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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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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鄉下呆了幾天,被水沖垮的路終於修好了。我可以回家了。

回到鎮上我所做的第一件事並不是回家,而是和清青一起去了楊洋家,霸佔了她的電腦開始寫詞。

詞寫得很亂,我一點都不喜歡,清青覺得還不錯就說,我說不行,她就說先保留著。

這些天,我們一直粘在一起,直到二十二號,楊洋她們回來了,而我並不喜歡跟陌生人接觸,所以就回家了。

根據我往日的經歷看來,跟清青玩在一起完全是夢,因為我從來不喜歡跟陌生人說話,所以清青對我來說是一個奇蹟。

剛進家門引來的就是質問的目光,每個人的眼裡都冒著一種可怕的光彩,今天出奇的很,我的小妹夫也在。韻詩得意的衝我做了個鬼臉,意思是告訴我,我完了。

我媽先問:“這些天你去了哪裡?”

“老家呀。”我無所謂的回答,一臉迷茫。可瞬間過後我又清楚了,一定是有人跟我媽說了我跟清青的事。

“跟那個林清青一起?”我媽頗為憤怒的問。

我點頭說,“嗯,是呀,怎麼了?”

“怎麼了?”我媽說著就激動了起來,已經動手準備打我了,還好被我爸拉住了。

我媽說,“整天跟一個同性戀混在一起成什麼樣子,知不知道現在的人都怎麼說你!”

“怎麼說?”我問,“關我什麼事,誰愛說誰說去。”

“再說,她是同性戀怎麼了,說不定哪天我也是。”我呢喃著似自語般的說。邊說邊換了鞋子,從韻詩身邊走過,回到了自己的房間。“媽,嘴巴長在別人身上,你要是聽著心煩就別去聽。”

我知道,我這次的態度過火了,可我真的害怕了。可我不想對誰否認我和清青的關係,我也不想承認,所以只好矇混過去。

老爸這次生氣了,“你這是什麼態度,同性戀很光榮是吧!”

我含糊著點頭,“好像是。”

韻詩急忙拉住了我,對爸爸解釋著,“姐不是這個意思”邊說韻詩便扯著我讓我自己解釋。我什麼也沒說,掉頭就走了出去。我面對不了這樣的場面,能夠在這樣的場面下很平靜的說完這些話已經是我的極限了。所以我走了。離開了家。離開家我並沒有去清青那裡,我不想讓她知道我和家裡吵架的事。

看著衣兜裡僅剩的幾十塊錢,我去了網咖,開了臺電腦。打算就這麼渡過今晚,明天會怎麼樣,讓明天去管吧。

開啟電腦我又找晨妝聊天,我說,小妝兒,在嗎?

在呀!晨妝很興奮的回答。

我說,我跟我媽吵架了?

怎麼了?她問。

我跟你說過,我找了個女朋友的事。我努力的平靜的打完這一串字。

晨妝先是發過來一個驚恐的表情,然後又發過來一條資訊:如果是我我絕對不敢這麼做。

你以為我敢呀,不知道是誰說的。我聳了聳肩。

她問:那你打算怎麼辦。

我說:涼拌。

她又問:那你現在在哪?

我說:網咖。

她問:那她呢?

我說:在她親戚家裡。

她又問:她不知道你跟家裡吵架的事嗎?

我說:剛吵完,現在她應該不知道。

我說:怎麼辦呀,說真的,我不知道怎麼面對我父母。

這個時候我的手已經開始顫抖了,一顆心撲撲的跳著。我害怕的捂著胸口,撐著桌子,一臉痛苦的表情。每次生氣我都會特別的難受,難受的想哭,一想哭,眼淚就一個勁的往外流。怎麼也控制不住。

或許,真的是我太小了,太不懂事了。可這一切來得太突然了,對我來說,這真的就只是一個夢。

清青,她這個人真的存在嗎?明天她還會出現在我面前嗎?

☆、時間

距離上一次寫文也有一段時間了,這中間我也完結了一些其它的作品,說實話,寫的並不是很順心。

若是寫的太過認真了,便覺得壓力太大,太累,疲憊的不想再提筆。要是寫的太過隨意呢,寫到後文又會覺得太過隨意了,然後就寫不下去了。

相戀十五天。這個名字默默地念了好久,連那十五天也過去了好久了。或許,那並不只有十五天,只是我太過大意了,覺得這個數字聽起來順耳,就這麼大意的定下了。我多希望用一個更加準確的數字來記錄那個時間。只可惜,太過準確的數字都太會惹人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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