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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楊密:誰挖我牆角?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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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葉聞言,終於得知了對方打電話的來意。

音樂總監,這種職位至少都是年入千萬的,說實話誘惑挺大的。

但林葉現在有合約在身,自然不能跳槽。

於是乎,他對這位徐小姐說道:“我有合約在身了,目前在星集娛樂。”

“我知道,不過您和星集娛樂簽署的合約不就一年嗎?我們可以等您合約結束的。”

“行,那謝謝徐經理了,等我合約結束了,有想法的就跟你聯絡。”

“好,我等你的訊息。”

結束了與歌耀傳媒的通話。

林葉收起手機,看向了楊老闆……

她一臉陰鬱道:“誰特麼挖我牆角?”

“歌耀。”

“靠!”

楊密忍不住爆了句粗。

挖其他人她都不說啥了,他們偏偏看中了林葉。

林葉是誰啊,那是她楊密的心頭肉啊!

對整個公司來說,尤其是整個音樂部門,林葉的才華那就是一臺印鈔機!

就現在,四首歌的銷量全部加在一起已經突破了三千萬!

《夏天的風》單曲購買人數——1300萬。

《突然好想你》單曲購買人數——820萬。

《遺失的心跳》——單曲購買人數450萬。

《嘉賓》——430萬。

這才發歌多久,一個多禮拜而已。

她是堅決不能讓林葉被人挖走的。

“林葉,伱來我公司多久了?”

楊密問道。

林葉回憶了一下,是在拍攝唐探期間談的簽約。

那時候應該是4月中旬,具體是什麼時候得看合約的簽訂日期,林葉記不太清了。

“來了有三個月吧。”

楊密點了點頭:“嗯,是快三個月了,你的簽約費大概這兩天就會打到你的卡里。”

林葉笑道:“是麼,那太好了。”

當初簽約時,楊密開價是三千萬。

但林葉覺得太少了,要價5000萬。

經過一段時間的商討,她最終同意了林葉的要求。

等於就是,林葉在她公司待上一年,年薪是五千萬。

而林葉在演戲方面的收入,公司不過問也不抽成。

只簽了林葉在音樂方面的合同。

例如創作的歌曲,只能被自己司買斷。

林葉感覺自己並不虧,因為當時的自己,只是在演戲方面出名,音樂才能並不被人熟知。

所以他也需要楊密公司這塊跳板,來實現自己邁入樂壇的計劃。

他這個人也怕麻煩,製作歌曲的流程其實很繁瑣,有人公司幫著一條龍服務,他只需要提供曲子和歌詞,順帶監督製作錄音混音等流程就行了。

對於腦海中有著前世無數金曲的穿越者來說,這才哪到哪,那些歌只是開胃前菜而已,林葉一點都不覺得可惜。

“你一年之後,真的想走?”

楊密看林葉絲毫沒有跟她討論續約的打算,忍不住問道。

“一年之後,我也不知道,可能會吧。”

林葉給了一個臨摹兩可的答覆,畢竟他現在還在星集娛樂。

“我給你的年薪加到一個億,跟我再續約五年怎麼樣?”

楊密害怕夜長夢多,直接丟擲條件挽留可能會離開的林葉。

林葉卻搖了搖頭,笑道:“楊密姐,你這麼著急做什麼。”

“我還沒說要走呢。”

“可你現在也沒說要留呀。”

她著急道。

“你放心,我就算要走,也不會去你的競爭對手的公司。”

“那你會去哪?”

“我肯定學你,自己開公司當老闆啊,誰願意被資本吸血呢?”

楊密噗嗤一笑,嬌怨道:“點我呢?”

“沒有,怎麼敢。”

“我補償你總行了吧?”

“怎麼補償?”

林葉好奇道。

楊密忽然靠近林葉,語氣寵魅道:“你想我怎麼補償?”

“我想…算了吧。”

林葉害怕了。

這女人不好惹的,一旦惹上,只會比李小鹿更加麻煩。

見林葉這般不為所動,楊密頓時有些失望。

看來,金錢和美色都對林葉不起作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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