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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一個‘0’,千就變成了萬,還算小事兒嗎�”
“‘萬’怕啥�你也不是沒算過,1萬、2萬……10萬、20萬的……”
“怎麼?你敢血口噴人!”
王倬瞪眼質問,女同事不知怎麼回事,連忙解釋說:“我沒講你什麼呀�”
“什麼沒騙過10萬、20萬……這是誰說的�”
女同事哈哈大笑,知道他把“算”誤聽為“騙”了,便向他重複了一遍剛才的話:“我說你也不是沒算過?”為使王倬聽清楚,她把“算”字拉得很長。
“實在對不起,一到春天就上火,我耳朵有毛病了……”
很快王倬的筆跡被交給了技術鑑定科。不到兩個小時就得出了鑑定結論:王倬的筆跡與詐騙人的筆跡完全相符。從筆跡特徵看,文字書寫都很熟練,結構、筆劃搭配、運筆方向、連筆方法,甚至一些微小細節都與偽造信件上的筆跡相同。從語言特徵上看,詞彙豐富、文字簡練、標點準確,日期書寫位置相同,編號方法相同。結論是:偽造信件上的筆跡與送來鑑定的樣本系一人所為。
這時,為“趙全一”畫像的幾位同志也匆匆趕來,他們拿出幾經修改的犯罪分子的模擬畫像,平平展展鋪在桌上,與王倬的照片一比較,簡直像同一張底片洗出來似的。
在公安部的小會議室裡,充滿了歡快的氣氛,不時從會議室裡傳出了陣陣的笑聲。
邢局長和金處長帶著信紙和筆跡鑑定,向楊奇清等彙報了信紙查對經過和筆跡鑑定結論。幾位副部長審閱了信紙和筆跡鑑定後,一致認定:詐騙20萬元鉅款的案犯就是這個人——王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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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網(1)
王倬,又名王連升,筆名金維,男,36歲,遼寧省遼陽縣人。案發時住在北京李廣橋南街3號。1941年參加三青團,1943年加入青幫,1948年東北大學經濟系畢業,曾在北平特刑庭看守所當了一個多月的收發員兼會計。1949年4月,報名到華北人民革命大學學習,同年8月參軍,1950年2月由陝西開小差逃回北京。1951年自薦到中國進出口公司工作,1952年9月到外貿部出口局工作。據調查,王倬曾給他的哥兒們偽造過證明信,給這個哥兒們化名為“趙全一”。後來這個哥兒們跑北京來找他,他上派出所給這個哥兒們報了臨時戶口,使用的也是“趙全一”。
為慎重起見,專案組決定暫且不抓王倬,搞明白王倬究竟是單獨作案還是團伙作案。
北京市局刑偵處的處長劉漢臣親自帶領十多個偵查員來到李廣橋南街蹲點。他們與當地的片警郝繼民取得聯絡,要求他找個可靠的地方做臨時指揮部。
郝繼民領著偵查員到了附近的衛戍區招待所。他過去與招待所負責人老張就比較熟悉,郝繼民把想找個臨時落腳地方的意思說了。老張立即叫人把一個大會議室騰出來,抬來桌椅、床鋪,並安裝了兩部電話機。熱情的老張還專門派了兩個服務員給偵查員們倒茶送煙。一個偵查員把電話安裝、除錯好,因此,臨時指揮部具備了工作條件。
這時已近黃昏,劉處長說:“小郝,這個地方不錯,不過還得請你幫助選幾個能直接監視王倬家的地點,你看怎麼樣?”
郝繼民帶了三個偵查員去選擇監視點。剛到李廣橋街,就看見李大爺疑惑地注視著街道上的人,看見郝繼民,忙拉住他:“郝同志,你看這天還沒黑,又不是禮拜天,咱這地方也不是公園,怎麼一對兒一對兒搞物件的人在這轉悠啊?我看不正常。”郝繼民知道那是化妝的偵查員,就對李大爺說:“不礙事,您放心回家歇著去吧!”
郝繼民帶著偵查員到了李廣橋東街糧店。這個糧店的門口正對著李廣橋南街,王倬上下班必須從這裡經過,於是偵查員選擇糧店為監視點。後來又找了兩家住戶作為監視點。透過三個監視點,王倬家院內一切情況盡收眼底。偵查員不時向指揮部報告疑犯的訊息:
301報告:一號物件今天早6點起床,一直在家活動。
302報告:今天早7時零5分,從院中出來一男一女,騎腳踏車向東去了。經查車號,其中男的是一號物件。
303報告:一號物件和他妻子到鼓樓大街委託行出賣血壓表和大衣,沒賣成,又到東華門委託行也沒賣成,隨後又回到鼓樓委託行以47元的價錢賣出。
304報告:一號物件把47元存到住地一個儲蓄所,19時20分回到了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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