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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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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傳》的作者威廉·H·荷恩敦寫道:

關於那次舉家遠行的經過,林肯先生曾經向我描述過。他說,一到夜裡雪就凍結,白天融化,因此使人趕起路來又緩慢又疲憊,加上有牛同行,它們走一步踩破一塊薄冰,使行走更加艱難。遇到有河道時,要是不想繞路,就非涉水不可,因為那時河上還沒有建橋。有一天,一隻在車後隨行的小狗掉了隊,當大家都已經過了河,卻見它還在對岸亂叫亂跳,看著水流淌過的冰層,卻不敢過去。大家都忙著趕路,不願意再涉水回去抱它。林肯回憶:“但是我不忍心拋棄那隻小狗,於是,我脫下鞋襪,重新涉過寒冷徹骨的溪水,並且得意地抱著凍得發抖的畜生趕上了隊伍。儘管吃了不少苦頭,但看到快樂的小狗那感恩的樣子,我仍然覺得很值得。”

就在林肯一家被公牛拉著穿過伊利諾草原的同時,一場辯論正在國會里激烈地進行,這一辯論的主題是:州政府是否有權退出聯邦政府。參議員丹尼

爾·威伯斯特從席上站起來,用厚重的聲音發表了一篇著名的演說——《威伯斯特答海涅書》,林肯視之為“美國最堂皇的演說範本”,其結尾的話:“自由和團結永遠是一體而不可分割的!”後來被林肯奉為政治原則。

美國的分裂問題,要等30幾年以後才能得到真正解決。但人們做夢也想不到的是,它既不是由偉大的威伯斯特或才華出眾的克雷,也不是由著名的卡豪恩所解決的,而是由一個一文不名、粗手笨腳,當時正趕著一輛牛車的林肯所完成,是伊利諾州的小夥子完成了美國的統一大業。此刻,他正戴著樹狸皮帽,穿著鹿皮褲子,在牛車上扯開嗓門唱呢:

哥倫比亞,歡樂的花園!萬歲!

如果你不想暢懷痛飲,那麼我可真要命。

。。

機遇來臨(1)

林肯義憤填膺地說:“如果有機會,我堅決狠狠打擊奴隸制度!”

在伊利諾斯州靠近狄卡特的地方有一片林地,站在林地四周的斷崖邊,可以俯瞰山嘉蒙河,林肯一家人就居住在這裡。

在這裡,林肯什麼活兒都得幹,他幫忙伐樹、蓋屋、剷除灌木、平整土地,趕著兩頭耕牛墾荒,開墾出十五英畝草地,接著又是播種、劈柴、修籬笆……

到了第二年,他開始為鄰近的農民們打點短工:犁地、耙草、用楔子和鐵錘劈木條,還會殺豬。

林肯一家剛搬到這裡的頭一年,正遇上伊利諾州有史以來最殘酷的嚴冬。草原上有厚達15英尺的積雪,牛、鹿、野火雞幾乎無一倖免全部凍斃,甚至有人被凍死。

為掙得一條用白鬍桃樹皮染成棕色的牛仔褲,林肯曾經在這個冬天給人劈過1000根木條。每天去上工,他都要步行三英里路。有一次,當他乘獨木舟橫渡山嘉蒙河時,獨木舟突然翻了,他掉進冰冷徹骨的河水裡,當他終於爬上岸,走到附近的瓦尼克少校家的時候,他的一雙腳幾乎已凍得不能動彈了。整整一個月裡,因為不能下地走路,他就躺在瓦尼克少校家的火爐前休養,整天給人講故事,同時讀了一冊《伊利諾州法規》。

林肯曾追求過瓦尼克少校的女兒,可少校很不樂意。一個笨拙的劈柴工,一個沒有土地、沒有鈔票、沒有前途,又沒有受過多少正規教育的男子,怎能娶他的女兒!他女兒可是瓦尼克家族的一員,豈能嫁給這樣的人!

是的,林肯沒有土地,何況他根本就不想要土地。20幾年寂寞單調的開荒農耕生活,使他厭倦了那些該死的折磨人的苦差事。他渴望和社會各階層的人交往,渴望出人頭地;他想要一份稱心的工作,能讓自己有機會拋頭露面,並吸引人們聽他說故事,讓他們聽得捧腹大笑。

從前,住在印第安那州的時候,林肯曾經幫人撐過船,他讓平底船順著水流漂到新奧爾良去。這工作既刺激又冒險,他很願意幹。一天晚上,一群黑人爬上了停泊在杜奇斯尼夫人農場岸邊的船隻,他們操著刀棍企圖殺死船員,把屍體扔到河道里,把船漂送到新奧爾良的賊窩。

在打鬥中,林肯強壯的長臂操起一根木棍,就將三名盜賊打進了河裡,剩下的幾名也被他趕上了岸。有個黑人在林肯的額頭上砍了一刀,從此他右眼上方留下了一道傷疤。

即使是老湯姆,也沒法讓兒子死守荒地耕種。

在河邊,林肯幹上了一份差事。他夥同同父異母的兄弟以及遠房表親,一起砍樹並劈開圓木,把木材順河漂送到鋸木廠,釘成26米長的平底船,然後在船上裝滿鹹肉、玉米和豬,再運到密西西比河下游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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