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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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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目光精準,不可能錯認那一抹藍,而她腰部所露出的品牌標誌——一個草寫的A,更證實了他的臆測。

“小——”他摁下車窗,正要探頭詢問,此時紅燈轉綠,她很帥氣地揚長而去,完全沒再擋到他的路。

恨啊——

單行爾恨恨地看著她急馳而去的背影,差點把一包Pocky全吞了。老天爺到底要讓他多衰才甘心啊?!

下午一點,單行爾來到約定的採訪地點。

因為還要拍照,所以對方直接約在攝影棚裡,單行爾在附近停好車,內心埋怨。可惡,若不是這個見鬼的專訪,就可以開車去追那個女騎士了……

不否認這種想法有點偏執,可他對收集牛仔褲確實有著異常強烈的愛好。

Alexander Gwan所設計的手工牛仔褲布料極佳、版型優美,可最堪稱一絕的是他的刷色,充滿生命力。他收集了他一些後期的作品,但那時Alexander正受病痛折磨,褲身給人的感覺多屬灰敗頹廢,少了早期的張狂及中期的沉穩,他真想問那女人究竟是從哪裡購得他設計的褲子。

抱著這一份憾恨及面對討厭事情的煩悶,單行爾走入攝影棚。

來到這裡,他的身分就是CR的品牌公關,他俊美的臉上掛起四十五度角的完美微笑,這笑他在鏡前研究很久,剛好可以使他看起來優雅卻也不會過度輕佻,他推開攝影棚的門。“抱歉,我該不會來晚了——Alexander?!”

他驚喊,不敢相信自己看見的,但眼前的女人確確實實穿著剛才那件Alexander,口袋上金色的專屬繡線閃閃發光,幾乎刺疼了他的眼。

女人聽聞叫喚轉過身來,她身形纖細,身高大約一六五,上身一件窄版潑染T恤,外搭那件黑色皮外套,不過更惹人注目的是她的髮型。她一頭長度及耳的鮑伯頭,劉海齊眉,顏色褪色至淡金,如果不是身在臺灣,有瞬間單行爾還以為自己眼花看見那個《Vogue》出了名的女魔頭Anna Wintour。

不過,她的臉比那女人要討喜太多了。

他收回一開始的驚詫,走上前,看見《Flawless》的編輯冉擷羽滿臉堆笑地走過來。“辛苦你了,還讓你特地跑這一趟。”

“應該的。”他掛回那四十五度角的微笑,看向另一名女子。“所以,這位就是『鼎鼎大名』的於覓……小姐?”原來是女的!

“好說。”於覓抬了下單邊眉,那“鼎鼎大名”四字聽得出諷刺,她不遲鈍,不可能沒發覺。“所以,這位就是『家喻戶曉』的單行爾單……先生?”她口氣完全學他。

喔喔,果真兩人一見面開口第一句話便火花四射,冉擷羽在心裡偷笑,說:“攝影師還要等一小時之後才會來,我們就先坐下來聊聊吧?”

她用“聊聊”取代“專訪”,藉此降低受訪者的緊張,不過顯然眼前這兩人都不怎麼在意。

“也好。”單行爾微笑應允。

“我不反對。”於覓仍是表情很酷,不過下意識斜眼多瞟了這男人一眼。

他今天穿著一件淡黃色的襯衫,雪花染的絲巾,合身的深藍色夾克兜圍他健壯身形,他不若一般品牌公關總是西裝筆挺,剪裁得宜的格紋褲使他腿形看來更加修長。她不算矮,可他顯然更高,至少一八幾,腳下晶亮的皮鞋是一般人不敢穿的白色,可他穿起來很好看。

於覓總是習慣先注意一個人的穿著打扮,她覺得外表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個人如何展現自己。如果是在她部落格上,她會給這男人的品味五顆星,至於他的長相嘛……

好吧,他其實很有走演藝圈的本錢。

而且她喜歡他不同於一般男人、有些豐厚的嘴型,如果那嘴不是用來講些小心眼的話而是拿來接吻,她會欣賞他多一點。

於覓為自己脫序的想法一笑。她精巧的五官略施脂粉,不若時下女性戴著極為誇張的假睫毛,而是簡單清爽。她臉型瘦小,眼睛、鼻子、嘴巴也都小小的,不是太惹人注目的長相。她的髮色和她偏白的膚色很合,上揚的菱唇以唇筆仔細描繪出了唇線,唇膏的顏色則是漂亮的豔橘。

時下女性多數貪懶,總以唇蜜取代唇膏,但使用口紅才是出席時尚場合最為得體的一種裝扮,單行爾始終強烈認同這一點。

好吧,他討厭她嘴巴吐出來的東西,可他確實喜歡她的嘴型,翹翹的,帶著一種獨一無二的傲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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