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奇怪的披風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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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還是第一次穿著披風打球,這系統又發什麼神經,非要這樣弄得這麼奇怪嗎?
李良摸了摸身上的披風,材質是滌綸的,摸上去倒是挺舒服。
而且,李良動了動身體,這披風圍在身上,竟感覺不到任何重量。
再動動胳膊動動腿,在場上跑兩步,亦沒有任何阻礙。
看樣子這不過是系統的一個視覺效果。
不過系統竟然這麼做,肯定有什麼陰謀~
李良已經聞到了陰謀的氣息。
沃爾特-弗雷澤拿著球,走到底線,道:“布魯斯-李,待會兒我會在場上進行自由運球,你一定要緊緊盯住我。十分鐘的時間,堅持住,你就過關了。”
李良想,這任務看起來很簡單,但這個系統絕不會佈置這種簡單的任務。
而且,弗雷澤的話很模糊,他說要緊緊盯住他,到底什麼叫緊緊盯住呢?
我用眼睛一直盯著你行嗎?
不管了,反正十分鐘,走著瞧吧。
李良點點頭,走到了弗雷澤跟前。
弗雷澤身高6尺4,和達柳思-莫里斯一樣,但他的體型明顯比莫里斯大一圈。
雖然他是70年代活躍的球員,可他的身體素質已然相當出眾。
臂展、體重、力量,弗雷澤放到今天依舊是頂級的那一批人。
一個球員是否擁有天賦,身體外形就是最顯著的指標。
凡是NBA闖出一番成就的球星,體型必然異於常人。
什麼雙手過膝,手大如盆,屁股寬過肩賽過活神仙,在NBA都能找到。
任務開始,弗雷澤持球向前做直線運動。
李良張開雙臂,壓低重心,開始緊跟弗雷澤。
這種練習過去四年裡李良做過很多次。
全場領防、半場貼防,都是基本內容。
當然,李良一般都是做陪練,幫主力練習防守,或者幫主力練習破緊逼。
弗雷澤運球速度不快,他還是NBA早期的運球方式。
身體重心較高,運球點在膝蓋以上,身體平直,單手運球為主。
這樣的運球方式,一是因為60、70年代對走步的吹罰較為嚴格,同時外線防守強度一般。
二是街球運球文化尚未普及,學院派風格盛行;
三是高運球點有利於球員在外線突施冷箭,那時候突破不是一個好的進攻選擇。
這是當時後衛運球的一大特色,對於李良來說,他覺得盯弗雷澤不是什麼問題。
弗雷澤已經運球到了中線,他突然開始加速,李良側向橫移跟上。
他的橫移速度可是相當快了。
弗雷澤接著運球一收,體前變向,運球手從右手變為了左手,接著整個人朝著李良貼了過來。
李良知道自己必須要讓開,否則有裁判在的話,就是一個阻擋犯規。
對於外線防守人來說,這個度很難把握好,尤其在Handcheck取消後。
讓多了,對手就突過去了,讓少了,如果有比較明顯的身體接觸,裁判就會響哨吹阻擋犯規。
李良往側方向讓了一步,弗雷澤的肩正好撞到李良的胸口。
只聽“啪”的一聲,李良感覺到胸口傳來一陣疼痛。
他忍不住叫了起來!
怎麼感覺被電擊了?
【觸碰一次,任務完成時間+1分鐘。】
系統給出提示,怎麼回事?觸碰一下就要延長時間?
而且為什麼會這麼疼!
身上穿的這是什麼玩意兒?
弗雷澤道:“忘了提醒你,如果你靠我太近,這套滌綸的披風就會產生靜電。算是一種小小的懲罰。”
“什麼?還有懲罰?這系統…算了,剛說好共創輝煌的,不罵你了。”
李良平復了一下心情,看樣子這個任務有點噁心。
怪不得任務的名字叫“不能太遠,也不能太近”。
十分鐘的時間可不短了,著實考驗一個球員的防守腳步、預判能力以及專注度。
“好了,我們繼續吧。記住,要合理的預判。防守方永遠是被動的那一方,為了不讓自己陷入被動,一定要判斷對手下一步的動作。這種判斷應該是下意識的,極快的反應,因為等你開始思考,對手已經不見蹤影了。”
弗雷澤提醒李良,要注意預判。
李良想,這廢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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