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奸商(下)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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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溫作為穿越者居然因為沒見過‘大場面’導致‘賤價’售出玻璃鏡,他心裡滴著血要把損失從對面的王越身上找回來。
於是一開口就發難:這‘包貨’略過成交價不提,反正我要現錢也就是銅錢你自己看著辦吧!
如今不是後來那個有大量銀子湧入的明代,市面上的貨幣只有銅錢——五銖錢是從漢代開始鑄造並流通的,數百年間有不同朝代也鑄造過五銖錢。
一枚(文)不同年代鑄造的五銖錢各自的重量換算成現代的重量單位大約在三到五克之間浮動。
以一文五銖錢重四克(現代的重量單位)計,一貫錢共一千文重四千克即四公斤,一面玻璃鏡三千五百貫全部用銅錢來付賬的話就是一萬四千公斤等於十四噸。
若是一次出貨十面鏡子就值一百四十噸銅錢,宇文溫就是為難對方看其怎麼運錢來付賬。
銅錢重攜帶不宜一旦做大宗貨物生意的話不方便,如今的天下各地,益州地域、長江流域、江南的陳國主要各州因為商業發達所以主要使用銅錢作為貨幣,其餘大部分地方比如黃河流域則以絹、帛等實物為主進行物物交換。
冀州以北那就基本不用銅錢而是以谷、帛交易,嶺南及交趾則全部以金銀為主要貨幣。
為了解決‘用錢’問題各朝各代想出很多花樣,以一當五、當十甚至當千錢都有。
以大周來說,周武帝保定元年(二十年前)鑄造新錢‘布泉’以一當五並同行五銖錢。
建德三年時(七年前)鑄造‘五行大布’錢以一當十與布泉錢並行使用,結果才過一年因為盜鑄大布錢太多大周朝廷不得不禁止使用大布錢,然後因為布泉錢也不斷貶值到了建德五年(六年前)就廢止了。
兩年前天元皇帝宇文贇‘禪讓’給兒子——如今的小皇帝宇文闡改元大象元年,鑄造永通萬國錢以一當千,這錢推出後市場反應強烈:你說當千就當千,當大家傻瓜麼!
然後被後世收藏家稱為“北周三品”的布泉、五行大布、永通萬國這三種錢如今已被掃入“歷史的垃圾堆”,宇文溫可就認定了五銖錢,至於陳國那邊以一當十的六銖錢那就更加呵呵了。
先前王越兩次共買了四面鏡子是靠著安陸的邸店內備著的銅錢和絲綢、絹布還有若干珠寶這些等價物付賬,若是真的從江對面運這麼多銅錢過來那是不可能的。
長江南北兩岸是敵對狀態敢這麼明目張膽的運錢過江誰會放過這條肥魚,宇文溫若是有船都想在大江上黑吃黑了。
知道對方是為難自己,王越乾咳幾聲說銅錢運輸不易可否用等價物抵價,若是郡公需要什麼稀奇貨物南朝這邊多得是。
這年頭經常錢荒所以人們交易時大多以物易物,絹布、綿布、絲綢這些都是常見的等價物,各個朝代給官員發俸祿大多都是實物和粟米。
農民們交賦稅、田租也是實物和粟米為主,按如今大周的現狀來說實行的是均田制,每戶一年繳納絹布一匹、綿八兩、粟五斛全是實物,沒老婆的光棍減半。
所以真要達成協議讓王越包貨對方也沒有那麼多銅錢給必然是要有一大部分用實物抵價,他的意思是用價值高但又方便攜帶的東西例如珠寶什麼的充作部分貨款。
先前一直斟酒的劉彩雲開始和宇文溫一唱一和分扮紅、白臉,他倆個根據‘價格鑑定專家’楊麗華判定玻璃鏡的最終售價至少一萬貫,認為出貨價目前來說不能低於五千貫。
這樣作為製作方自己的利潤和中間商的利潤接近心裡才好受些,再說這鏡子又不是賣不出去長安那邊的消費能力可不低。
玻璃鏡的製作技術擴散以前只會是物以稀為貴,它現在是奢侈品而不是日用品所以宇文溫要趁著新鮮大賺一筆,有人願意包下來可以加快回錢速度自然是皆大歡喜。
宇文溫雖然不爽但也不得不承認王越這個‘奸商’抓住了自己的要害:他沒有自己的商路只能把鏡子賣給中間商。
若是能直接以一萬貫的價格投入市場當然利潤驚人可宇文溫關於經商這方面的班底和商路等於沒有。
長江以南是完全睜眼瞎摸不著門路,長江以北也得靠安陸本地商人將鏡子販到外地,還好有當總管的父親罩著要不然怕是要被那些紅了眼的豪商們派私兵給一窩端了。
所以在自己的商路建立起來前再不願意也得捏著鼻子讓中間商賺大錢,但是宇文溫也吃準了王越的弱點:時間。
江南的商業十分發達有能力的商人多得是,像‘琉璃鏡’這種明顯穩賺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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