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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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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斯基嘆口氣後,再次看著她放在他桌上、標示著“卡爾·麥可·布隆維斯特”的講義夾。這個名字工整地印在封面上,後面還有社會安全號碼。他大聲念出名字,弗洛德先生這才從著魔的狀態中驚醒,轉向阿曼斯基。

“好啦,關於布隆維斯特,你能告訴我哪些事?”他問道。

“這位是負責寫報告的莎蘭德小姐。”阿曼斯基頓了一下才又接著說,他臉上帶著微笑,試圖增加對方的信心,但口氣中卻有些心慌道歉的意味。“別看她這麼年輕,她可是我們最頂尖的調查員。”

“我絕對相信。”弗洛德的冷淡語調透露出他言不由衷。“說說看她有何發現。”

弗洛德顯然不知該如何與莎蘭德應對,因此決定對她視而不見,轉向阿曼斯基提問。莎蘭德嚼著口香糖,吹了個大泡泡,然後沒等阿曼斯基回答便說道:“請你問問客戶想聽長的還是短的版本。”

尷尬地沉默片刻後,弗洛德終於轉向莎蘭德,為了彌補對她的傷害,便改用長輩的慈祥口吻對她說:

“如果這位小姐能口頭總結一下,我將十分感謝。”

有一度她露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仇視神情,弗洛德不禁感到脊背發涼。但就在一瞬間,她的眼神立刻變得柔和,弗洛德又懷疑是否自己眼花了。她開口時,簡直恭敬得有如公僕。

“請容我先宣告一點,這次的任務並不特別複雜,只不過工作內容本身的描述有點模糊。你想知道‘所有能挖得出來’有關於他的事,卻未明說特別想查哪些事,所以這份報告有點像是他一生的雜錄,雖然共有一百九十三頁,但有一百二十頁都是他寫的文章或剪報複製。布隆維斯特是公眾人物,幾乎沒有秘密也沒什麼好隱瞞的。”

“但他畢竟還是有秘密吧?”弗洛德說。

“每個人都有秘密。”她平淡地回答。“只是要去發掘出來罷了。”

“說來聽聽。”

“布隆維斯特生於一九六○年一月十八日,現年四十三歲。他生在博爾蘭格,但從未住過那裡。他出生時,父母庫爾特和阿妮塔都在三十五歲左右,現在兩人都死了。他父親是裝機器的工人,經常跑來跑去,而母親呢,據我所知,一直都是家庭主婦。麥可上學以後,全家搬到斯德哥爾摩。他有個小他三歲的妹妹叫安妮卡,是個律師。另外還有一些表兄弟姐妹。你準備替我們倒咖啡嗎?”

最後這句話是對阿曼斯基說的。開會前他命人用熱水瓶備妥咖啡,此時正倉促地壓出三杯咖啡來,一面以手示意莎蘭德繼續說。

“所以一九六六年,他們住在小埃辛根。布隆維斯特先是在布羅瑪上學,後來到國王島上預備學校。他以優異的成績畢業——講義夾裡有成績單複製。在預備學校期間,他選修音樂課,還在一個名叫拔靴帶的搖滾樂團擔任貝司手,而且樂團曾經推出單曲,一九七九年夏天在廣播電臺上播過。預備學校畢業後,他到地鐵站當收票員,存了點錢之後出國。他離開了一年,多半都在亞洲遊蕩——印度、泰國,然後又跑到澳大利亞。二十一歲的時候,他開始在斯德哥爾摩上新聞課程,但只上一年便休學入伍,在拉普蘭的基律納當步槍兵。那算是個很糙的單位,但他表現得很不錯。退伍後,他完成了新聞學位,之後一直在新聞界工作。你要我說得多詳細?”

“說你認為重要的事就好。”

“他有點像是《三隻小豬》裡那隻勤勞豬。到目前為止他都是個傑出的記者。八十年代,他接很多臨時工作,先是在外地報社,後來才到斯德哥爾摩。我列了清單。關於‘熊黨’的新聞是他的轉折點,就是他認出那群銀行劫匪。”

“小偵探布隆維斯特。”

“他恨死這個綽號,這倒不難理解。如果有人敢在報紙版面上叫我‘長襪皮皮’①,我就把他們打到鼻青臉腫。”

① 長襪皮皮(Pippi Longstocking),林格倫最受歡迎的作品“長襪皮皮”系列中的主角,她是個滿臉雀斑、腿上穿著不同顏色長襪的九歲女孩,她力大如牛、很有正義感,是全世界兒童讀者心目中的女英雄。

她陰陰地瞥向阿曼斯基,他則心虛地嚥了一下口水。他已經不只一次把莎蘭德想成長襪皮皮。只見他揮揮手讓她繼續。

“一項訊息來源顯示,在那之前他一直想當刑事新聞記者,還曾經在某晚報實習過,後來卻是以政治財經報道成名。他起初是簽約記者,到八十年代末才在一家晚報找到全職工作。一九九○年,他離開那家報社,協助創辦《千禧年》月刊。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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