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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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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你怎麼不睡?”

“剛洗了澡,就要睡了,晚安。”

林琅面朝裡面對著牆壁,在他幾乎要睡著的時候,男人突然打了一個電話過來。他趕緊鑽到被窩裡頭,小聲問:“這時候不睡覺你打電話幹什麼?”

“變戀愛的人不是都要這樣麼,怎麼,是不是覺得我很黏人?”

林琅抿著唇笑:“不是黏人,是幼稚,韓叔叔,請您記住您已經快三十的人了,不要再學人家毛頭小夥子了。”

“哦,我們家林林喜歡成熟的男人,我以後一定注意。”

林琅氣得沒有辦法,又尷尬又扭捏:“老不正經,沒事我掛電話了。”

“別別別。”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林琅捂著手機說:“你要是不……”“林林。”

“林琅,我真的……非常愛你。”

林琅一下子就沉了下來,握著手機,輕輕“哦”了一聲。

“我知道不該每天掛在嘴上,可是我怕你會忘記,還是打算每天都告訴你一遍。晚安。”

手機裡“嘟嘟”地響了起來,林琅鼻子一酸,鬆開了手機。他從床上又爬了下來。臨鋪的夏成鵬納悶地問:“這都要熄燈了,你還要去哪?”

“哦,出去跑跑步,鍛鍊鍛鍊身體。”

他沿著操場奮力奔跑,呼呼的北風吹的他喘不過氣來。不知道跑了多少圈,他覺得自己再也跑不動了,一個踉蹌倒在了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息。他仰躺著從衣領裡掏出那枚紅繩繫著的戒指,然後套進了自己的手指上。天空的背景下,他的手指變成了一隻黑色的剪影,只有這枚戒指,即便是那麼淺淡的燈光,也點亮了它的光彩。

有很多時候,這枚戒指都硌的他胸口生疼,只是因為是他不忍捨棄的瑰寶,他一直戴在身上,從來沒有摘下過。

第26章 戀愛時代,旅館開房

開學不久,天氣就一天一天地暖和起來,羽絨服放進了衣櫃裡面,換上了毛衣單褂。林琅回到了原來工作的那個咖啡廳上班,他上次因為摔斷了胳膊之後基本沒有上幾天班,像他這種半途而廢毫無忠心可言的人店長居然還願意用他,林琅心裡除了感激還是感激,立志這一次要做的長遠一些。說實話他這個工作很不好找,他不是沒有打聽過別的地方,但這兒的咖啡廳給的工資是最高的,當然對服務員的要求也更嚴格一些,林琅能夠得到他們店長的青眼,有幾點非常重要:長得好,個子修長,做事勤快,最重要的是他來自F城最著名的大學,又是英語系學生,語言這一塊很吃香。

可是剛暖了幾天,就遇到了倒春寒,路上的很多春花都要開了,也被凍得蔫蔫的沒有了精神氣兒。林琅充分貫徹春捂秋凍的老理兒,一見變天就立即又把羽絨服給穿了起來。新年新氣象,高志傑也打算換個住的地方,就在新區學府路那買了一處公寓,打電話叫林琅過去幫忙看看。結果剛到了那兒,男人的電話就打過來了,開口就問:“你現在在哪?”

林琅往後頭看了看裡裡外外忙碌的一群人:“高志傑要搬新家,要我過來看看。”

“你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過去能幫什麼忙?”

“他說家裡擺設要我給點意見。”

男人語氣似乎不太高興:“你除了學習還是學習,家居擺設這種事你懂什麼,不要在那瞎摻和了,趕緊出來跟我見面。”

林琅有點尷尬,捂著手機說:“高志傑喜歡不就行了,我還忙著呢,掛了!”

“你敢,我現在就要見你,你敢掛我電話我就……”

林琅“啪”地一聲就把手機給關上了。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這話真是一點都不假,韓俊不是說他現在整天看一些追人攻略之類的電視劇麼,什麼腦殘電視劇,生生把那麼沉穩的一個人教育成了一個愣頭青。

韓俊表現成這樣,還真是受了網上那些小蘿莉的蠱惑。如今網路日益發展,整天在貼吧上網站上活蹦亂跳的全是那些年輕8090。網上說追人根據所追人的不同,手段也要有所不同,他覺得很有道理,畢竟看人下菜碟這是老祖宗時候就傳下的老理兒。只是網上流傳的,全是些追女孩子的招數,不過他想了想,用在林琅身上也算合適,林琅的性格,即便在女孩子裡頭也算是傳統文靜的那一類,他一條一條對照了一下,覺得林琅應該屬於那種骨子傳統又不失叛逆的那一類,這樣的人喜歡強勢霸道有主見的男人,這一點正中他歡心,反正他本來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平日裡怕嚇著林琅,一直披著一張溫柔多情的假面具,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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