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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琅諾諾的,有點被高志傑的語氣嚇到了:“這個……哪有人嫌錢多了賺不了的。”
“那你把翻譯這個工作讓給別人幹吧,你又要學習,又要打工,哪能忙得過來。”高志傑說著臉色一黑:“要不然我就親自去跟你們店長說,咖啡廳的工作你再緩一緩。”
“你敢!”林琅被高志傑一瞪,立即又蔫了下來:“高志傑……”
他的聲音軟軟的,一雙眼也是忽閃忽閃的。高志傑渾身一哆嗦,只覺得心裡有東西要湧出來,別過頭說:“少在我跟前撒嬌,我不吃這一套!”
林琅最近跟他親近了不少,好像變了一個人一樣,裝可憐裝清高任性倔強一樣不差,有點讓他大跌眼鏡,想到林琅以前在韓俊面前可能也是這個樣子,心裡頭真是百味摻雜。關朋笑著說這才是林琅的真面目呢,在外人面前裝的有鼻子有眼,其實骨子裡也是有些孩子氣。
林琅見乞求不行,又恢復了以前清冷孤傲的樣子:“翻譯這個工作很多人想爭取還爭取不到呢,只有英語特別好的人才能競爭的上。這個多好啊,又不用出去,又不用出力,我在宿舍裡或者上課的時候就能完成了,跟咖啡廳的工作毫不衝突啊。而且我們幾個,就屬我翻譯的速度最快呢。你就別管我了,我都規劃好了,等到下個月初的時候,我請你吃大餐。”
高志傑還要再說,林琅就板起臉了,這一點倒跟韓俊有點像,動不動就變顏色。他只好把林琅載出來大吃了一頓:“你得好好補補,要不準得累垮。”
林琅擦了擦嘴笑著說:“我現在每天早晨起來都繞著操場跑幾圈,身體健康著呢。”
高志傑看他臉色一般,不像從前那麼紅潤:“你胳膊真沒事吧,俗話不是說傷筋動骨一百天麼,你這才幾天,一個月才多一點。”
林琅捋起袖子給他看:“你看,好多了吧。我會注意的,沒事。”
高志傑湊過去瞧了瞧,林琅面板白淨,那條疤痕就非常明顯,有些可惜地說:“這條疤祛不掉了吧?”
林琅將袖子放下來:“不知道,時間長了顏色就淡了吧,男人嘛,身上有點疤才有男人味呢,韓俊肩膀上不就……”
韓俊這個名字,兩個人已經很久沒有提起過了,林琅尷尬地臉色通紅,他是一時疏忽,突然想起韓俊肩膀上有一條淡色的疤痕,韓俊說是他們倆第一次的時候林琅情不自禁咬上去的,可是林琅不信,他一點印象也沒有,就一直認定那是男人本來就有的疤痕。
高志傑咳了一聲,不懷好意地笑了出來:“過兩天陰曆十一月二十五就是他生日了。”
高志傑一說生日,林琅就想起去年他把禮物送出去之後男人隨手就扔掉了的場景。那條銀鏈子著實不便宜,他當時是礙著面子才沒撿起來,後來從醫院出來他雖然知道不可能找得到了,可還是不死心地跑過去找了一趟,結果果然一無所獲。為這他還難過了很長時間,可是有一天高志傑過來找他,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突然提到韓俊脖子上多了一條銀鏈子。大冬天穿的都比較厚,高志傑竟然能看見,林琅難免有些懷疑是韓俊特意想透過高志傑讓他知道,甚至有可能就是男人要他轉告的。
林琅窘得厲害,一直到兩個人分手都沒怎麼說話。如果不是容易臉紅的毛病,林琅的心思外人幾乎無從知曉,他總能靠著一臉的淡然瞞過去。高志傑將他送到學校門口,趴在車窗上喊道:“多注意點身體,可別三天兩頭惦記著醫院裡頭工作人員吃不上飯就屁顛屁顛地跑去做貢獻。”
林琅撲哧一聲笑出來了,高志傑說話就是容易逗他開心。他走到宿舍樓下面的理髮廳的時候,順便又進去理了理頭髮,他們店長一直說他頭髮短一些比較帥,男孩子嘛,和別人總誇他好看相比,他還是更喜歡別人用帥這個字誇獎他。
高志傑一直記掛著林琅的事,林琅身子骨不行他們幾個都是知道的,認識了這麼久,他也是三天兩頭地往醫院跑,雖然不都是生病的原因,可是卻叫高志傑有了本能的警惕。結果兩個人距離上次吃飯沒幾天,週末的時候林琅就又住院了,這回是在校醫室裡打點滴。他匆匆趕過去,一問心裡又心疼又氣憤,原來林琅除了他知道的那兩份工作之外,週六週日還要做家教。
週六那天天很冷,林琅起床的時候就覺得身體有點不對勁,好像有點低燒,但是他以前發燒都有感冒的症狀,可是這一次不流鼻涕不咳嗽,嗓子也不疼,他就沒放在心上,一大早起來就去做家教去了,兩份家教連著做完,已經是傍晚的時候了,他又匆匆忙忙趕到咖啡廳,咖啡廳出來回到學校已經是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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