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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書梅那些漂亮的裙子也被她據為己有,雖說穿死人的衣服不大吉利,但那些牡丹花、山茶花、茉莉印在布料上,穿在身上也太好看了,她不捨得丟,也不敢穿出去讓同村的人看見,只在家穿穿過過乾癮。

至於大哥家的那兩個小孩兒,隨便給口飯吃餓不死就行了,她家的銘鑫是個好孩子,得好好培養,以後是要有大出息的。

張小秀拿著錢,送於銘鑫去了鎮裡上小學。

於銘遠在村口小學上學,於雅琪還小,張小秀也懶得帶小孩兒,就把於雅琪丟在院子門口讓她隨便瘋跑著玩。她不大喜歡於銘遠和於雅琪,他倆長得和孫書梅太像了,尤其是於銘遠的那一雙眼睛,張小秀每每看到於銘遠,就會想起孫書梅活著的時候是怎麼把她襯托地像只泥塘裡的鴨子的。

家裡房子修好了,他們一家三口都住在二樓,於銘遠和於雅琪就擠在一樓廚房邊的一間小屋子裡,鐵絲床,床上只薄薄鋪了層褥子,於銘遠躺在上面甚至都能感覺到鐵絲的紋路。

他和於雅琪在那張一米的小床上一起住了三四年。

於雅琪上小學了,於銘遠已經四年級,長期的營養不良導致他的個頭是全班最矮的。他已經很久沒吃過肉了,有天他帶著於雅琪在村口玩,被小店的老闆說了句:「你二叔家是不給你們兄妹倆吃飯嗎?怎麼一個比一個瘦。」

張小秀正坐在槐樹下嗑瓜子,聽到這話,立馬豎起眉毛:「這話怎麼說的,這倆孩子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就是不愛吃葷的,家裡頓頓燒肉,倆人愣是不碰,這我還能怎麼辦呢?」

於銘遠沒說話,他看了看於雅琪瘦削的腕骨,轉天就學著村裡那些老頭老太開始到山上摘野貨。

第18章 now 浦川往事3

野酸棗和枸杞都是能賣的上價的,只是酸棗大都長在山頂上,單是爬上山去就要耗費於銘遠不小的力氣,他做了一個簡易的打棗工具,一根長長的木棍,木棍那頭綁了個礦泉水瓶,在瓶子的中間開了個口子,鋒利的邊緣處可以折斷棗樹的樹枝。

小小的於雅琪跟在他身後,於銘遠爬到樹上,於雅琪就坐在樹下撿哥哥折下來的樹枝,再把一顆一顆的棗子摘下來放進塑膠袋裡。

賣這些果實得來的錢,於銘遠會小心的用塑膠袋裝好,塞進穿的襪子裡。村口有家賣滷菜的小店,滷雞肝是很便宜的,於銘遠隔三差五就會去買幾個雞肝,給於雅琪兩個,自己吃一個,偶爾哪天收成好,賣的錢多一些,於銘遠還會給於雅琪買一隻雞腿,等於雅琪吃完了,於銘遠才接過那隻光禿禿的雞腿骨舔一舔,嘗嘗味道。

日子如果就這樣過下去,於銘遠也不覺得有多難熬。

於銘鑫只有週末和放假才會回家,小孩兒什麼都不懂,學好或許很難,可是在大人行為的耳濡目染下,學壞卻是很容易的。

於銘鑫偷偷拿了張小秀的錢去小賣店買卡牌,或者藏在二樓偷偷往隔壁院子丟石頭這些惡劣的行為東窗事發後都會讓於銘遠背鍋。

張小秀不見得不知道這些都是她的寶貝兒子做的,只是尋得個由頭可以打罵於銘遠這件事讓她心情格外舒暢。

「哎呀,我大哥家那個小遠啊,沒爹媽教就是不行,經常偷我的錢吶,我能怎麼辦呢?從小沒了爹媽,我也只能好聲好氣勸說他兩句,誰知道他還跟我嗆上了,氣得我一天都沒吃飯,我的命是真的苦啊。」

坐在老槐樹下和村裡的女人們聊天的時候,張小秀總做出一臉愁苦相和她們抱怨。

這樣的結果就是這些女人回到家,對著自己的小孩兒耳提面命:「不許和於銘遠在一起玩,他手腳不乾不淨的,誰知道哪天是不是就偷到你頭上來了。」

於銘遠本就沒什麼朋友,在這之後更加的孤單。

可他那時只有十歲,所有的委屈他沒人可以說,只能抱著於雅琪偷偷抹眼淚。

於銘遠學習很努力,來村裡支教的一個老教師很喜歡他,他告訴於銘遠:城裡的小孩兒除了學習或者還有別的出路,可如果你不想爛在這裡,唯有讀書這一條路走。

於銘遠把這句話深深記在腦子裡,小學畢業那年,他考了年級第一,被鎮上一中錄取了。九年義務教育即使在這個落後的地方也普及的很好,不需要繳納學費,只交一些書本費就可以繼續去上學。

於銘遠這些年攢了一點點錢,是可以支付那筆書本費的,但是他還是抱著試試的態度去找了於志成。

於志成沒說什麼,偷偷給了他五十塊錢,這件事轉頭就被於銘鑫告訴了張小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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