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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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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人抬起頭抹著淚哭罵著:“你把這野雜種抱出來幹什麼,哭喪啊。我,我的兒死不得啊我的兒啊。”老婦人又哭數著。

媳婦默默無聲,搖哄著嬰兒進了廂房。

抬著重傷漢子的人要跟進廂房,被老婦攔住:“不要抬到騷狐狸的窩裡去,她巴不得我家苦瓜早點死呢!抬到上房我的床上去。”

兩個漢子將苦瓜抬進了他娘床上,媳婦跟了進門站著。苦瓜她娘料理著兒子,回頭又罵:“喪門星,你木頭一樣豎在那裡做什麼?還不快去燒一鍋熱水來。煮幾個雞蛋,多煮兩個。媳婦剛要走她又吼了:“站著,你眼睛瞎了,還不快去給你老公拿些乾淨衣服來!”

媳婦不言不語、冷冷地走出了房門。

幾個中年漢子打著火把,照著一位瘸腿的彪形大漢,他濃眉環眼絡腮鬍,緊握著王勃手腕,邁著虎步和靄地並肩同行:“恩公,多虧你仗義救了俺的乾兒子沙漠郎。你無論如何不能走。得等我那個突厥大嫂回來。”

王勃被拖著走:“不行啊,我還要連夜趕路!”

“我知道義士是施恩不圖報,可我那突厥大嫂知道了,我沒留你吃肉,喝喜酒,她那火爆脾氣,定會拔光我的鬍子,*我的衣裳,讓我在太陽底下烤全羊的。”

“太陽底下烤全羊?”王勃又聽到新鮮事。

絡腮鬍微有羞澀的解釋:“嘿,……胡人那邊怕老婆的漢子,被*了趕出帳棚曬太陽,就叫……”

“烤全羊!哈哈哈”王勃大笑後問:“烤你全羊的是你老婆?”

鬍子又解說道:“是我的老嫂子,是我把兄從西域裡救回來快要乾渴死了的母子倆,後來他們成了親,後來我把兄陣亡了,我就將她母子帶回來了,後來……這個英俊的突厥娃崽,我們當自己的崽喊他沙漠郎了。”

王勃問道:“他母親呢?”

“替他搶親去了。”

“去搶什麼親?”

“搶那個和沙漠郎相親相愛過的蘭花花。”

“當孃的替兒子去搶新娘子,沙漠郎為什麼不自己去。”

“他娘怕他這火燎火燥的性格,為了搶回新娘可能又造成對方的傷亡。所以我們就讓沙漠郎帶領著其他弟兄去扒盧公臺盧家人築下的攔河壩了。”

王勃問:“他們築壩攔水,你們去挖壩放水,發生了械鬥,這傷亡的人會更多啊?”

絡腮鬍子說:“這一方風俗,搶親是民不告,官不究。如果死了人,那就屬於殺人害命了。民不告官家也要抓人去抵命的。”

王勃又問了:“兩家氏族搶水械鬥,死傷人更多民告不告,官管不管?”

絡腮鬍子理直氣壯的說:“皇上管地管不了天,當官的更不能夠逼著龍王爺下雨。有了天災,皇家又賑救不了那麼多災民。有多少水救多少禾苗,這是命根子。為了活命雙方拼命,力大為王,死了是在劫難逃,命該這樣,只能聽天由命。”

“這……”王勃似乎理解,又不理解這活命的哲學。迷惑不解地似自語:“難道官府不知道,不制止……。”

絡腮鬍子將王勃拉到天井裡的酒席桌前,按坐在主客位上笑道:“官府啊明明知道,裝不知道,當官的想制止,制止不了,也不敢制止。”

家丁已給王勃憨兒和兩個差官勘酒了。王勃還在以他的真理在推理:“哪,王法呢?”

“王法,哈哈哈”絡腮鬍子大笑道:“王法是管那些願意遵守王法人的。千古以來,有一條任何律法上也沒寫下的法律。法不加眾。”

“法不加眾?”王勃沉思這確是千古有過的事實。

“從春秋戰國到如今,戰爭,打仗,殺人放火,死人何止千千萬萬,誰聽說過戰場上殺人要抵命的?有的是關雲長過五關斬六將,忠義千秋;趙子龍救阿斗,殺了個七進七出,混身是膽。殺的人越多,越英雄。被殺的,個個與他們沒仇。尤其是那些衝鋒陷陣,只能進不準退的大頭兵,小卒子;沒有本領對抗大刀長槍,死了,白死!哪條法律追究過關雲長、趙子龍的殺人罪,要他們來抵命的!沒有!來喝酒,喝酒!”

“這麼說,械鬥也是戰爭!”王勃還在追究。

絡腮鬍子一口將酒飲盡:“對,不是大仗是小仗!來,邊喝邊談,先乾了這一杯。”

“死了一二十人,還算是小仗!”王勃憤懣地飲了一杯酒。憨兒差官也隨著喝開了。

“這人間的世道,就是力大為王。為了王,王法都由殺過人的定,殺過人的管。再殺人,就更可以恪殺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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