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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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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算我遲到,你說要怎麼懲罰我吧。”本來事實就是勝於雄辯的,何況我又碰上了個這樣的人呢?算了,認輸也罷。

“我要你陪我逛街。”這算懲罰?我就暈!就說今天天氣有雪不呢,可陪女孩子逛街這樣的事還怎麼也不會被列入懲罰的行列呢吧?因此我欣然同往。可事實證明我錯了。

“好吧,那就陪你逛街。”如果我不答應我就是有病了。

“恩,不過你得先去陪我見一下我的朋友。”不是吧?要相家啊?

“啊?你要我來的時候也沒有附註這條規定啊!”不過我還是隨她去了。

“走吧,我去取東西!”這樣,我們就一起來到了一家小餐館。我心想這回要糟糕,她如果要我買單那我豈不是尷尬的要死?現在口袋裡就10塊錢啊!不過這次她沒這麼做,只是向她那些朋友小聲得說了幾句話。而她那幫朋友也就全向我行了一次注目禮,看得我直發毛。如果目光能殺人,那現在我就已經至少被殺了3次了。因為桌子上有四個男生,剩下那個還是有女朋友的。——鬼都猜得到她和他們說了些什麼。

出了小餐館,我就和她一起在大街上漫步。那種無憂無慮無人擾的心情真的是說不出的愉悅。天空雖下著小雪,可氣溫並不太低,穿著羽絨服還不至於感到冷。只是有些凍手。

我們在大街小巷裡亂轉,就如同深海里無阻的魚。我們彼此間談了許多,我給她講我在學校期間發生的笑話,她不只一次得被我弄得哈哈大笑。她也給我講她的趣事,我也不時得給他逗地笑聲不止。這時的我們完全是心與心的零距離接觸,話談得很投機。不知不覺間,她拉住了我的手。而我也不是沒有想過,如果現在和她好了,那以後是不是就不能找女朋友了呢?可這些念頭只是在腦中一閃就消失了,管他呢,隨他去吧,現在就讓大腦一片空白。

不過我也和她談了些傷心事。比如我和她談到與啊輝鬧矛盾的事情。她聽了之後對啊輝產生極烈的不滿。我知道,她是出於喜歡我的角度,畢竟那次矛盾我們都不對。

我們兩個相識就是在醫院裡。我打架住院是不用說了的,在我基本上已經能出院的時候她才因盲腸炎住了進來。那時侯因為還要打官司,使我不能出院。可醫院裡實在是讓人鬱悶的要死。有病的時候躺在這裡是不得已,可人沒有病了卻還要在醫院住著,那就是一種煎熬了。何況我又是那麼的年輕浮躁,在那一段時間裡,我幾乎就是天天靠通宵來解決痛苦的,反正白天我也要在醫院待著,索性我就給你睡一天覺,睡醒了我就再去通宵。

她住院的第二天就去我住的那個病房裡轉了一圈,這並不是要去看我,而是要去看和我同一個病房的她父母的朋友。她來了的時候我正在睡覺。也許正是我的睡姿吸引了她。那天以後她就天天來我住的病房。她父母的那位朋友叫蔡仲富,這位叔叔的事蹟也夠讓人佩服的,他說話幽默風趣,但讓人聽了又很佩服。做事很穩健,對人也很隨和。十分受我們的喜歡。這叔叔厲害的不行,40多歲的年紀竟還自修兩門課程,準備參加成人高考。其實他已經算是個成功人士了,但他一點不滿足,依舊學習東西提高自己。他也奉行活到老學到老的政策。他住院來的時候才滑稽呢。一個人走到護士室,說笑似的告訴護士說他有病要住院。那護士看了他半天,最後發現他還真的是有病。——哪有健壯得和牛似的人待著沒事跑醫院裡住院的啊?然而我們的蔡仲富叔叔確實是真的有病,只是這病不知道什麼時候發作,而發作了就會疼得死去活來。他患的是膽病,據他自己說他的膽要比別人的兩倍還大。——還真的是個“大膽”的人。他和護士說了好半天護士才相信他是真的有病。

在醫院裡,我和她天天在一起,沒什麼不談。那時侯她就說我長得帥,但我怎麼也沒有想過我們會有成為情侶的一天。

第二十三章 “調戲”乞丐

醫院裡,我們和蔡叔叔打牌。每次我們都搞鬼,可蔡叔叔卻每次都沒有發現過。他打牌很認真,甚至是一絲不苟,每次都無暇顧及我們的舉動,因此我們的小聰明屢次都得逞。

蔡叔叔是個健談者。他聽了我們家的事情後很是感慨,憤憤不平,甚至要給我們家當律師為我們辯護。我媽也很是感激他,不過我們家的官司已經成了定局,再說憑我們家現在的情況是說什麼也不會在這個社會里找到天理的。無奈的事情使得蔡叔叔也感到無奈,不過他卻把自己知道的東西全都說出來,甚至把自己的賺錢想法也全和我媽說過,為此我媽還特意想和他合作一起養奶牛。不過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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