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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衣?”花清遠拉開車門時,才看到程蝶衣竟也披著貂裘披風,依依不捨地尾隨在他的身後,他扔下手裡拿的皮包,一把摟住程蝶衣,“等我回來。”
北平城裡情勢不知,危險與否,他都要去探一探的,那是他的根面基所在。當年,明知道會有‘七七事變’,他也沒有離開北平這地界。全是因為,來到這一世的幾年心血,都植根在這裡了,沒道理輕易放充。
“不,”程蝶衣激烈地掙扎開花清遠的懷抱,瞪圓了狹長的眼眸,緊緊地盯著花清遠,“我要和你一起去。”
冷咧的寒風,忽地颳起,捲起地上的浮雪,迎著面地撲來。兩個人站得那麼近,風雪也能鑽進來。
寒雪裹著雪花,掃過程蝶衣的臉頰,帶出來一陣蒼白,花清遠一陣心疼,連忙抬起手臂來,用寬寬的袍袖替他擋住,凝視了他有一分鐘,與他的目光交匯在一起,唇角不自覺地揚了起來。
待這一陣風小下去時,花清遠的手臂垂了下來,拉住了程蝶衣的手,“好,一起去。”
沒有辦法推辭,也不應該推辭。相愛相親的兩個人,本應如此。生同衾、死同穴——這是最好的過程、最好的結果吧。
說是趕夜路,其實已經是凌晨三、四點鐘了。黎明前的黑暗,說得就是這個時候吧。
天黑無亮光,路況又不好。汽車開得很慢,司機不敢加快速度。汽車緩緩前行著。
花清遠和程蝶衣相依相偎,坐在後排座。小凳子坐在副架駛的位置,車子偶爾顛簸一下,依在花清遠懷裡的人,會抬眼望望。
花清遠搭在他肩頭的手,會輕拍幾下。程蝶衣那一夜噩夢還沒怎麼清醒,又受了慘事的驚嚇,還有些心神不寧的。
別說程蝶衣,連著他自己,也是心浮氣燥,心口說不出的鬱悶。
“小笙醒了,見不到你,一定會吵的。”
花清遠見程蝶衣睡不著,找了些閒話說說。他出來之時,已經按排好了。有蘿蔔和苦瓜在,小院沒有什麼事的。
他二姐那裡,也和他二姐值夜的小丫頭說了。沒敢實話實說,只說那邊生意有點突發事件,需要他親自回去處理。等事情處理好了,就會回來。
“小笙懂事的,知道咱們有事回去,他不會鬧的。”
兒子的脾氣,程蝶衣瞭解。這點自信,他還是有的。他只是怕這一去,時間會長,兒子會想他。
小笙自從被花清遠帶來,就沒離開過他的身邊。從最開始的陌生防備、驚懼膽怯,到現在的乖巧可愛、粘他信他,他著實花了不少心思。
“都是你教的好,這孩子跟在你身邊,比跟在他親爹親孃的身邊有福。”
提到他三哥花清近遲,花清遠又是一陣的頭疼。他四哥花清邁最後去的地方是老宅。如今老宅裡,只住著花清邁一家子。不知道他這個三哥是沒腦子還是沒腦子,他四哥那副狀態去了老宅,竟也能讓他四哥拿出火藥來。
“我們回去後,要怎麼辦?”
程蝶衣微皺起眉頭來。花清邁這事做得對,無論從哪裡說,都是英雄。不往大了說什麼國家民族,只說殺妻殺子之仇,就應該這麼做的。
若是換做他,有誰害了花清遠,他也會不顧生死,想盡一切辦法為花清遠報仇的。
“怎麼辦?”花清遠一聲冷笑,“還能怎麼辦,先把喪事辦了,然後,我天天去警察局那裡要人,不只是去警察局,連田中那裡,我都要哭著去,你幫我準備點辣子,你知道,我哭不出來,就按照袁四爺指的路來,四哥是被土匪綁了的,生不見人死不見屍,我總要做做樣子,把這出戏好好地演下去,至於以後……”
花清遠的目光裡,閃過一絲狠戾,中國人講究血債血償,七七是個拜祭的日子,雞血怕是不夠拜他四哥的。
當然這樣的事,他不能和程蝶衣講。他怕程蝶衣擔心,也怕嚇著程蝶衣。
“原來……袁四爺是這個意思啊,”
花清遠說這話時,程蝶衣恰好低著頭,沒看到花清遠一閃而過的殺意。
“是啊,金蟬脫殼之計,欠了袁四爺好大一個人情,”
花清遠拉起程蝶衣微涼的手,放在自己的雙手之中,輕嘆,“只可惜我四哥,落墳時,連個屍骨都沒有。”
炸個粉身碎骨,別說那地方還不能去認屍。就算能去認,也不知道哪塊肉是他四哥的了。這年頭又沒有DNA。
“四哥最喜歡那件藏藍色的中山裝了,把它埋了吧。”
程蝶衣紅了眼圈。花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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