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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一定不在那個小官之下。不過我死後不會像他一般,變成鬼——我現在就雖生猶死,就是標準的“死魂靈”。
看果戈裡的作品,好像不能看他最後的書信集之類,他死前發那一大陣神經,對他自己過去作品的否定,真叫人倒胃口。老毛子作家好像死前都要發一陣神經,托爾斯泰也是無獨有偶的一個。
你要不要看 Mare Slonim的 An Outline of Russian Llterature等參考書?我這邊也有一些。
李敖
一九六七年三月八日夜
二
Y:
三月八號晚上本來寫好了一封信給你,內容討論果戈裡抄.套)的版本和他晚年“大發神經”那一段。後來重看那封信,覺得太累贅了,所以決定不給你了。
九號接到你的信,十號又收到紙條。我本來想寫一封長信答覆你九號信中所涉及的幾個“主題”,可是兩天來一直被假洋鬼子和洋鬼子們扯住,不能分身。所以那封長信,恐怕還要拖幾天。不過我盼望我不寫那封信——寫信缺少“表情”。對Y傳教缺少表情,那該多糟糕?
今天下午我到泰順街(人間世》社,想把我那篇被查扣的文章要一個副本。(人間世)因為全部被查扣,所以社中也沒有,只剩下一份校樣,我影印了兩份,決定把一份“送呈丫’,因為郵寄不便,我還是親自交給你。
你說:“以前‘您’(能不能不用這個字?)‘罵人’的事太多 了,現在只有捱罵的份,可不也是報應。”也許你說得對吧?有 時候,我真的很驚訝我的“長處”竟是那麼少!為什麼別人最 強烈感受到的,不是李敖的別的,而是李敵的“罵人”呢?難道 李敖最突出的部分,就是這些嗎?今天(自立晚報)開始連載 的(李敖與天才)(美國賓州西屋公司研究所所長孫觀漢博士 寫的),也特別提到我的“罵人癖”,也正好跟Y女士慧眼所見 的相同,美國學科學的人向臺灣學文學的人“隔海唱和”,真令人不勝臨深履薄之至!
你問長鏡頭拍的照片是不是真的有?當然有!你想我怎麼敢騙你?不過你要看,沒那麼便宜,你要有交換條件才行,付一點點“代價”給李敖吧,Y,如果你肯冒一點險,多一點嘗試,你也許會發現:李敖遠不如傳說中的那樣可怕。
“您”
一九六七年三月十一日夜裡兩點
三
親愛的——小國民黨:
今天碰到一件好刺激好刺激的事——我撞車了!
車的左眼被撞得凹進去,保險槓折損,左前輪撞壞,左門撞彎,上面玻璃紛飛,我的左肘和頭都受輕傷,同車的洋鬼子美國CIA的特務Miles膝部撞出血來……真夠刺激。 肇事的原因是我開快車。正好碰到另一個開快車的計程車司機,所以就順理成章的來了一場“相見歡”。Miles看我在出事後談笑自若,當場替我拍了幾張照片,他說他要洗出來送人,叫人看看“文化太保”的鎮定工夫。
出事後,一個五分局的警官察看雙方的身分證,一看到我的,就對我說:“嚇,你就是李敖!我們有拘票,正要抓你,快跟我來!”我說:“跟你來可以,不過你們要抓我,卻等到我撞車時候才找到我,未免太遲了吧?”他把我帶到警局以後,叫我坐在外面,自己進去向長官嘰嘰咕咕一陣,不料卻被打了官腔,他慌忙出來,向我道歉,連稱弄錯了弄錯了,後來我才弄清楚是怎麼回事:原來是我在(文星)九十八期攻擊法院黑暗,惹得“司法行政部”的所謂執法者勃然大怒,叫檢察官以“妨害公務罪”起訴,檢察官把傳票發到文星書店,傳我不到,警官以為我故意抗傳,所以才要見我即拘。警官卻不知道,檢察官早就找到了我,所以他這次醜表功,竟弄得表錯了。
從警察局出來再去檢修我的“姨太太”(車)。大約需要四千元和一星期,才能整型完畢。錢是保險公司替我出的,我準備再多花一點錢,索性多美容一番。
星期天中午十二點,我獨自在東門美而廉門口等你,我的“姨太太”不能來了。
今天中午接到你的信和信中信。這真是一件怪事,不曉得是哪個無聊男人乾的。看筆跡,不是我這方面的朋友。信封是我的,不過這是我近兩年前用的信封(上面是15 HUMYang Road字樣。是我在文星書店辦公室時用的,這種信封,已作廢近兩年)。這件事情很蹊蹺,無聊男人幸虧沒在信封中裝些什麼,否則的話,我真含冤莫白了!(貼郵票的方式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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