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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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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非但不動怒,反而平心靜氣地告訴他,那我們三個都會死掉,因為我們吃的東西都一樣。或者,要是他一味堅持,她就會改變策略承認犯行。“沒錯。”她說:“我在馬鈴薯泥中放了六匙砒霜。十五分鐘內就會發作,到時我就高枕無憂啦。我會變成有錢人囉,托馬斯先生。”──她老叫他托馬斯先生──“而你就自個兒在墳墓裡頭爛掉吧。”這種回答總是逗得埃奉很開心。“哈!”他脫口說出:“哈,哈!妳要我的錢,妳這貪心的婊子。我早知道啦。下一步是貂皮大衣和鑽石,是吧?哼,那對妳沒什麼用的,死胖子。妳再怎麼穿,還是個臃腫難看的洗衣婦。”接著他完全忽略其中的矛盾,開始把有毒的食物盡情地塞進嘴裡。

月宮 4(7)

埃奉不斷地考驗她,但實際上我相信休姆太太是一心為他著想的。跟大多數的老人看護不同,她沒把他當成弱智兒童或是無知覺的木頭。她給予埃奉叫囂和發牢騷的自由,有必要時,又能鎮定自若地應付他。她為他發明了很多稱呼跟綽號,被激怒時她會毫不遲疑地說出來:老番癲、臭無賴、帶衰的烏鴉、死老千等等一大串沒完沒了。真搞不懂她是從哪找來這些字的,但在從她嘴裡連珠炮地冒出時,其中總是糅合了侮辱和某種率直的情感。她已經跟埃奉相處九年了,既然她不是個愛受折磨的人,那她一定是在這份工作裡頭獲得了某種滿足感。在我看來,九年的時光實在令人難以忍受。而且她每個月只休一天假,這更讓我難以理解。至少我還有晚上的時間是屬於自己的,有部分時間我也可以自由進出。我有凱蒂,我知道應付埃奉並非自己生活的重心,我遲早會投入其他的事,這些都是我的慰藉。休姆太太卻沒這種出路。她無時無刻不在當班,惟一離開房子的機會,是每天下午外出一兩個小時進行採買。這根本不能算是現實生活。她有她的《讀者文摘》跟《紅書雜誌》,偶爾看本平裝推理小說,打發埃奉上床後,她會坐在自己房裡看那臺小小的黑白電視機,音量總是調得很低。她的先生在十三年前因癌症去世,三個長大成人的孩子住得很遠:一個女兒在加州,另一個在堪薩斯,兒子則隨軍駐德。她會寫信給這三個孩子,最大的樂趣就是接到孫子的相片,然後把相片塞在梳妝檯鏡子的角落裡。休假的時候,她會去布朗克斯探望住在榮民醫院的哥哥查理。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查理擔任轟炸機飛行員,從休姆太太說的一些話聽來,他腦袋好像有點不大對勁。她每個月一定會長途跋涉去探望他,總記得幫他帶一小袋巧克力跟一迭運動雜誌。認識她以後,我從沒聽她抱怨過這件事。休姆太太穩如盤石。說實在的,沒人像她一樣教給我這麼多東西。

埃奉是個難相處的人,不過單用難相處這詞就想定義他那可就大錯特錯了。如果他只是行為惡劣、脾氣暴躁的話,那至少還可以預測他的情緒,相處起來也會比較容易。要能夠意料到他的反應,你才可能知道自己的立足點。可是,那老頭真是難捉摸。假如要說他這人很難相處,那是因為他並非一直都很難相處,而且他總是會想辦法讓人心裡一直七上八下。他可能整天沒事,光是指天罵地、嘲古諷今,但等我說服自己這個人沒半點仁慈或憐憫之心時,他又立刻發表一篇同情心氾濫的議論,充分表露他對他人的深度瞭解跟認識,逼使我承認自己錯怪了他,承認他這個人其實沒想像中的那麼爛。我漸漸地理解埃奉的另一面。但我不會把那一面叫作多愁善感,雖然兩者偶爾是很相近。起先我想把他當成只是在裝模作樣、是在施展詭計害我左右為難。這樣的推論意味著,這些感動人心的橋段都是埃奉算計安排好的,然而實際上似乎總是很自然、像是由某個特殊事件或談話中不經意帶出的。假如這個善良的埃奉是千真萬確的,那他為什麼不讓它更常出現呢?難道這只是埃奉真我的錯亂而已,或事實上這才是他真我的精華所在?關於這點,我從未獲得明確的答案,惟一的結論也許是,這兩種可能都無法排除。埃奉同時是兩種東西。他是一頭怪獸,但同時也可以是個好人,一個我甚至會興起崇拜之情的人。我不再像先前那樣把他恨到牙癢癢。因為不能用單純一種感覺的力量將他從我心中驅離,結果變成我無時無刻都在想著他。我開始把他看成一個飽受折磨的靈魂、一個遭往事糾纏的人,為了費力隱藏從內在冒出來吞噬他的秘密,而苦惱不已。

第一次看見另一個埃奉,是在我到那裡的第二天晚上。休姆太太問起我的童年,我碰巧提到母親在波士頓被公交車輾斃的事。原先一直沒留意我們談話的埃奉,突然放下叉子轉身面對我。他用一種我沒聽過的聲音──帶著一絲溫柔親切──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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