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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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凇�23歲他發表《但丁的誤解》一書,成為研究但丁的權威。

卡爾?威特的父親把小卡爾14歲以前的成長過程寫成《卡爾? 威特的教育》。書中詳細地敘述了小卡爾的成長過程,以及老卡爾的家庭教育方法。

中國家長選擇《卡爾?威特的教育》的另一個原因是,無論是洛克的《教育漫話》、蒙臺梭利的《童年的秘密》,還是盧梭的《愛彌兒》,他們都放鬆了兒童的早期智力開發,這在中國家長看來是一個遺憾,它沒有考慮中國學校的現實。《卡爾?威特的教育》卻頂住了傳統的教育理論和當時的社會壓力,他重視早期智力開發、重視孩子的性格、智力和身體發展的關鍵年齡。卡爾?威特既想辦法儘早開發孩子的智力,也儘早培育孩子的性格和身體。因此,《卡爾?威特的教育》這本書出版之後,迅速在中國教育界暢銷。這本書成為很多中國家長的枕邊書,也成為不少學校送給家長的特別的禮物。

可是,閱讀《卡爾?威特的教育》時,很容易讓人懷疑這本書的真實性。這本書所講述的經驗像一個虛構的故事,類似盧梭的《愛彌兒》的小說。網上對這本書也提出大量的批評。《哈佛女孩劉亦婷》的作者直接指出這本書“偽造”“剽竊”“抄襲”“欺騙讀者”。

按照《哈佛女孩劉亦婷》的作者的提示,《卡爾?威特的教育》是中國人“偽造”的一本“中文假譯著”。為了驗證這個說法,我們搜尋了哈佛大學圖書館的網站。搜尋的結果是:哈佛大學圖書館的確有The Education of Karl Witte這本書,有英文版和德文版,但沒有Carl Weter’s Educational Law。

這說明,“編譯”者本人可能沒有看過該書的英文版。如果“編譯”者本人親自閱讀過該書的英文版,是不會出現那麼滑稽的錯誤的。如果“編譯”者看過該書的英文版,就不會把The Ed u ca tion of Karl Witte寫成Carl Weter’s Educational Law。

既然“編譯”者沒有看過The Education of Karl Witte這本英文書,那麼,“編譯”從哪裡獲得那麼多有關《卡爾?威特的教育》的資料呢?

《哈佛女孩劉亦婷》的作者說:“我們在《哈佛女孩劉亦婷》裡轉述了《早期教育和天才》裡介紹的德文書《卡爾?威特的教育》。” 又說:“讀者若想更多地瞭解卡爾?威特的早教方法,請直接參閱河北人民出版社重新出版的《早期教育和天才》。”

根據這條線索,我們開始跟蹤閱讀《早期教育和天才》這本書。我們對京華出版社出版的《卡爾?威特的教育》和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早期教育和天才》這兩本書做了比較。

比較研究的結果是:正如《哈佛女孩劉亦婷》的作者所言,京華出版社出版的《卡爾?威特的教育》的“編譯者”實際上只是“改編者”。這本書的“改編”的過程如下:

後記(5)

第一,以日本人木村久一的《早期教育和天才》這本書為藍本,將《早期教育和天才》中有關“威特的教育”介紹全部複製下來。《早期教育和天才》的作者木村久一對卡爾?威特的故事有一個質疑,以“附註”的方式提出來:“上述數學題可能有誤。圖的比例源於英譯本。如果沒有錯誤,此題是不成立的。因為無須用數學公式來證明,只要按圖做三個紙片互相組合,即可看到,無論怎樣組合也決得不到上圖那樣的形狀。因為這是不可能的。由於英譯本上用的是similar一詞,其詞義也可能不是“相似”,而是“更廣義的類似”。但如果是類似,這個問題就很簡單了,尤拉也用不著考慮三天了。這到底是原著的問題,還是英譯本的問題不得而知。總之,這個題是有錯誤的。但是由於這個問題不是為了證明威特的學力,而是用以證明威特並不驕傲,所以我認為這個例子的錯誤是無關緊要的。”《卡爾?威特的教育》的“改編者”把這個“附註”也完整地抄下來,儼然是自己的質疑。

第二,由於《早期教育和天才》除了介紹“卡爾?威特的教育” 之外,同時還介紹了斯特娜夫人教育她的女兒的“自然教育”。於是,《卡爾?威特的教育》的“改編者”將斯特娜夫人教育女兒的故事移花接木,嫁接到卡爾?威特的身上。嫁接的過程並不簡單,必須謹慎地將所有稱呼斯特娜夫人的女兒的“她”換成稱呼卡爾? 威特的“他”。此外,還需要把斯特娜夫人教育她女兒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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