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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斯很不滿的看著普林斯,說道:“你小子真的只出一百萬就買這個匕首?那你以後別說認識我,我的兄弟可從來不欺騙朋友。即使是中國朋友也不行!”
普林斯尷尬的說道:“剛才我不是太興奮了嘛!既然麥斯都把這個中國朋友當兄弟,那麼他也就是我普林斯的兄弟。”
麥斯欣慰的說道:“既然這樣,那你就給中國朋友一個公平的價格。你別看這傢伙一臉大氣,他那叫大智若愚知道嗎?這根匕首的價值我相信你不會不懂,即使你升級到頂級,恐怕還得靠這根匕首過日子。”
普林斯說道:“我家族現在的生意都在收縮,我只能出價八十萬美元,再多的話我就只能承受痛苦了!”
麥斯也知道普林斯的情況,笑道:“你家族的事業我會找我父親說說的,中國人都講究一個吉利。你出一百八十萬購買吧!我幫你出一百萬,剛好是一百八十萬!相信這傢伙一定很喜歡這個數字,呵呵~”
聽不懂他們話的我,根本就沒想到這樣的一個小極品竟然賣到了數百萬RmB。不過到後來,我還是隻肯手下八十八萬,就是十萬美元換成RmB也有上百萬了,況且我覺得遊戲里根本不需要花費如此高昂的代價。何況麥斯對我的態度也讓我把他們當成真正的朋友,對於我來說,朋友比金錢更重要。至於剩下的錢,我提議讓大家把它當成有空的時候到中國來旅遊的經費,幾人聽說可以免費到中國遊玩都聽高興。
我就整不明白了,為啥外國人憧憬咱中國,而中國人卻要削尖腦袋往國外鑽。難道是距離產生美?要這麼說也不對,我中華大地多麼廣博,換個地住也能產生距離美吧?
經過任玉嬌的介紹,他們這個圈子,也就是在隊伍裡的這幾個人。只有麥斯、普林斯還有那個牧師美眉梅林家裡是財大氣粗的,其他幾個的家庭只能說是還可以,畢竟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還可以應該也算很有錢了吧?
閒話說了挺久,經過五輪的烈火焚城攻擊,眼前的風狼被屠戮一空。殺死的風狼數也接近了150只,而且麥斯等人的經驗也瘋狂的衝擊。現在麥斯的等級已經高達24級,相信還不要等待刷完風狼的任務,麥斯就可以抵達28級的峰頂,加上任務的獎勵,30級也是很有可能的。而任玉嬌現在的等級也高達26級了,應該在刷完風狼的時候就可以到達30級。而我的等級已經超過了39級的50%了,相信40級應該不用很久。
經過反覆的來回挑逗風狼,我們已經把任務殺到了290只,只要刷完10只任務就可以完成了。而我的烈焰焚城也已經達到了高階稱謂,不過從10000000/156的純屬度上看,應該還有提升的空間。而我現在也開始對達爾文的話產生質疑,難道我不用找達爾文就能提升技能的等級?
為了確定我的想法,我開啟了技能欄。不出所料,火魔纏繞的等級也從初級轉為中級眼看就要到高階的境界了。不過我腦海中有產生了另一個可能,也許我還能從達爾文那裡學習到更高階的魔法也不一定。
經過兩個小時的搏殺,與其說是搏殺,不如說虐殺比較貼切。在我打風狼的期間,雖然偶爾有重新刷出來的風狼,但是依舊在我火魔纏繞的打擊下隕落。而等級已經超過27級的麥斯顯然很煩躁,也開始衝上去砍殺風狼。不過他的傷害值少得可憐,就算出現暴擊也才100多的傷害值,不過麥斯依舊沒有氣餒,依舊殺得不亦樂乎。
這當然也和我拉的仇恨值有關,如果麥斯的仇恨值超過我,那麼風狼很輕鬆就能把麥斯送回去重生。
而身後的眾人也顯得很無聊,在我拉住怪物的仇恨以後,都紛紛出手相助。有些不走運的風狼直接就在我一個火魔纏繞和眾人的轟擊中輪迴,這樣多少也打發了無聊的時光。
在殺完最後十隻怪之後,我們意外的發現隊伍裡沒有一個人可以使用回城卷,還好這裡離回城的地方不遠,但是也要走十分鐘的樣子。
就在我們慶幸即將完成任務的時候,“嗷嗚~”一聲狼嚎把我們拉回了現實。
我看著這頭渾身金黃色毛髮的風狼,毫不猶豫的探查過去————
【疾風狼】黃金級B
等級:???
攻擊:???
防禦:???
技能:急速、嗜血、風刃
怪物介紹:在疾風平原盛行一時的猛獸,就是在它的帶領下。在平原上經營了數十年的人類商隊拋棄了這條捷徑,從而轉向更為遙遠的絲綢沙漠。身為狼族的首領,它比其他的風狼更加的兇狠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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