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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韓建交
1992年8月24日上午9時,我與韓國外長李相玉在釣魚臺國賓館芳菲園正式簽署了中韓建交公報。兩國電視臺現場向全世界進行了實況轉播。國際媒體和輿論對此高度重視,迅速報道,並紛紛發表評論,表示祝賀。 中韓建交在國際上也受到廣泛歡迎。惟獨臺灣氣急敗壞,指責韓國“忘恩負義”,並於前一天撤走在漢城的“大使館”。 建交後一個月,即9月下旬,盧泰愚總統應###主席的邀請訪華。對方主要陪同人員中有李相玉外長,我特地從聯合國趕回來,參加接待工作。第二年5月,我又應邀正式訪問了韓國。當時,韓國政府剛換屆,我和新外長韓升洲舉行了會談,並會見了新任總統金泳三。 轉眼之間,中韓建交已經十多年了,兩國關係的飛速發展,超出了預想。作為近鄰,中韓兩國領導人頻繁互訪,不斷增進相互理解,推動了在各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到2002年,兩國貿易額突破了400億美元,中國成為韓國的第三大貿易伙伴,而韓國則是我國的第五大貿易物件國。同時,韓國對華投資已超過100億美元,並在繼續擴大。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和國際活動中,雙方的合作正在加強。在維護朝鮮半島的和平與穩定和無核化方面,中韓也有著共同的語言。 2003年2月下旬,我再一次正式訪問漢城,代表中國政府,參加了韓國新總統的就職典禮,分別會見了卸任總統金大中和新任總統盧武鉉。 自中韓建交至今,韓國政府已幾經更換,但中韓兩國的關係,由於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一直在平穩地發展。  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法國向臺灣出售武器(一)
法國是和我國最早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的西方大國。在近 40年的交往中,中法關係一向發展比較順利。但是,在20世紀90年代初,法國突然兩次向臺灣出售武器,一度使兩國關係極度緊張,給中法之間長期的友好關係造成了嚴重損害。 1991年4月,法國外長迪馬訪問中國。作為1989年政治風波之後訪華的法政府最高階官員,我們給了他很高的接待規格。###總書記和###總理分別會見了他,我與他進行了長時間的會談,中法關係正在恢復。 想不到,在法國駐華大使馬騰為迪馬訪華舉行的酒會上,迪馬外長把我單獨請到一邊,像是不經意似地提出了法國擬向臺灣出售護衛艦的問題。 迪馬的這一舉動讓我頗感意外。法國試圖向臺灣出售武器的問題,在1989年時就曾出現過,後來經過中方的工作,法國正式決定不向臺灣出售此類軍事裝備,並由迪馬外長本人於1990年1月6日向我國駐法大使周覺做出當面承諾:“法國國家最高領導決定,法將不再繼續與臺做軍艦生意。”時間僅過去一年,中法關係正在恢復和改善之中,迪馬外長為何要舊事重提呢? 作為外長,迪馬顯然清楚這一問題的敏感性和嚴重性,也非常瞭解中國政府在這一問題上的堅定立場。此次訪華前,法方沒有透露任何有關此事的資訊,同我的正式會談中也沒有提及這件事。這當然是為了避免雙方正面交鋒。酒會上的氛圍自然要輕鬆、隨便一點,迪馬是想先進行一些試探。 迪馬說,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各國在臺灣問題上的政策也在進行調整。法國認為與臺灣做生意的時機已經成熟。法國準備在環保、汙水處理、高速火車、護衛艦等專案上與臺灣合作。不過,法國不會向臺出售對中國不利的進攻性軍事裝備,如戰鬥機等——這顯然是一種託詞。 迪馬接著解釋說,法國打算向臺出售護衛艦,有兩個考慮:一是護衛艦是防禦性的,而非進攻性的。這筆生意對法國船廠來說,是一宗大買賣。二是美國已賣給臺灣四艘護衛艦,法國作為主權國家,在這類問題上不應受到歧視。不能讓美國獨佔便宜,單個發財。 為了售臺武器,法國外長竟然擺出了反美姿態,卻又把當年美國人“利益均沾”的說辭當做理由。 儘管酒會不是辯論的場所,我感到仍有必要表明中方在此事上的嚴正立場。我說,中國在臺灣問題上的原則立場是非常清楚的,我們對法國與臺灣做生意賺錢不持異議,但向臺灣賣武器涉及中國的主權和安全,這是一個原則問題。至於美國售臺武器問題,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美國過去在臺灣駐有軍隊,與臺灣簽有軍事條約,中美建交時,雙方達成了美國與臺灣斷交、廢約、撤軍的協議,而美售臺武器是一個遺留問題。從1979年至1982年,經過三年的談判,中美雙方已達成協議,對美售臺武器做出了種種限定,其中一條就是逐年減少,最後終止。 迪馬顯然並不想接受我的解釋,他帶著怨氣,強詞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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