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做夢那些事兒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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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鑠回答:“下筆點墨畫芟波屈曲,皆須盡一身之力而送之,絮絮叨叨了一通,不過是想幫你們調整一下筆力,以助書寫自然流暢。雖然說了半日的‘骨’與‘肉’,但修習書道要下的功夫,可不在‘形骸之外’,也非一朝一夕的事,讓我們共同奮勉吧!”
(形骸之外:出自《莊子·德充符》,“今子與我遊於形骸之內,則子索我於形骸之外,不亦過乎?”,指人外在的肉體形貌,即身體表現出來的種種行為。)
“是的,追求外在,止於皮毛,是淺嘗輒止的路術,要寫好字,就不能忘記心神的鍛造,”說到這裡,少姝豁然開朗,她饒有興味地身子前傾,“用筆力塑成骨肉,不僅是要有骨有肉,還要觀之為美,賞心悅目——照衛妹妹的說法,評字彷彿與人物品藻一般了。”
(衛夫人“力筋”之說與人物品藻的聯絡:她主張書法要“多力豐筋”,即力量剛強,筋骨豐滿,而反對“無力無筋”,應該是繼承了族祖衛瓘的書法美學,衛瓘曾經自稱“我得(張)伯英之筋,(衛)恆得其骨,(索)靖得其肉。”他們都用到“骨”與“肉”等字詞來點評字型優劣,這與魏晉時期的人物品藻風尚關係很大。儀平策在所著《中國審美文化史——秦漢魏晉南北朝卷》中指出:在魏晉,“骨”同自我超越型人格的內在個性、神情、智慧、風度等相聯絡,是人的個性風度之美的一種標誌。如說:“王右軍目陳玄伯,壘塊有正骨。”“時人道阮思曠,骨氣不及右軍。”“韓康伯雖無骨幹,然亦膚立。”“舊目康伯,將肘無風骨”等【出自《世說新語》】,都把“骨”,或“骨氣”、“骨幹”、“風骨”、“正骨”,視為一種指稱人的內在個性人格風度的審美化概念。那麼,衛夫人把“骨”的概念運用於書法美學思考,以“骨力”一詞來表示書法用筆的內在力度,也可以說表示主體透過運筆所表現出的一種內在人格力量。由此可以看出,“骨力”是與用筆有關的,是一種“筆力”。)
衛鑠頷首,彷彿正中下懷:“此言有理,少姝姐姐出身於人物品評的名門世家,你若敢再說練不好字,我們打死都不會信呢!”
少怔一時語塞,接著整個面容都明媚生動起來:“多虧了衛妹妹指點,我才能領悟到這層。”
她倆還在會心地相視而笑,那邊青鳳姐弟卻為了為了誰先用“紫毫”筆鬧開彆扭了。
少姝看來是慣常解決此類棘手的事,她立馬支招:“有什麼好搶的,用‘頂樓樓’比比看,誰勝了誰先用唄!”
姐弟倆均無異議,旋即抖好架勢。
“一回決輸贏!”
“耍賴的是小狗!”
只見青鳳攤開了右手掌,五指微微地蜷曲,蓄勢待發。
孝兒則謹小慎微地伸出食指,以指尖輕輕地點在姐姐的掌心,隨時準備抽離的樣子。
兩人四目相對,同聲念出一首歌謠來:“頂,頂,頂樓樓;三升麻麻捉毛猴;不捉大,不捉小;捉住一顆猴圪蚤;東笊籬,西笊籬,一把鎖子鎖住!”
(介休幾乎已失傳的“頂樓樓”兒童遊戲:推一人為“老母”,伸開右手,其它參加遊戲的兒童伸出食指放在老母手心中,集體唱歌,當唱到
"一把鎖子鎖住
"時,未逃脫成功被握在手心的人就輸了,負責去追其他兒童,被逮住者替代老母,其他兒童依樣遊戲,也有純粹玩唱歌的“捉逃”環節的,那就是輪流當“老母”了,記憶中,大人們經常用這個遊戲逗孩子們玩耍,一玩就能玩上大半天。兒歌中多為方言,“麻麻”是饅頭的意思,中國人吃饅頭的歷史,至少可追溯到戰國時期,最早稱為“蒸餅”;“猴圪蚤”:方言裡“跳蚤”讀“圪蚤”,此詞多見於南北方的晉語、閩南語等。山西方言屬於晉語,其別於官話的最大特點就是保留入聲,晉語起源有兩種說法:一種觀點認為晉語起源於秦晉方言,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晉語起源於趙魏方言,晉語區是中國唐詩重要產區,晉語基本能合平仄格律,兒歌念起來也是擲地有聲。)
歌謠唱到最後的一瞬,青鳳迅捷收網,可惜那孝兒滑不溜手,差一點點,沒捉住他。
“我贏啦,我贏啦!”孝兒興奮歡呼,將案上的兔毫筆如珠如寶地拿了起來。
青鳳哼一聲,不好再理論了,只是催促小弟:“你麻利點兒快寫,回家以前我也寫試試呢。”
另一邊的衛鑠已然笑得不行了,少姝三人都匪夷所思地看住她。
衛鑠兩手亂晃,一邊忍著笑坐好,一邊還試圖發問:“這歌謠是哪裡出來的,怎麼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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