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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兒,你不是本來就要請客嗎?請我喝完這頓酒你的錢包也該空了,還不如把它讓給有需要的人。”什麼樣的主人就能教出什麼樣的狗,我在曲邵華的薰陶下也變得油嘴滑舌起來。
D&S是我們這種學生階層勉強能消費起的中端酒吧,它定位的群體應該是那些活躍在寫字樓裡的年輕白領。之所以說它勉強,是因為在這種地方消費一次大概需要把本月生活費的四分之三貼進去,然後在剩下的29天裡縮在食堂啃饅頭。
來D&S的學生族只分兩種,要麼是像沈嵐這種生活小資的孔雀女,要麼是打腫臉充胖子的屌絲男。真正的富二代和成功人士往往會去湖對岸的那家“L'amour éternel”,曲邵華曾帶我進過幾次,可我至今都不知道他們家的招牌是怎麼唸的。
——如果你想讓自己顯的很高階,最好去認認真真學幾句法語。
我沒有帶銀行卡出門的習慣,所幸身上還裝著包總早晨留下來的那筆錢,否則我大概只能給曲邵華打電話——恬不知恥的請金主來付賬。
快到10點的時候我終於把沈嵐拉到了學校後門,再往前走就是鷺大的宿舍區。她喝醉了,竟然抱著路燈的柱子不肯鬆手,我也只好陪她一起站在昏黃的燈光下。不遠處的海上飄著薄薄的霧氣,周圍安靜的只有風吹樹葉的聲音,我聽見自己的身體裡傳來某種細碎的聲音,似乎有什麼東西正在飛快流逝……
有什麼在我的唇邊啄了一下。
我回過神,沈嵐在我面前瘋瘋癲癲的叫著,“親到啦,被我親到啦……”
我下意識的抬手摸了摸嘴,碰到的只有唇角的傷。
我笑著看她。我的青梅竹馬有一雙漂亮的大眼睛,她望著你的目光比天上的星星都要亮。她陪我蕩過鞦韆騎過旋轉木馬,還會在我贏走她的卡片時狡猾的哭個不停。我看著這個曾經的假小子一點點長大,抹去了臉上的泥巴塗上精緻的妝容,將短短的蘑菇頭留成飄飄長髮,腳下的帆布鞋變成了精緻的高跟,飄逸的長裙取代了千年不換的牛仔衣……時間總是最好的魔法,它能讓髒兮兮的灰姑娘變成人見人愛的辛德瑞拉,也能讓一個連馬路都不會過的小丫頭成為氣場強大的女王殿下。這個有點兒任性有點兒刁蠻的姑娘就好像是那朵生活在B612星球上的玫瑰花,她的身上只有四根不算鋒利的刺,卻敢天真的叫囂著:“老虎,讓它張著爪子來吧!”
如果沒有曲邵華,我大概會娶她。可我只能笑著,看她在我面前慢慢的蹲下身去,雙手抱臂……我也陪她蹲了下來,像曾經無數次做過的那樣,寵溺的揉著她的頭髮。
“我的小公主,你知道自己親的這張嘴,一般被用來做什麼嗎?”我到底做不了她的小王子,這雙被蒙上了淺灰色風景的眸子,再也回不到當初的通透純淨。
我以為她聽不懂,可也許我錯了。
我看著沈嵐一點點抬起頭,用那雙因醉酒而略微充血的眼睛盯著我,一字一頓的說,“總有一天”她又重複了一遍,“總有一天,我要把那些傷害過你的人,全部扔到裝著福爾馬林的玻璃罐裡。”
她站起身,跌跌撞撞的走進校門。那一刻,她的背影像從天而降的復仇女神……
作者有話要說: B612是《小王子》中提到的星球,也是我最喜歡的童話。不知道為什麼寫這個章節的時候我有種莫名其妙的傷感……
☆、第 10 章
(10)
我從不曾告訴過任何人:每次站在過街天橋上,看著腳下連成線的車流時,我總會努力的剋制住自己向下跳的衝動。是的,我曾不止一次地想過死,最初是因為難過,後來只是單純的不想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我希望自己的生命能夠就此定格,或是化作湖畔邊的一隻水仙,那裡會有自戀的少年納西塞斯與我為伴;我也想過做一朵高枝上的木棉,用沉默去注視這個如煉獄般的人間。
我在橋上趴了會兒,然後用身上最後的一百元打車回家。說是家,也不過是母親留下來的房子而已。她去世的那年我還在讀高中,法院方面也沒有聯絡到任何能夠照顧我的親屬。曲邵華就是在這時出現的,他成了我名義上的監護人,也確實承擔了對我的撫養義務,只是我為此付出的代價,遠遠比他給的還要多。
開始的那段時間他表現的像個有暴力傾向的瘋子,一語不合就會拳打腳踢,有時還會拽著我的腦袋往牆上撞。這個神通廣大的男人還從一家三級甲等醫院裡開出了正兒八經的診斷證明,我就在這種莫名其妙的情況下變成了一個因家人去世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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