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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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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組建的球隊,必定是大唐第一強隊!

還有坐莊,鐵定賺死人!

三天之後,由楊國忠先上湊折,李林甫力挺,群臣策應支援,唐玄宗準了湊折。

楊貴妃喜歡的東東,他豈有不答應之理?

再者,這玩意又不用他出一分錢,而且每場比賽銷售的門票,百分之三十入國庫,剩下的收入當是比賽的獎金等費用。

一紙官方公告很快便傳遍大唐各個角落,整個大唐為之轟動。

足鞠,顧名思義便是用腳去踢鞠,很新鮮的一項全民體育運動,美曰其名全民健身強國。

八百里快騎將公告及足鞠的種種規則送往各省城。

兩年舉行一屆,每個省城至少要派出兩支球隊前來長安參加決賽。報名的球隊太多,則先在地方進行淘汰賽,勝出者才有資格來長安參加最後的決賽。

這是一項全民運動,什麼人都可以參加,只要你有能力,就有出頭的機會。

報名參賽的各隊要繳納一定的報名費,加上門票的大半收入充作獎金等費用。

獎金本來就多得讓人心動,不知道誰傳出的訊息,表現優異者,極可能直接被軍方破格錄用,晉升軍官,這才是一種刺激。

李林甫、楊國忠與唐小東這些天可是忙得焦頭爛額,商討事情,設立官方足鞠御所,委任負責官員。

地方上的足鞠御史由一城太守兼職或委任,負責地方上的聯賽,門票銷售的20%上繳國庫,40%上繳總御所,百分之五十地方留用,其中的35%留為比賽的獎金費用等。

這可是不用花一分成本又很賺錢的買賣,地方上的節度使、太守大人豈有不熱烈響應之理?

有錢不賺,那是大傻瓜。

整個大唐都已為此事沸騰起來,大唐新聞報更是全篇幅報導此事,列舉了全民健身的種種好處,不僅利民更利國,大好事吶。

而且把這個足鞠鼓吹成大唐最熱鬧最受歡迎最有前途的一項體育運動,極可能成為國萃而載入史冊。

獲勝的球隊不僅獲得大筆獎金,更受到英雄式的禮遇,這是個人的榮耀,球隊的榮耀,更是家族的榮譽,大唐的榮譽!

反正吹牛不收稅也不犯法,能吹多大就吹多大,總之,大唐的所有子民們都在翹首以待,大多有錢有勢的大家族已開始著手組建各自的球隊備戰。

經過大肆的宣傳廣告,全國上下反應出奇的

熱烈,唐小東、李林甫、楊國忠與高力士四人心裡頭都樂翻天了。

只要足鞠一狂熱起來,他們聯合坐莊,那可是賺死了。

都商議好了,四人聯合設立的長安局,是經過官方登記合法化的,唯一的,有哪個不知死活的傢伙敢偷開盤口,那就往死裡整。

莫須有的罪名多的是,隨便安一個都能把你抄家滅族,整不死你,那就不叫奸相李林甫與楊國忠了。

所有的事都在準備,有錢有勢力的家族也在準備自已的球隊,李林甫、楊國忠也各挑選手下,準備一支球隊。

他們組建球隊不是為了真正的拿冠軍,而是為了利於操縱球賽開盤口,至於實力,現在沒有正式比賽,誰也無法確定。

不過兩人都招攬了不少江湖高手,實力上應該不弱。

至於球員間的相互配合,這是唐小東取勝的秘密,他暫時不想說出去。

合作上,本來是四人先各出二十萬兩白銀作為資金週轉,分成每人25%,但高力士僅出十萬兩,又沒出人出力,所以他自已只領20%,剩下的5%留作費用。

長安局的人手方面,就由李林甫與楊國忠出,財務上有唐小東委派專人監督,以避免發生不愉快的事情。

把重要的事兒都談妥,其它事慢慢來,正在要緊的是組建球隊備戰,第一屆比賽一定要精彩紛呈,這樣才能吸引更多的人迷上足鞠。

這些日子來,唐小東把他的球隊拉到臥龍山莊集訓,一是那有場地,二是保密,各種技術在於當時來說,絕對沒有人能夠想到。

訓練是刻苦的,天還沒亮就要起來跑步,練習體能,之後才是練球。

帶球跑動,把球牢牢控制住,接著便是傳球接球,隊員之間的跑位配合,射門等等的練習。

兩個守門員都是唐門的精英高手,他們接發暗器的手法可算是唐門所有子弟的頂尖人物。

幾十枚暗器以天女散花的手法打出,全讓他們乾淨利索的接下來,戴上特製的手套把門,那是萬夫莫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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