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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才能繼續上路。它們都很笨重,這一點進一步限制了它們的使用範圍,與汽車相比,它們跑不遠。
汽車製造者們一直對蒸汽機、電動機以及汽油發動機的優缺點進行比較,持續進行汽車動力的試驗與糾錯,不斷地改進機械零件、改良工藝。他們的試驗都是各自獨立進行的,分散在數百間車庫、地下室、馬廄以及工廠裡。除了改進動力效能外,還有許多互相關聯的問題等待著發明者去解決:發動機位置(前、後,還是居中)、傳動(如何將動力傳送給齒輪)、轉向、變速等。把人們原來乘坐的四輪馬車或貨車變成汽車車身,再給其配備某種動力,這只是這場戰役的開端。儘管有些零部件,如閥門和傳送帶經過改良就可以使用,螺母和螺釘也能夠達到標準化,但是,仍有數目龐大的部件需要專門設計,從頭做起。製造者們也發明了許多必要的工具。簡而言之,整個汽車工業的一切,從專業術語到火花塞,都是從零開始的。大西洋兩岸一大批興致勃勃的技工、機械師、鐵匠、工程師、科學家、發明者、繪圖員、夢想家以及汽車的狂熱追求者深深陷入了看上去毫無止境的工作,筋疲力盡、開懷大笑、苦惱不安交織在整個過程中。
美國人起初落後於歐洲對手,但1893年,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的查爾斯和弗蘭克·杜裡埃(Charles and Frank Duryea)兄弟設計、製造並發動了美國第一輛由汽油驅動的汽車。兩年後,全國出現了約300輛不同大小、不同形狀、不同複雜程度的汽車,它們都參加了由《芝加哥先驅報》(Chicago Times…Herald)主辦的感恩節活動—第一屆美國汽車比賽。查爾斯·杜裡埃在能見度很低的暴風雪中用10小時48分鐘,行駛了54英里,贏得冠軍。杜裡埃的汽車的平均時速為5英里,然而,給眾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並非這一點,而是他的汽車穿越了變化莫測、充滿危險的環境,甚至連最健壯的馬兒都走不完這段路。“我們有足夠的動力征服任何路況,根本沒必要下車推車,”獲勝者後來這樣說,“汽車萬歲!”這輛汽車的強度是當時其他汽車所不能比的,它們一般開不了幾英里就會拋錨。在人們當時研製的各種各樣的汽車中,只有少數模型最終能付諸生產。到1896年,整個美國汽車工業由兩家公司組成—杜裡埃汽車公司和印第安納州科科莫的海恩斯汽車公司。儘管它們的總產量很少(那一年,杜裡埃公司手工製造了13輛汽車,是當年的銷售冠軍),然而,卻第一次向世界證明了,美國人有能力批次生產同型號的汽車。
查爾斯·布雷迪·金(Charles Brady King)是底特律一個默默無聞的小人物,但在1896年3月6日深夜,這個才華橫溢的年輕的機械工程師駕駛著自己尚未成熟的汽車闖入了當地的發展史冊。選擇深夜,是因為如果白天上街,會嚇到街上的馬。“昨夜,本城第一輛沒有馬拉的車駛上街頭。”第二天的《底特律自由新聞報》(Detroit Free Press)這樣報道。再沒有一輛汽車比金的汽車簡陋了:一個四缸發動機安裝在裝有鐵輪子的木製推車上,一個農夫掌控著車的方向。整個機械裝置重達1300磅,它以每小時6英里的速度沿街道行駛。《底特律日報》(Detroit Journal)引用金說過的話,不用馬拉的車“在英國非常流行,是貴族的時髦玩意兒,毫無疑問,它很快會在全美流行起來……我深信,總有一天,它們會取代馬,成為人們的主要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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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馬兒不見了(3)
報紙並沒有提到,在那個里程碑式的夜晚,有一個人一直頂著風雪,騎著腳踏車跟在金的機車後面,他就是亨利·福特。
能不能在新興的汽車比賽中取得第一名,亨利並不關心。他非常有耐心,而且腳踏實地,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製造最實用的汽車上。他已經在實踐中學到了很多機械知識,而且,從持續不斷的汽車比賽中,他也瞭解到各式汽車的優點和缺點,亨利的目標是製造出讓普通大眾都願意購買的汽車。他理想中的汽車重量輕—這意味著低油耗、高里程—耐用、可靠,操作與維修都十分簡單。亨利最初的設想並不是為普通百姓製造便宜的汽車,但經過一系列的試驗後,他最終走上了這條道路。
作為生產工程師和機械師,亨利在愛迪生照明公司的職責是管理氣壓儀,維護並保養裝置,偶爾鏟幾鏟子煤以補充燃料,他的工作非常重要,卻並不繁重,這使他有時間想些自己的事情,也能夠到處走走。在被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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