量了片刻,又覺得扇面少了點什麼,若是能題些字上去,便更顯風雅,可惜這個時代的字她一個也不認得,是個不折不扣的文盲。

宋昭奚嘆了口氣,將團扇小心翼翼的收進了匣子裡,心裡想著要不要等季長風回來後,請他幫幫忙?

作為三元及第的首輔,字一定不會差,他來題字的話,說不定還能多賣些價錢。

可季長風會幫她做這種事情麼?她趁著季長風不在家時,霸佔了他的房間這麼久,這件事根本不可能瞞過季長風。

唉!

起初宋昭奚天不怕地不怕的住了進來,如今季長風真快回來了,反而慫了。

宋昭奚嘆了口氣,倒在了床上,努力回憶著書中對原主寥寥數筆的記載,試圖猜測原主和季長風之間的關係。

貌若無鹽,性情寡淡……

這是書中對原主的描寫。

拋開被抓來給男主沖喜這事兒不談,這個人本身蠢笨麻木,也令季長風不喜。

最後女主吃醋提及男主這傻子前妻時,季長風甚至連這可憐的原主樣貌都不曾記得過,只道是個可憐人。

宋昭奚嘆了口氣,走一步算一步吧。

季長風要是不肯幫忙,去縣城找些字寫的好的文人幫忙提筆就是。

眼下當務之急,是同季長風簽了和離書,她便和這一家子奇葩再無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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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不僅宋昭奚希望季長風回來,季家人比任何人都希望季長風快點回來。

這日,去縣城賣野兔的林大強捎帶回口信來,學堂還有三日便放援衣假了,季長風快回來了!

宋昭奚和季家眾人不約而同的鬆了口氣。

終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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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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