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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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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命從來也不敢小看這個“賊。”

不過,追命也太小覷了大少爺和二少爺的老爹——“石蟹”雷大蝦了。

雷家兩位少爺才給關了兩個多月,便放出來了:理由是殺人證據不足,何況,小透是他們自家的人,她偷漢子自縊,與人無尤;以前給追命力邀出來為小透之死乃為人所殺指證的人,全都翻了供,或不敢再說什麼了。

追命知道已遲。

——雷氏兄弟已然出獄。

追命才再度正視雷大蝦的勢力與實力:在真正的武林裡,鬥勢勝於鬥智,鬥智強於鬥力——在刀劍上見功夫、在拳腳上定勝負,那通常只是第八、九流的貨色,頂多是第二、三流的高手而已。

第一流的不必出手,便可獲勝。

以雷大蝦的力量,連縣官也怕他五分,他大可使追命丟官棄職。

但此事並沒有發生。

追命還升了官。

他從一縣捕快,當成了七縣副總捕頭。

——不降反升?

有人說是因為縣太爺萬士興看重他,有人猜是當日他保住蔡丞相的壽禮,有人則冷諷熱嘲:敢情小崔捕頭跟雷家在一個演一個唱,一面捉一面放,這,自然就升官發財了!

然而追命卻很清醒。

他知道是誰讓他升的。

——不是因為他連破了二十幾件大案;不是因為他勞苦功高;不是因為他的武功好……

當然也不是因為他愛喝兩杯。

而是因為雷大蝦。

——力薦他高升的是雷大蝦。

只有這樣,雷家才可以把他穩在那“吃公門飯”的位子上,只要追命一天還在“公差”

的位置上,他就無法行之以江湖手法、武林規矩,他便不能在沒有新的罪證下再去對付雷衝、雷動,不能任意為報私仇而殺傷任何一個人民百姓。

只要追命仍有顧忌,雷大蝦就不必太擔心了。

因為這件事,追命越發感悟:闖蕩江湖,武林閱歷恐怕要遠比武功高低還重要!

追命知道,這只是雷大蝦的第一步棋,當然還有第二步。

追命更相信,“封刀掛劍”雷家:“霹靂堂”第四大分堂“七棧”分堂堂主“石蟹”雷大蝦,決非易與之輩。

他不像他的寶貝兒子,那麼沉不住氣。

——那次,他拿下雷衝、雷動兄弟的時候,早已算準雷大蝦上赴江南“霹靂堂”總堂述職,否則的話,恐怕就連那個兩個月也關不住雷氏兄弟呢!

追命知道厲害。

他並沒有因而感到害怕。

——凡是“七棧”一帶由“霹靂堂四分堂”所作的惡事,不管嫖賭拐騙,他一概照辦不誤。

他一點也不領雷大蝦的情。

他這樣明目張膽跟雷家的一切惡勢力作對,不理七棧中五個縣官或明或暗的曉以“大義”,擺明了是:

——你作惡,我就整你!

——我就這樣,你又怎樣!

這樣那樣都一樣

上得山多終遇虎;上得虎多呢?

——總不成遇上毛蟲吧?

可是“七棧”中的苦惱鄉,苦惱鄉中富紳陳七富,就是“上得虎多遇著蟲”。

毛蟲。

陳七富一向喜歡“獵虎”。

——“虎”就是“胭脂虎”的虎。

他喜歡獵豔。

可是,這回,他有了“豔遇”,夜宿“苦惱鄉”的“老虎客棧”,結果,第二天,就死翹翹了。

人人都說:陳七富這回暴死,敢情是“馬上風”了。

他死的時候,全身赤裸,雙目突睜,牙關緊閉,但那話兒如金剛怒杵一柱擎天。

他伏屍的被衾之旁,的確留下女人的香味、褻衣、還有長髮。

——敢情那女子有見及此,早已走之不迭了。

唯一跟此情此境很不調和的是:

蟲。

陳七富一雙毛腿,爬沾了六七條肥肥的、粗粗的、毛茸茸的蟲!

就是這幾條蟲,使追命生了疑,且有了破案的線索。

追命曾跟過溫約紅學過“解毒法”。

——要知道解毒之法前,一定要知道“毒”是什麼。

其中一種毒,是用狐不食草、沒羽藥、婆娘蠍製成的。這三種藥都極希罕,不易採得,且都是救人治病的藥物。不過,三種良藥混在一起,取其適量的藥汁,就變成了劇毒,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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