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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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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戴上醫用手套,將麻繩拿了起來:“洪傑是想利用同樣的方法殺曾銳滅口,迷惑警方,好讓他共謀殺人的事實被掩蓋。”

洪傑大晚上讓曾銳出警校,肯定是有重要的事情,再聯絡這兩樣東西,洪傑的確有可能是想殺人滅口。當然,洪傑肯定不會把殺人的地點選在出租屋裡,免得引人懷疑。

我們分析完的時候,天已經亮了,在外調查的三波刑警也回來。其中一波是去找出租房的主人的,刑警對他們進行了問話,他們稱出租房出租之後,他們就沒有回來過,所以發生了什麼他們也不知道,警方直接將這兩個人排除了嫌疑。

這些刑警也連夜去找了洪傑給的地址,洪傑的確在很多地方租了房子。

第二波刑警是去調查洪傑的家庭狀況的,透過調查,警方發現洪傑在b市的商圈活動頻繁,並有一個在外人眼裡看似和諧的家庭。洪傑的聲譽很好,提到洪傑,很多人都連連稱讚。

正是因為良好的聲譽,很多人才願意和洪傑談生意,但是大家都不知道洪傑和曾銳的事情。這樣,洪傑聯合曾銳殺人的犯罪動機就更充分了。

第三波是去調查曾銳是否有不在場證明的。警方根據曾銳父親的說辭,找到了當天去曾銳家裡找曾銳出去玩的那些朋友。大家稱是曾銳建議組織的這次郊遊,但是他們出發之後沒多久,曾銳以警校臨時有事為由離開了。

大家都明白警校的特殊性,所以沒有多想。

洪傑給警方的口供,案發當天他和曾銳在一起,或許這是想要迷惑警方,但是洪傑還是低估了警方刨根溯源的能力。這樣一來,洪傑和曾銳就都沒有不在場證明了,再加上犯罪動機以及和犯罪嫌疑人特徵的吻合,我和溫寧已經基本認定他們兩個就是這起案子的兇手。

溫寧並沒有因此而興奮,他說我推理出了很多東西,但是想要將曾銳和洪傑定罪,靠推理是沒有用的,我們需要實質性的證據。看洪傑不慌不亂的樣子,他恐怕早就和曾銳串供好了說辭,並準備來個死不承認了。

“我有辦法。”我對溫寧說道。

 。。。  

第175章 人性

“你有辦法?”溫寧反問我。大家都一整夜都沒有睡,特別是專案組辦公室裡的刑警,他們已經連續好多天加班加點了。天亮,警校的領導也趕到了。他來的時候,溫寧正在問我定罪的辦法。

現場沒有留下任何能直接證明曾銳和洪傑是兇手的證據,這種情況下,我們只能從口供入手。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被稱為證據之王,在很多證據不足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將起到定罪的作用。

我是絕對反對刑訊逼供的,b市是警界最高系統所在。媒體的輿論又大,警方自然也基本不會進行刑訊逼供。這起案子,利用了筆仙和其他所謂見鬼的方法。並且警方和我費盡心思才找到線索,最終才確定犯罪嫌疑人,可見兇手的安排有多周全。

洪傑和曾銳在犯案前,恐怕早就想好了萬一警方懷疑到他們頭上,他們要怎麼說。我在說要透過犯罪嫌疑人口供定罪的時候,溫寧搖頭,他也考慮到了這點。他認為不管是洪傑還是曾銳,都表現的很冷靜,想要從他們口中套出話,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們不傻,密謀犯了這麼殘忍的犯罪,就算他們現在自首和坦白,也基本逃脫不了死刑,而且對於他們兩個來說,名聲都比較重要,你認為他們會招供嗎?”溫寧嘆了一口氣。

聽溫寧這麼說,警校的領導著急起來。他說他頂不住壓力,接受了媒體的採訪。他已經放出話了,會盡快破案,給受害者的家屬一個交待。我讓溫寧和領導都別急。我反問他們,難道忘記曾銳出去和洪傑見面的時候發生什麼了嗎。

曾銳和洪傑明顯是吵架了,所以曾銳才會給了洪傑一巴掌,他們爭吵的原因可能是情感的問題,也有可能是犯罪後雙方的態度不一樣。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的時候,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除了不能刑訊逼供,還不能進行釣魚式的誘導性訊問。

但是,這不代表訊問沒有技巧,訊問學是一門全國警界都在研究的學科,這摻雜了很多邊緣的學科,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心理學。我準備利用曾銳和洪傑吵架的契機,利用人性的弱點破案。

溫寧明白過來,他問我要怎麼辦,我想了想,事不宜遲,讓他馬上去將曾銳帶過來,是時候將曾銳控制,列為正式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了。溫寧點頭,立刻讓人去辦了。

很快,曾銳被刑警帶到了專案組的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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